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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给我一生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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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多年终于发现迪克其实是个肩宽腿长腰又细还会讨人喜欢的超级大帅哥后,我表示,真香。

毕竟我养父虽然很宠我,但他其实也就只是出于普通暖男范畴。

而迪克,他在语言技巧这点技能绝对已经点满了。于是虽然他把我当妹妹因此没有展现他(我觉得)的高超撩妹技巧,然而我在这段时间玩的开心程度绝对远超前面那极其无聊的五个月。

尤其是迪克他可能是因为兄弟太多了,于是他真的完全不把我当外人,譬如当我因为身上的软肉而羡慕他的身材时他会非常大方的问我要不要摸摸看。

然而除去动手的大方他对于视线的接触却又非常的抵触,譬如当我在他房间里打游戏机打到一半突然想要他陪我出去玩的时候,他则会想尽办法的把我支开,而且非要确认我已经离开后才肯换上衣。

当然,我的确没有什么非分之想,所以也尊重他的喜好和厌恶,于是我就只是仗着迪克还在的哥谭时间开始肆无忌惮的任性。

然而正在被宠和疯狂被宠的我万万没料到,我那天还是大意了。

我不仅没注意到身在隔间,安安静静的我亲爹,而且还没注意到真的站在我背后擦眼泪的阿尔弗雷德。

我早就应该知道,用了韦恩的姓,住了韦恩的房子,吃了韦恩的红利就总有要还的那一天。

于是就在我虚假的派对举办的当天,我,裂开了。

其实当早晨我站在楼上看着装饰团队来来往往时我还是有那么点机会阻止的。

然而此时我正在围观迪克玩我早早就预约了但是今天刚发布的超高难度RPG游戏,于是在那一刻我的脑子根本就没有世俗的欲望,只是专心致志的看着那些让我以各种方式扑街的小怪被迪克像是切菜一样的殴打。

实际上真的不是我菜,我也是能磕磕绊绊打完一部普通游戏地狱难度的程度,然而这个游戏的难度实在是太高了,我严重怀疑它被做出来就是来折磨那种虽然技术不差但又和高玩不沾边的中阶玩家。

不过,同属人类迪克这人到底是怎么在玩游戏的水平上都跟油网技术玩家一样高超的。

长得帅,情商高,身材好,性格棒,还很会打游戏。

这世界还能不能给普通人一条活路了。

被普通记者养大的普通小女孩表示了强烈的谴责。

但好在就这种配置迪克现在却还是单身这一点安慰了我幼小的心灵。

然而就在吃了午饭后,迪克却突然告诉我他下午有事要做。

比起挨了游戏一早晨的虚拟殴打又没有吃到心仪午饭因此相当不开心的我,迪克甚至还有心情笑着摸了摸我的头。

有事做就有事做,为什么要露出这么奇怪的笑容啊。

我顺着他的力道茫然歪过头去,结果视线却正好越过窗户看到了停在庄园外的一辆看起来就很值钱的豪车。

嗯?今天韦恩庄园要来客人吗?

和我有社交恐惧症且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这点不一样,我爹是一个特别喜欢办派对的人,而且这一点众所周知。

自此我来到哥谭也有五个多月了,这五个月中基本每个月都要有一个盛大的派对做结尾才能让我爹满意。

当然,作为没有“官宣”的女儿,我是不必出现在派对里的,毕竟最初连达米安都很少出现在派对,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一般都会在房间里安静的猫着。

不过今天还真不是一个好时机。毕竟如果我爹开了派对的话我三哥和达米安肯定都要到场,而迪克又因为有事要出去。

那我的游戏谁来打?

提图斯吗?

提图斯打不过还好,要是提图斯打过了的话,

我应该算是连狗都不如吗?

不太能理解为什么物种进化不带我。

“对了。”

打游戏的时候不觉得,一旦不打游戏后我才发觉自己累的不行。我嫌拖长的电线麻烦,就一边扯着线头把连接线拽下来,一边软趴趴的拍到了迪克的床上。

“布鲁斯今天是要邀请朋友来吗?我一个人在楼上真的很可怜的。”

我原本以为迪克会亦如既往的安慰安慰我,结果他明显是误解了些什么东西,然后意味深长的对我说。“没关系,不会无聊的。”

真的吗,我不信。

然而这还是我一脸懵逼系列的开始。

我刚被迪克因为要换衣服而支出来便迎头碰上了三哥,他身上穿着整齐的西服,手上抱着一个平板,似乎是找迪克有什么事要做。

我心想要不然就是和派对有关要不然就是和迪克出门的事有关因此打了个招呼抬腿就要走。

然而就在此刻三哥却突然站在大哥的门前问我。

“小娜,你喜欢夜翼是吗?”

???这话可不能乱说,虽然我还没退夜翼的后援会但是我已经很久不关注那个靓男人了,我们甜甜的大哥可听不得这话,你现在哪怕说我喜欢罗宾都比说我喜欢夜翼靠谱。

于是三哥几乎像是听到了我内心的独白一般福至心灵的问到:“那你还有什么喜欢的超级英雄吗?比如罗宾一类的?”

这就是为什么我觉得三哥能使用魔法。

因为正常人提起哥谭的超级英雄不管怎么想也肯定先是蝙蝠侠,然而三哥却不太一样,他开口就是罗宾。

不错,三哥果然和达米安一样都是罗宾的狂热粉。

我觉得在有生之年我能把韦恩家喜欢的超级英雄角色做一个表格。

比如先从我爹开始,我爹喜欢的肯定是蝙蝠侠,我敢用蝙蝠侠x布鲁斯韦恩的都市爱情小说保证。

至于大哥,我觉得他像是会喜欢超人的类型,因为我前几天邀请他有时间一起去大都会玩的时候他很高兴。

二哥的话,我记得当年他好像也蛮喜欢罗宾的。

而阿尔弗雷德,我觉得他是那种完全不关心超级英雄的超现实系,于是每次在我提及超级英雄的时候他都会非常温柔的对我说。

“娜塔莎小姐,我们为什么要探讨那些过于虚幻而不着边际的人物呢?别担心,您一生都不会被那些传奇角色所牵扯的。”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当阿尔弗雷德这么说的时候我听起来都觉得像是诅咒。我总觉得他是在对兢兢业业追超英的我表示:“娜塔莎,你是绝对不可能和超英见面的,做梦去吧你。”

然而阿尔弗雷德温柔的口气又让我觉得他是在真诚的祝福我。

值得挠头。

不过这样一来除了还不明确爱好英雄类型的大哥以外剩下的兄弟几乎都喜欢罗宾。

为什么?我承认罗宾真的很棒,但是他长不高啊。

然而我又抬眼看了一眼三哥。

啊——原来是这样。

我看着不到一米八的三哥露出了惋惜的表情。

所以说为什么不去喜欢蝙蝠侠呢,喜欢蝙蝠侠的话说不定还能有机会长到一米八,而喜欢罗宾的话你也不可能能倒长回一米三啊。

我看了眼等待答复的三哥随后忍不住摸了摸下巴。

我其实应该说我喜欢罗宾,因为家里大多数人都喜欢罗宾,但是如果我现在因为三哥随口的安利而表示我喜欢罗宾,那么向我疯狂安利罗宾却没能成功同化我的达米安百分之百会有情绪吧,况且达米安和三哥的关系还是众所周知的差,差到两人人见面时都要互刺两句以表诚意。

为了我贴心的好弟弟达米安没有小脾气,我愿意硬着头皮说我喜欢…

……………………嗯,除了蝙蝠侠,罗宾和夜翼以外哥谭还有谁来着?

小丑?

不行吧,说了百分百出问题,不仅我的审美出问题,我的心理状况也要出问题。

我对超级英雄的了解其实挺多的,毕竟新闻上天天都是某某英雄干了某某事,平常哪怕是让我用英雄代号的开头字母玩接龙我都能玩好几个来回,然而突然让我想一个哥谭的超级英雄时我的脑子却突然跟断了弦一样。

哥谭……罗宾……哥谭……啊!

“红罗宾!”

我得意洋洋的说出我想出来的超级英雄,不过虽然我这么说,但我对红罗宾一直都没什么感受,在大都会人被灌输的感受里红罗宾也只是一个无情的后勤机器。

“你喜欢红罗宾吗?”

不过好在三哥似乎很高兴,他脸上几乎是一副【地上摆了一堆好白菜结果我突然拱了他】的那种惊喜。

?所以三哥喜欢的超级英雄不是罗宾而是红罗宾吗?

我突然有一种交了白卷得了满分的茫然感。

“啊,对,因为红罗宾很聪明,很帅气。”

这就纯属是那种随便夸夸的客套话了,毕竟在我眼中属于后勤的红罗宾我能怎么夸,我也就只能闭着眼说说什么啊你真聪明啊你真好看的那种敷衍文学。

然而三哥不这么认为啊,看他的表情我就知道我这是拍马腿拍到马屁股上了。

说实话三哥的长相其实和其他人都不太一样,或说除了我,达米安和我爹长相属于一个类型而且能看出点微妙的相似之外,全家都长得各有特色。

就例如我三哥,和其他人相比他的五官轮廓就偏温和,看起来就给人一种很好相处的错觉。但这种温和却又并没有影响他本身的气质,于是一旦他穿上西装就会下意识的给人一种斯文败类的感觉。

“啊,提姆,你是来干什么的来着?”

我先前是运气好蒙对了不少题,然而我知道一旦深聊下去我百分百就要露馅,于是我只好当即掐断话题以保证及时止损。

三哥全名是提摩西德雷克,和我一样中规中矩的名字,因此我叫起来也非常的顺口。

“啊,我正巧路过这里而已。”提姆微笑道。

我回头看了看迪克房间后面空荡荡的客房抑制住了自己头上的问号。

路过?路过谁?要去哪?

然而看着提姆脸上笃定且淡然的笑容我最终还是半信半疑的下了楼。

然而接下来的一切则需要我用一生去治愈。

我,娜塔莎韦恩,穿着件大衬衫和大裤衩走下楼的时候和一群穿金戴银的小姐们对了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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