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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被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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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不管是谁,只要他(她)和我一样,站在舞台上,感受着音乐带给大家的无尚感动,都会超有成就感的。

“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不论我走到哪里?都流出一首赞歌……”我想,这一刻,我是这个大上海舞厅最闪耀的明星,没有任何人会表示怀疑。

不,应该说,今晚最闪耀、最打动人心的,是这首我和台下的观众正一起唱着的《我和我的祖国》。

一首好歌,会引起所有人的共鸣,这话说得真好。看看台上台下的所有人,从一开始对歌曲的曲调的惊奇,对动听的旋律的陶醉;紧接着,就被歌词中那深切而朴实的真诚情感所感动,难以自己地投入其中。

于是,我一遍遍地弹、一遍遍地唱,台下的观众就在一遍遍地应和——从一开始的生疏到如今的大声同唱。

“我歌唱每一座高山,我歌唱每一条河,袅袅炊烟,小小村落,路上一道辙……”

在场的所有人,眼中含着晶莹的泪珠,一边大声地唱着。从歌声中所抒发出来的无限情感,是那么让人感动。

谁说上海人势利、小心眼、崇洋媚外?谁说这个年代的中国百姓麻木不仁?我扁、扁、扁、扁死他。看看大家对这首歌的反应,就知道,不管何时何地,只要是中国人,都有一份拳拳的爱国心。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你用你那母亲的温情,和我诉说……”

现在,我已经没有坐在钢琴前了。因为不知何时,乐队已经担任起了演奏的任务,站在台前的我,没有凑近麦克风,而是和大家一起投入地合唱着——

“我的祖国和我,像海和浪花一朵

浪是海的赤子,海是浪的依托

每当大海在微笑,我就是笑的漩涡

我分担着海的忧愁,分享海的欢乐……”

这首歌,是从大家的心里唱出来的。我的眼睛酸酸地,感觉有一股暖暖的东西从眼睛里不停地流了出来,湿透了我的面纱,模糊了我的视线。

不由自主地,我举手和着音乐,打起了拍子。

“啦……啦……

永远给我碧浪清波心中的歌……”

在场的人,也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随着我一起打起了节拍。包括远远地坐着的秦五爷和——

林致远。

林致远?

正打着节拍的手立即下意识地停顿了一下,我用力眨了几下眼睛,瞪大了眼睛,望着刚才不小心看去的方向。

老天,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正站在秦五爷身边,和大家一起打着节拍,身着国军军官制服的挺拔身影,不正是那个讨厌鬼林致远吗?

难道?红牡丹嘴里说着的那个与秦五爷相谈甚欢,年轻得不得了的国军上校,就是这个时不时跑来我家吃白食、碍人眼、讨我嫌的林致远?

不,不可能。

可是,如果前一秒种我还有一丝怀疑,这人是不是一个和林致远长得很象的人的话。那么,下一秒钟,在我们两个人的眼神正正对上了的时候。我看到他眼中的欣赏变成了惊讶,然后,瞬间又变成了恼怒。

不用怀疑,肯定是林致远这个讨厌鬼。而且,我立刻断定,自己百分百是被这家伙给认出来了。

大事不妙,我得赶快脱身。不动声色地,我继续拍着手,一步一步慢慢地朝后台移动。生平第一次,我觉得,这大上海舞厅是个龙潭虎穴。

转到帷幕后,我一把拉起正热泪盈眶的白玫瑰,直直地就往化妆间跑。

“砰!”把门一关,我迅速地把身上穿着的演出服剥下来,往白玫瑰身上套。

“依萍,你干嘛?”白玫瑰一脸的不知所以,一边挣扎一边问。

“别吵,先换衣服。”不理她的挣扎,我将演出服穿到了她的身上。

“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现在,后面的事情就是你的事了。”将头上的面纱摘了下来,别在她的头上。

万幸的是,白玫瑰和我一样,都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加上我们两个身材相仿,她戴上面纱,穿着刚才的演出服,站在镜子前,就和上场时的我一模一样。

嗯,看样子能过关。我暗自松了一口气。

这时候的我,什么激情都烟消云散了。第一次登台成功的喜悦也被林致远那灼灼的眼神烧得一点不剩。要是被林致远这家伙抓了个现行,把我在这大上海登台的事告诉了老妈,那就糟了大糕了。

当然,如果没有被他抓到,就算他怀疑,我也可以死不认帐。反正,我也只是帮白玫瑰一次忙。应该不会这么倒霉,第一次就被抓住了。

“可是,依萍……”

“没什么可是的。”我打断了白玫瑰的话头,一边将自己的裙子套在身上。还好,因为是戴着面纱上场,所以我也偷了个懒,没有化妆。现在看来,是一件好事了。

万事OK,我放心地打了个响指,转头看向正局促不安地站在一边的白玫瑰。

“好了好了,别担心了。”我将手放在她的肩上。“我和我的祖国会唱了吧?”

白玫瑰点头。

“那——在水一方呢?”

“还不太熟。”

“这样啊!今天太晚了。明天,我会将曲谱和歌词交给你。你记住,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大上海舞厅的白玫瑰。而这两首歌,是白玫瑰唱的。你要相信自己,你是最好的。我肯定,以你的资质,你一定会成为大上海的台柱。”拍了拍她的肩,胡乱安慰了她几句,不再管她的感激和不安,捞起带来的包包,准备回家。

“以后,就要靠你自己了。”

将门悄悄地开了一道缝,左右观察了一下。嗯,后台一片兵荒马乱、鸡飞狗跳的,根本就没人注意到我这边。

好机会,快溜。

打开门,我闪了出去。趁人不备溜之大吉。

—— —— —— —— —— —— —— ——

偷偷摸摸地从后门出来,我拍拍心口,抹了抹额头的汗珠。

“谢天谢地,没被林致远这家伙发现。”我庆幸地自言自语。

“是吗?”

谁?我一惊。愕然地将头转向声音的方向——

后门通往大街的路口处,大刺刺地停着一辆军用吉普车。而那懒洋洋地靠在车身上,正用复杂的目光望着我的那个国军军官,就是我的死对头——林致远。

这下麻烦大了。

老天爷,请你给个地缝,让我钻进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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