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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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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仁初第一次学写字,故而异常的努力。

孟可把笔递给她,她便乖乖接过,趴在书案上练习画圆。

一圈圈粗细不同、大小各异的圆,在纸上奇形怪状地盘踞着。

孟可见她练得认真,转身从书架上拿出《孙子兵法》,躺在一旁太妃椅上研读。

时间过得很快,房间里安静如无人。

除去小翠中途进来换过灯芯时,孟可交代她进出无需敲门。

整个房间只能听到孟可时不时翻书的声音,甚至连两人平稳的呼吸声都能清晰耳及。

此外再无声响。

一个时辰过去,宋仁初伸直腰杆,结结实实地伸了个懒腰。

腰椎发出“哒哒哒”的声响,在寂然无声的书房,异常响亮。

孟可从《孙子兵法》中探出脑袋。

只见宋仁初着最新画的圈,兴致勃勃跑来。

看她扯着笑脸得得瑟瑟的样子,孟可也跟着嘴角上扬。

宋仁初在太妃椅前蹲下身子,献宝似的把宣纸摊在孟可的书前。

“姐姐,快看,我与你画的,是否有些相似了!”

被打断看书的进度,也不见孟可恼怒,反而双手拿起那张宣纸,仔细看来。

“阿初真是厉害,短短一个时辰,便能将执笔力道掌握如此。”

被夸赞了的宋仁初,立马扬起她骄傲的头颅。

“再给我一个时辰,我必能将那短短四句,写的如你执笔那般好看。”

经过这一天,孟可摸到了些她的性子,配合道:“你且先试试再说罢。”

显眼包宋仁初立马将宣纸抽回,跑到凳子上端坐。

宋仁初立马执笔,英气的眉毛往上一挑道:“我必然可以!”

孟可站起身来,漫步走到宋仁初身后。

执笔力道与先前比,确实突飞猛进,但想要写好字,却是不那么容易的。

只见她落笔轻巧,但写出来的字,仍是歪歪扭扭。

孟可看不下去,从宋仁初后背靠近,想握她执笔的手,欲手把手教她如何撇捺。

哪知在手伸向执笔那双柔荑时,怀中之人竟扭头仰面看自己。

两人四目相对,孟可的目光下意识地闪躲。

孟可原本不觉这姿势有何不妥。

年幼时候,父亲便是如此教自己习字的。

但,手已伸出,且几乎快要抓住停顿的手。

此时收手更是奇怪罢。

孟可只得硬着头破往前。

在手捂住那瘦小的手时,心跳竟不自觉快起来,胸腔的空气像是被瞬间抽空般,只觉头晕眼花。

好不容易稳下心境,却听得门口传来声响。

两人来不及做动作,齐齐往门口看去。

说来也巧,小翠正欲问小姐,今日是否还需准备沐浴用水。

方才进来换灯芯,许是敲门声打扰了孟可看书。

孟可在小翠离去之时交代,再进来不必敲门,只需轻巧着些。

是故,小翠轻手轻脚地进来,看到的便是眼前这一慕。

自家小姐脸颊微红地揽着端坐着的未来姑爷,两人右手相握,齐刷刷地向自己看来。

小翠哪里见过这场面,忙慌张转身往外跑,深怕别人不知道般直喊:“小姐,我没看到,你们继续,继续!”

孟可被小翠的叫喊声惊醒,猛然松开宋仁初的手,往后退好几步。

直到后背撞倒窗户,才止住脚步。

她把手掌放在胸口,底下那颗不安分的心脏,还在疯狂蹦跶。

饶是孟可深呼吸了好几次,都不见好转。

宋仁初说到底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孩子,且两人都是女子。

这种举动在她看来,并不算奇怪。

在孟可靠近之初,她疑惑抬头。

看慢慢靠近自己的孟可,有过不解。

但当自己的右手被抓住,就算再怎么愚钝,也该知晓这是在教她写字。

故而,她不懂。

怎么小翠来后,孟可做出这么大的动作。

连小翠都说了,让她们继续学习写字。

看孟可按着胸脯、大口喘气的样子。

宋仁初以为她被吓到了。

小翠进来确实毫无预兆。

她站起身来,快步朝孟可走,关心之言呼之欲出。

然而,在孟可察觉到宋仁初的靠近后。

扔下一句话,逃也似的离开了书房。

“你好好练字,明天我检查。”

宋仁初看她快步离去,摸了摸鼻子,坐回案前自言自语道:“看来吓得不轻。”

她重新执笔,摇摇头,心想:“姐姐定是觉得尴尬,还是不要去打扰的好。”

即便落笔歪歪扭扭,但宋仁初仍努力照着书本,依葫芦画瓢。

一张写完接着一张。

她从一张纸只能写一个字,到一张纸能把四句话装满。

但她依旧不满足,持续不断地练习。

虽说字体依旧扭曲,但她已经记住了这几个字。

甚至开始迫不及待地想要知晓下面的字。

想到,便想采取措施。

她把毛笔放下,拿起《三字经》往外跑。

才到书房门前,却停下了脚步。

“姐姐方才被吓到,此时再贸然去,若是再被吓到怕是不妥。”

想完,瘪了瘪嘴,还是坐回案前,继续执笔练字。

另一边的孟可,倘若知道宋仁初只是以为她被吓到,估计心里反而会松一口气。

她跌跌撞撞地从书房离开,踉踉跄跄地坐定在院子里的石凳上。

纵然蚊子再怎么凶残地吸食着她的鲜血,都没办法把她从不安的状态中带离。

她早已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经商哪有多干净,金钱交换多,多的是不干净的勾当。

她十岁时就知不光男女会成婚,就算性别相同也会互生情愫。

且前两年,父亲开始陆续把生意交由她起始,她就认识了一对女女相恋的商人。

因着从小见多识广,她对这种关系并不排斥。

甚至因为她们二人很是恩爱,有时甚至会心生羡慕。

即便如此,她也未曾想过,自己也会对一个女子动心。

且,这个女子,不过认识两天而已。

但这两天似是发生了很多东西。

这个人明明是个一无所有的乞丐,但很奇怪,每次对上她的眼睛,就觉得她拥有星辰大海。

这个人明明心思单纯,但行为处事却像思虑缜密。

她总能够在不经意间,把事情做的有条不紊。

最重要的是,她明明没做什么,却能随意地影响自己的情绪和心境。

经过方才,孟可若是还不知为何,便是太对不住她这些年的走南闯北。

她抬头望着那轮残月,颇有些无奈,叹气自语道:“总不能是那最不理智的一见钟情罢。”

孟可仰天感叹,顺着余光看到被烛光拉长了身影,映在门上的宋仁初。

她暗想:“不过十五岁,及笄与否也未能得知。

何故如此离谱,竟会对一小孩儿心生情愫?”

她自诩是喜生得好看之人的。

但在这小黑人身上,除了那大双眼睛炯炯有神之外,尚不能找到任何可圈可点之处。

她回想着第一次见宋仁初之时,水下那具营养不良的身躯,别妄图说性.感,那就是一具排骨罢。

非要说喜欢,那就是她那难能可贵的真诚和单纯吧。

见惯了名利场,从没见过眼神如此清澈之人。

孟可向来不会太过于纠结。

仔细回想她的五官,说不定是没张开罢了,没准还是个美人胚子呢。

那瘦骨嶙峋的样,也要好生调理。

如此想着,最后满脑子只剩如何把她养的白白胖胖了。

执笔认真练字的宋仁初,对此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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