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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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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有情调大晚上坐在阳台喝酒,小心别着凉了。”

梁雪琛虽然嘴上这么说,但还是同样只穿着一件单薄的睡衣,坐在另一个躺椅上。

她打开一罐啤酒,伸出手碰杯。

程珏一时没反应过来,呆呆地看着她。

“算了,是挺不搭的。”梁雪琛大咧咧地收回易拉罐,猛喝了一口啤酒,“你喜欢喝鸡尾酒,而我最喜欢啤酒,一种应该在有格调的酒吧里,另一种和街边的烤串更配。”

“这都哪跟哪儿啊,我又没有特别喜欢的酒。再说了,酒吧里有啤酒,烤串店也没有禁售鸡尾酒,喝个酒而已,怎么跟搭不搭扯上关系了。”

程珏把鸡尾酒推向梁雪琛:“要不要试试,这杯酒是我的新作品,还没命名呢。”

家里调酒工具齐全,这也是程珏的又一大爱好。有闲情雅致的时候,他会用各种奇奇怪怪的材料尝试调制新品,熟悉他的人都不太敢轻易喝下他的作品——试问有谁无聊到品尝一杯百分之八十的概率是毒药味道的不知名液体呢。

好在他魔爪一般只会伸向男性朋友,这才让身边的女性们逃过一劫。

梁雪琛接过酒杯轻轻抿了一口,一瞬间大声咳嗽起来,五官几乎皱成一团:“这什么酒这么苦,程珏你是受虐狂啊。”

江湖传言果然都是对的,千万要远离这个人的调酒,怪她不忍心辜负他的好意,成了他的小白鼠。

“苦瓜汁,基酒是12年威士忌,还加了两颗车厘子和蜂蜜。”

程珏抽出纸巾伸向梁雪琛,她刚想接过,没想到他直接替她擦了嘴。

他略带委屈的语气解释道:“苦瓜汁下火,喝点挺好的。你仔细品品,其实味道很清甜的。”

梁雪琛知道程珏温柔,但她始终无法完全习惯他对她温柔。

她撇过脸,有些尴尬地答道:“你自己喝吧,我不喜欢一切带苦字的东西。”

就算是咖啡那种不带苦字但有点苦味的东西,也要双倍奶和双倍糖才会喝下去。

程珏不在意地笑了笑,独自享受着自己的杰作。

两人安静地各自喝着酒,抬头看向黑漆漆的天空。比起市区的光污染,这里的天空已经很干净了,但仍然看不到银河万里。

程珏开口打破了宁静:“我还记得以前你很喜欢看星星。”

“我一直都很喜欢看星星。”梁雪琛喝了一口啤酒,叹道:“这儿离市区还是太近了,很难看到很多星星。”

“雪琛……”程珏也喝了一大口酒。

“嗯?”他的这个语气不常见,一般是有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才会这样。她静静地等着他往下说。

几乎安静到她以为他不会说了,他才像是做了什么大决定一般,严肃地说道:“如果你一直不想要孩子,我们就一直不要孩子吧。我突然觉得丁克也不错。”

程珏把剩下的酒一饮而尽:“走吧,晚上露水重,在外面坐太久不好。”

梁雪琛仍是呆呆地坐着,看着程珏走出了房门。

她有些哭笑不得,想不通他为什么突然说出这样的话。她想叫住他,告诉他自己从来没想过要他丁克。

她不知道的是,程珏从上午和程玺见过面之后就一直被这个想法困扰着。

“自己坐在外面的时候,就不担心着凉了吗?”

不知过了多久,程珏靠着落地窗说话,她这才觉得寒意袭来。

“哦……”她猛地站起来,又重重地坐下。保持一个姿势太久之后,从小腿传来一阵麻意,让她失去了平衡。

在程珏面前失态,梁雪琛是不会觉得难堪的。

他虽然很喜欢和她斗嘴,有时候甚至颇有故意招惹的意味,但他从不会嘲笑她的糗样。

梁雪琛咬牙想缓过小腿抽搐带来的疼痛感,即使程珏就站在旁边,她也没有想过向他求助。

他走到她的面前,低头盯着她的脸,修长的身子挡住了屋子里的光,带来一片阴影,让她在背光之下无法看清他的表情。

然后他弯下腰,将她拦腰抱起。她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抱紧了他的脖子。

“手臂那么冰,果然着凉了吧。”

他将她轻轻放在柔软的床上,顺手按下床头的遥控器,窗帘自动关上。

梁雪琛终于看清在程珏的眼睛里,有她未曾见过、或者说不曾留意过的炙热。

“程珏?”

即使他的脸上出现她不熟悉的神情,她也不会对他产生恐惧。这个人太过温柔,她无数次试探他的底线,却发现比起愤怒,他对她的一些越界行为表现出更多的是无奈。

以至于试探到最后,良心让她主动收手,甚至还产生了很多负罪感。

“嘘……”程珏在她的耳边轻轻地开口,声音几不可闻,“我们就像现在这样过一辈子,好不好?”

他想起上午离开会所时对程玺说的那句话:“大哥你错了,雪琛和路嘉欣不一样。她首先是一个独立的女人,其次才是我的妻子。她不需要和路嘉欣一样,把孩子当成成为程太太的筹码。

云收雨止,梁雪琛躺在程珏的手臂上,回过神后发现他一会儿抚摸她左手大拇指处的伤疤,一会儿又摸摸她无名指上的婚戒。

“雪琛,你很不喜欢戴首饰吗?没有手镯,没有吊坠,也没有耳环。”

梁雪琛一愣:“我没什么首饰,所以就没有戴首饰的习惯,无所谓喜欢不喜欢。”

要不是江美玲还在上海,她连婚戒也不想戴的,并不是说刻意避开什么,而是觉得她不适合佩戴任何饰物。

程珏没有继续纠缠,又问道:“这个伤疤,没有办法去掉吗?”

“这个伤疤,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没必要管它呀。怎么,知道是你害我留了疤之后,觉得愧疚吗?”

梁雪琛说得没错,原本只是很好奇这道细长的伤疤背后的故事,但前几天知道起因竟是自己的莽撞时,程珏无法忽视心中的愧疚。

在他的意识里,无论富贵与否,女孩儿都应该被家人好好保护着。受伤时那么疼的伤口,她怎能自己一个人承受。

“如果会让你愧疚的话,我就找时间去医院看看吧。”

她无所谓有没有这道疤。

“不管这道疤在不在,我的愧疚都得用一辈子来补偿了。我只是担心你看到这个伤疤会想起受伤时的痛,所以少一道疤痕自然是好一点的。”

梁雪琛笑出声:“如果看到一个疤痕就要想起过去的一点痛的话,我岂不是要痛死了?你放心,我从来不敢有那个矫情病。”

程珏从不过问起梁雪琛的过去,但程家自然早已将她的背景查了个底朝天。

他知道她的童年并不那么愉快,也懂得她的成长充满艰辛。可她从不愿意向他提及那些回忆,于是他就装作不知道。

但梁雪琛同样知道,既然韩祎清楚她大学四年里从未断领的贫困生补助,与她无话不谈的程珏又怎会不知道这些?更何况与江美玲的第一次见面,也是在作为被资助生代表出席的晚宴上。

她知道他对她不堪的过去了如指掌,但她也装作不知道。

梁雪琛假装自己有一个普通的童年,从来都不需要为学费烦恼。她假装自己家庭和睦家人健康,从没经历过丧亲之痛。她假装自己的眼界和普通学生没什么不同,假装自己一直都知道上流社会的各种礼仪。

一直以来,她尽量让自己看上去十分得体。

休息了一会儿,程珏披了睡袍起身。等再走回来时,手上多了一张樱花书签。

将樱花压干,外面过塑,就成了一个小小的书签。

梁雪琛不解地看着他:“这是什么?”

“算是我的赔礼道歉……去年一一告诉我,你最喜欢樱花。可是最近我们都太忙了,等昨天想起来去看一眼樱花的时候却过了花期。我觉得昨晚你似乎有些误会我的意思了。”

梁雪琛露出惊讶的表情,接过这张小小的普通的书签,她看到生命在这个透明书签中得以永恒。

她确实曾经告诉过室友们,她最喜欢樱花,也最羡慕樱花,因为樱花可以在最灿烂的时候凋零,凋零时不污不染,果断干净。

她的眼里升起雾气,原来昨天并不是他的一时兴起,而是他知道她也在期待花开一路。她突然有种被人稍微重视了的感觉,在他专注的眼神下,她不再是可有可无的小透明。

“早上从大哥的会所出来,看到路边有家精致的小店,里面挂满了各种花朵制成的书签。我把樱花书签都买下来了,一共有39朵,其他的我放在书桌上了,都送给你。”

梁雪琛盯着樱花书签出神。

程珏变得有些小心,他突然意识到这些花再灿烂,都已经失去了生命。他露出紧张的神情,担心自己的心意再次被误解:“你不喜欢这些书签吗?”

“不……我很喜欢,谢谢。”梁雪琛轻轻抚上那一张书签,隔着塑封感受樱花曾经的灿烂。“但是其实我最喜欢的花不是樱花。”

因为自觉最喜欢的花太过卑微,她不想被人嘲笑,于是将有一些好感的樱花当做最喜欢的花。

“那你最喜欢什么花?”

“和你一样,我最喜欢太阳花。”当她发现他是如此大方地表现出对那个毫不起眼的花的偏爱时,才明白自己过于在乎外表的行为是那么的肤浅。

梁雪琛从床头柜里拿出程珏送给她的两条太阳花吊坠,一条上面有一朵花,一条上面有两朵,花蕊位置都镶嵌着闪闪发光的小钻石,花瓣则是铂金的。

她叹道:“但我喜欢的和你喜欢的理由不一样,所以我从来不敢告诉你我喜欢太阳花。去年你送我这条吊坠时,我还以为你用太阳花来形容我,是看轻了我。”

梁雪琛在太阳花身上看到了与自己相似的坚毅,她和它们都一样,被随意扔在路边就成了不值钱的野草野花。她和它们一样,对土壤、温度、湿度要求都不严苛,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有阳光就能拼命生长。

她小时候常常看着屋后的太阳花,怜惜它们就像怜惜自己,有种与它们相依为命的悲壮。

而程珏不一样,他可以用上位者的目光看着这些花,他给它们最好的但却是非必须的照顾,他可以让太阳花镶满钻石,盛赞花儿的生命力。

梁雪琛心里有了想法,但始终没说出口:我的喜欢,是羞于展示的自卑,而你的喜欢,是人人羡慕的独特品味。

“不管是什么理由,你喜欢的是太阳花,我喜欢的也是太阳花。”程珏很开心听到这个事实,“太阳花就是太阳花,还有什么一样不一样的区别呢。”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里面写的这个鸡尾酒,是我乱调调过的,如果喜欢苦瓜汁是真的可以尝试一下,蜂蜜可以加多一点,甜甜的,但是不要贪杯哦,很容易醉的。

今天也谢谢点进来的朋友们,祝你们一生顺遂,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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