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武王、周,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者也。春秋修其祖庙,其宗器,设其裳衣,荐时食。宗庙之礼,所以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贱也。序事,所以辨贤。旅酬下为上,所以逮也。燕毛,所以序齿也践其位,行其礼,奏其,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孝之至也。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宗庙之,所以祀乎其先也。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国其如示诸掌乎!
君之丧:三日,子、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殡,三日而朝,主人杖,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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