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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蕖流水账

芙蕖流水账

作者:席初珍

类别:玄幻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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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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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侍坐于哀公,哀公曰:“敢问人道谁为大?”孔子愀然作色而对曰:“君之及此言也,百姓之德也!固臣敢无辞而对?人道,政为大。”公曰:“敢问何谓为政?”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君为正,则百姓从政矣。君之所为,百姓之所从也。君所不为,百姓何从?”公曰:“敢问为政如之何?”孔子对曰:“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三者正,则庶物从之矣。”公曰:“寡人虽无似也,愿闻所以行三言之道,可得闻乎?”孔子对曰:“古之为政,爱人为大;所以治爱人,礼为大;所以治礼,敬为大;敬之至矣,大昏为大。大昏至矣!大昏既至,冕而亲迎,亲之也。亲之也者,亲之也。是故,君子兴敬为亲;舍敬,是遗亲也。弗爱不亲;弗敬不正。爱与敬,其政之本与!”

  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



简介:

  子言之曰:“为上易事也,为下易知也,则刑不烦矣。”子曰:“好贤如《缁衣》,恶恶如《巷伯》,则爵不渎而民作愿,刑不试而民咸服。大雅曰:‘仪刑文王,万国作孚。’”子曰:“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遁心。故君民者,子以爱之,则民亲之;信以结之,则民不倍;恭以莅之,则民有孙心。《甫刑》曰:‘苗民罪用命,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是以民有恶德,而遂绝其世也。’”

  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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