謝景重女適王孝伯兒,二門公甚相愛美。謝為太傅長史,被彈;王即取作長史,帶晉陵郡。太傅已構嫌孝伯,不欲使其得謝,還取作咨議。外示縶維,而實以乖閑之。及孝伯敗後,太傅繞東府城行散,僚屬悉在南門要望候拜,時謂謝曰:“王寧異謀,雲是卿為其計。”謝曾無懼色,斂笏對曰:“樂彥輔有言:‘豈以五男易壹女?’”太傅善其對,因舉酒勸之曰:“故自佳!故自佳!”
子云:“于父之执,可以乘其车,不可以衣其衣。君子以广孝也。”子云:“小人皆能养其亲,君子不敬,何以辨?”子云:“父子不同位,以厚敬也。”《书》云:“厥辟不辟,忝厥祖。”子云:“父母在,不称老,言孝不言慈;闺门之内,戏而不叹。”君子以此坊民,民犹薄于孝而厚于慈。子云:“长民者,朝廷敬老,则民作孝。”子云:“祭祀之有尸也,宗庙之主也,示民有事也。修宗庙,敬祀事,教民追孝也。”以此坊民,民犹忘其亲。
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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