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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两个世界的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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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曦来参加晚宴只有一个目的,搭上赵氏集团董事长赵成山的关系。

她来南漓市之前,宁云初就劝过她,问她为什么非要去恒致,她要是想上班留在总部不是更好。

恒致的效益连年下滑。上个两个季度甚至连续赤字,这还是在集团拨款扶持的情况下。董事会经过商议决定关掉恒致。

南曦争取了很久,甚至搬出了故去的母亲,才争取半年时间。如果半年内恒致盈利达不到预期,还是要面对倒闭的现实。

恒致虽然只是凌世集团下属的分公司,但这里是她母亲和姐姐拼过命的地方,她想保住这里。

这就是她必须到南漓来的理由。

甄明志作为恒致公司的总经理,也受到了这次宴会的邀请。

陪在他身边的女伴,妖娆艳丽,紧致的黑色礼服描绘出她凹凸有致的身材。

她笑颜如花,挽着甄明志的胳膊穿梭在宴会厅中,不时与身边的人打招呼,毫不隐藏她的得意。

当她看到南曦也出现在宴会现场时,顿时紧张起来,趴在甄明志的耳边,不安道,“甄总,不是说一家公司只邀请了一位负责人吗?南曦怎么会在这?”

她正是害南曦流落海岛的那位女助理。

“稳点。怕什么。你已经不是小助理了。而且你是作为我的女伴出席,今晚又是什么场合,她不敢怎么样你的。”

甄明志握了握女助理的手,“小马,记住你现在是恒致的行政总监,你是马总了。她在这里待不久的。”

马明丽顿时信心大增。对啊,南曦又怎么了,反正昨天合同都签了。她要怨就怨自己呗,既然总部有关系,干嘛要来南漓。

“金秋送爽皓月明,载歌载舞度良宵。欢迎大家地到来。”主持人兴奋的开场,“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此次慈善晚会的发起者,赵成山先生致辞。”

赵家的赵氏集团是南漓市的老牌企业,家大业大,涉及领域广泛。是多少人都想攀附上的关系。

甄明远也不例外。他拉着马明丽走到舞台前,耳语到,“赵成山是赵氏现在的话事人,你今晚找机会接触一下,看看能不能掏出来点投资消息。”

马明丽不乐意,嘟囔道,“我不去。他都快赶上我爸了。”

“乖,给你买包。”

马明丽表情稍缓,甄明志继续哄,“过些天带你出国玩,听话。”

此时赵成山致辞完毕,宣布晚宴开始。

甄明志拉着马明丽迎上了刚下舞台的赵成山,他像小迷弟一样,崇拜的盯着赵成山,想伸手握手却又不好意思地收回来,完全是一副追星的模样。

“赵总您好。我是恒致公司的总经理小甄,甄明志。我喜欢您很多年了,您一直我的偶像。这次受邀来参加晚宴,我真是太荣幸了。”

如果说甄明志前面的这些话,是赵成山听厌了的恭维,那后面甄明志的话,成功引起了他的兴趣。

甄明志打开了带来的手提袋,从里面拿出来一本书。

“您能给我在这里签个名吗?这是我刚进城打工时,用第一个月的工资买的。我真的特别特别喜欢您写的这本《穷人赚钱要先转变思维》。”

书看起来很旧了,而且书页间已经不平整了,一看就是经常翻动所导致的。

书拿出来的一瞬间,南曦就注意到赵成山的表情由一开始的客套但带点疏离,变得温和起来。

这个甄明志确实有两把刷子。南曦就站在不远处,看着甄明志继续声情并茂地表演。

“这本书里说得很多道理简直太对了,可以说是金圭玉臬。我那会儿特别迷茫,辛辛苦苦搬一天砖,赚不了几十块钱,一个月的工资,大部分要寄回家养家。剩下那一点,就得很省着用,渴了不舍的买水,就直接对着自来水管喝,一块钱的米饭分成两顿吃。当时我就想,难道我这辈子就这样了吗?住窝棚,吃大锅饭,早出晚归看得的只有钢筋水泥。我不愿意认命但又不知道怎么办,当时真的很痛苦。”

甄明志讲得很投入,南曦觉得这会儿要是放段二胡,他绝对能哭出来。

甄明志见赵成山还在听,并没有不麻烦,赶紧加劲儿但,“有一天下晚班回去,路过一家书店。那家的店员正在搬书,掉下来一本,我本来是过去帮忙的,捡起书,刚好看到了这一页。”

甄明志熟练地翻到了目标书,就像他在办公室练得一样,没出差错。

他指着那一页上的一句话,“就是这句,我当时第一眼就看到了这句:如果只是单纯地出售体力劳动,那解决的是温饱。想要成为有钱人,就要学会用有钱人的思维去思考问题。赚钱先转思维。”

他很虔诚地合上书,“就是这句话让我醍醐灌顶。我问店员卖不卖,他说三十五一本,三十五当时对我来说是很大的一比开销,我跟他说我要先攒钱,让他帮忙给我留一星期。他说他做不了主。我就进店问老板,老板说他也不敢保证留得住,因为书卖的太火了,就剩这最后几本了。正说着呢,进来几个人,点名要买这本书。”

说到这里甄明志叹了口气。马明丽很配合的问到,“那到底留了没有。”

赵成山也用探究的目光看着他。他卖完关子,继续说,“当然没给我留,老板是做生意的嘛,人家要买,他总不能不卖吧。”

“那这本书是怎么来的?”赵成山主动发问。

甄明志的目的达成,他故意装作不经意地在老赵总面前露出憨笑,又略带几丝得意。

“这得多感谢您呐。您在书上不是说了吗,要学会用有钱人的思维去思考问题,赚钱先转思维。我看那几个顾客都是学生打扮,一打听才知道,原来前面三四公里的地方有个大学的新校区刚搬来,周边服务设施啥的根本不完善。我就跟老板商量,我晚上帮他去把那箱书卖掉。报酬就是送我一本您的书。老板一开始还不同意,怕我跑了,我就把身份证工地工作证都押给他了。跟他说我要是一小时后不回来,他就拿这个去报警。他这才愿意试试的。”

“那你卖掉了?”

甄志明不好意思地说,“没,一箱子有100多本呢,那天晚上也就卖了三四十本。但老板看我实在,还是把书送我了。就那次之后,我跟老乡借了个平板车,自己去进了些货,晚上下班就去学校门口卖,一个月下来竟然比我干工地赚得都多。再后来工地的活也干完了,我就在学校附近租了个便宜的房子,一遍摆摊一边去学校蹭课。后来参加了成人高考,很多人觉得那玩意没啥用,我不那么认为,因为我的偶像赵总说过,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学习。”

甄明志末了拍的这个马屁,赵成山很受用。

南曦都想给甄明志拍手,这故事编得还首尾呼应呢。

她在背后了解过赵成山的事迹,也读过他自传。他不止一次提到过他喜欢那些不服输有干劲,聪明但不要太聪明的年轻人,最好带点憨气,那种人肯吃苦,困难打不倒,脑筋快但不会油头滑脑。

甄明志故事里的自己完全就是按照那个模板来的啊。

南曦摸了摸手上的腕表。果然今晚大家都是有备而来。她也不例外。

一定程度上说,她和甄明志是同一种人,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甄总,是个厉害的对手呢。”南曦看了看时间,沫沫快来了。

不得不说,甄明志的方法很管用。赵成山不但给他的书签了名,面对甄志明提出的留个联系方式,他也没有拒绝,让秘书留下了手机号。

赵成山算是站在了强者的顶峰,按理说也早就习惯了别人真真假假的恭维。

但一个人慕强和崇尚征服的本性是很难改的。像他如今的地位,一个弱者的赞美,他未必会动容。今天给他讲这个故事的人,如果只是个端盘子的服务生,他根本不会感兴趣。

但给他讲故事的这个人是甄明志。他对甄明志并不熟悉,但今晚到场的人又有哪个简单。

甄明志虽然不至于说可以在南漓市呼风唤雨,但也是有头有脸。虽未见面却也闻名。

一般人事业做到他这种程度,又是公司的总负责人,独揽大权,习惯了众人的追捧,难免会有些自大傲慢。

但甄明志很聪明,今晚这种场合他知道如何在更强者面前掩饰锋芒。

加之他本人形象还很不错,在一众中年人里绝对数得上气质颜值都出众的。

这样一个强者对赵成山俯首称臣,势必让他心情愉悦。

马明丽像南曦投去挑衅的目光。

南曦迎着她的目光,轻轻勾动嘴角,她径直走了过去。

她可不惧这种小儿科的挑衅。

“赵总,您好。”南曦向赵成山伸出手。

“向您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南曦。”

赵成山并没跟她握手,“你哪个公司的。”

“赵总,这是我们公司的副总。”马明丽抢先介绍,她故意重复加重,“南总可是从集团调过来的。其实我还挺好奇,南总原来在集团是做什么工作的。可能是见识少,之前也没听说集团有哪个总是姓南的。

在场的都是人精,马明丽的言外之意,岂会听不明白。

想让自己当众下不来台,南曦面色如常,如实道,“我并没在集团任职。”

她的话一出口,就听到身边有人发出不屑的声音。

想想就知道无非是以为自己是个毫无本事的关系户。

“哦,原来您没在总部上过班,南总我不是故意的,我真不知道。对不起。”马明丽的演技可能也是得了甄明志的真传,她看上去真的无辜又真诚。

“我知道,就像你不是故意买错船票。”南曦依旧跟之前一样,不急不躁,面带微笑。

她还没蠢到在这种场合起冲突。

赵成山面露不悦,秘书会意,走到南曦面前,“女士您好,可以出示下您的邀请函吗?”

马明丽笃定她拿不出邀请函,站在一旁架着胳膊看热闹。

“赵总,我不是以公司代表的身份过来的,其实我是……”南曦正在解释,身后传来小女孩的声音。

“姑姑。”小姑娘大约有十一二岁的年纪,眼睛亮亮的很是好看。

南曦并不认识,问,“小朋友,你是不是认错了人。”

小姑娘摇头,一旁的赵成山却发话了,“筱筱,你认识她?”

“认识呀!她是沫沫的姑姑!”小女孩跑过来拉住南曦的手,“姑姑,我是筱筱,是沫沫的好朋友!我见过你的照片!你真好看。姑姑,沫沫怎么还没来呀!我给他准备了好吃的!”

说着她从自己的蓬蓬裙里掏出了一包炒瓜子。

炒瓜子……南曦耳垂一疼,眼前好像蹦出了一个人,那人跳着脚,喊着自己是头猪,是头爱吃瓜子的猪…

神经,怎么想起她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哇,15个收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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