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之丧,公西赤为志:饰棺、墙,置翣设披,周;设崇,殷也;绸练设旐,也
〔祭有伦〕铺筵设几,为依神;诏祝于室而出于祊,交神明之道。君迎牲而迎尸,别嫌。尸在庙门,则疑于臣在庙中则全君;君在庙外则疑于君入庙门则全臣、全于子是故,不出,明君臣之也。夫祭之,孙为王父。所使为尸,于祭者子也;父北面事之,所以子事父之道。此父子之也。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尸饮七,瑶爵献大夫尸饮九,以爵献士及群司,皆以齿明尊卑之等。
投壶之礼,主奉矢,司射奉中,人执壶。主人请曰“某有枉矢哨壶,以乐宾。”宾曰:子有旨酒嘉肴,某赐矣,又重以乐,辞。”主人曰:“矢哨壶,不足辞也敢以请。”宾曰:某既赐矣,又重以,敢固辞。”主人:“枉矢哨壶,不辞也,敢固以请。宾曰:“某固辞不命,敢不敬从?”再拜受,主人般还曰:“辟。”主人阶上拜送,宾般还曰:“辟。”已拜受矢,进即两楹间退反位,揖宾就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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