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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隔世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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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或许光怪陆离的梦是被遗忘的记忆揉杂而成的产物。

林诗音最近总是在做同一个梦。

可当他睁开眼,试图回想梦里发生了什么,却什么也想不起来,只有一种说不出的难过笼罩在心头。

就好像灵魂已经遗忘了某些记忆,而身体却固执的试图挽留。

进了七月,太阳走到了北回归线上,向南移动,华夏地区步入昼长夜短的时期。

江城地处南方,又多湖泊,即使步入盛夏也很凉爽。

林诗音拎着奶茶走在老巷子里,一个门牌一个门牌数过去,终于在十一点前数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最先闯入眼帘的不是别的,是一面被三角梅占据的墙。

或许是品种特殊的缘故,这株三角梅的花拥有近乎纯粹的白,缀在浓绿的枝叶间,像是落了雪。

林诗音盯着这面花墙看了一会儿,莫名觉得眼熟,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

转过花墙,就看见一道铁门。

门里是一座徽派建筑,瞧着有些年头了,墙根下生了青苔,或浓或淡,像是女郎裙摆的绣花。

林诗音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奶茶,去冰,三分糖,还加了很多奶冻。

这都是按王怜花的口味来的。

希望这份小小的“贿赂”可以替他安抚一下她并不太好的心情吧。

盛夏的风和阳光都很好,从越过三角梅搭成的花架落下来。

林诗音站在花荫里,眯了下眼,阴柔的面庞半隐在花荫里,瞧着倒有几分忧郁。

他的目光越过铁门的空隙,闯进了这座布局古典的庭院。

林诗音伸手按铁住门上的指纹锁。

咔哒一声,铁门打开了。

几分钟后,他见到了他要“贿赂”的对象。

“学弟怎么来了?”

穿着家居服的王怜花站在通往二楼的楼梯上,居高临下的看着林诗音。

她半阖着眼,有些苍白的脸像是漂亮的白山茶,眉眼虽然带着一丝妩媚,可气质却像是寒冷的雪花,透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

“哟,给我带的啊。”

王怜花掀了下眼皮子,目光转悠了一圈,最后落到了林诗音手里的奶茶上。

或许是看在奶茶的面子上,她的脸色总算好看了几分。

林诗音于是露出一个微笑:“学姐猜对了。”

王怜花朝着林诗音的位置走了下来。

她踩着软软的棉鞋在红木楼梯上拖过,慢吞吞的,偶尔还会绊一下,瞧着像是只刚醒的考拉。

林诗音忍不住笑了一下,他有心说点什么,但话到了嘴边,却又觉得不太好,于是便吞了回去。

作为天文系的学生,林诗音会认识在法律系当助教的王怜花纯属意外。

光看王怜花那一张脸,恐怕没有一个人敢相信这位脾气冷淡的助教小姐是个连手机导航都无法拯救的绝世路痴。

“坐。”王怜花在沙发上坐了下来,随手捞起一只海豹玩偶抱到了怀里,“一大早的,什么风把学弟吹来了?”

她这样打趣了一句,然后便像是没骨头的蛇一般,软绵绵的靠在了沙发上。

虽然在A大的金融系当助教,但王怜花本人其实是法律系的毕业生。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在网上王怜花的风评并不好,隐隐有点讼棍的意思,但在业内,谁都看得出她的身上已经有了大律的影子。

最近几年因为疫情的缘故,几起影响恶劣的大案被迫延后处理。

如今疫情稍有好转,这些案子自然也被提回日程。

王怜花就接手了一起案情复杂的杀人案,她作为被告的律师,要为被告做无罪辩护,于是最近都在跟进案件进展,经常忙到凌晨,自然没有时间好好休息。

要不是林诗音提前打过招呼,打算睡一整个周末的王怜花根本不会像现在这样、拖着满是睡意的身体来给他排忧解难。

而一看王怜花这副昏昏欲睡的模样,林诗音就猜到她昨晚一定又在通宵分析案件。

虽然说,对法律系的学生来说,通宵达旦查资料背大部头是家常便饭。

但不知道为什么,林诗音每次知道王怜花通宵这这件事,心里都有点不舒服。

“一个记不起来的梦啊,听起来倒是很有意思。”

王怜花倒了杯茶给林诗音,然后拿起那杯奶茶扎进吸管。

她一边咬着吸管,一边下意识去掰扯海豹玩偶的爪子:“要记起梦见什么,最简单的就是催眠。虽然因为李家大小姐的事,林家和李家闹的不是很愉快,但你毕竟是林家唯一的继承人,要找几个催眠师并不是什么难事。可你偏偏求到我这里了,看来这个梦很棘手啊。”

“你来找我,是想我引荐你去见殷宴?”

江城最优秀的催眠师是一个叫殷宴的画家,此人是个从京城来的富家公子,可能是娇生惯养的缘故,为人处事非常任性,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能有三百五十五天都找不到人。

王怜花曾接过殷宴一起案子,和这个任性妄为的富二代打过不少交道,也不知怎的,一来二去,她就成了少数知道殷宴行踪的人,

林诗音正是知道这一点,才厚着脸皮求上门。

他实在太想知道那梦里究竟有什么了。

为什么每一次醒来,他的心口就疼得厉害,就好像有什么珍视的存在被夺走。

“我会试着联系殷宴,但这个人行踪一向飘忽,你可能需要等上一段时间。”

王怜花将奶茶杯放到了桌上,她看了一眼林诗音,忽然想起书房里放的资料,原本上挑的嘴角又撇了下来。

王怜花问:“明晚的慈善晚宴你有女伴了吗?”

林诗音有些错愕的抬头,他似乎没想到王怜花会问这个,迟疑了几秒才摇了摇头:“还没有决定下来,不过……”

王怜花没等林诗音把话说完,她直觉他没说完的话不是她爱听的:“那就由我当你的女伴好了。”

她说完就起了身,把海豹玩偶塞到了林诗音怀里,拿着奶茶上了楼。

林诗音愣了一会儿,先是看了看空荡荡的楼梯,然后低下头看了看面带微笑的海豹玩偶,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

真是的,他也不打算邀请别人啊。

“梦,卧而以为然也。”

从古至今,关于梦的解释,多且乱。

有人说梦是人在睡眠中认为自己看见了什么,以为发生了某些事情,是睡眠过程中的一种现象。

也有人说,梦是人在心理活动中的意识与无意识的信息储存在脑中,在睡眠过程中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的心理现现象。

关于梦的领域,人类有太多的解释。

催眠师是目前最接近这个领域的群体,但那也仅仅是接近,隐约的触碰到了那个世界的壁垒。

“您好,您拨打的用户不在服务区,请稍后再拨……”

冰冷而甜美的电子音在书房里回荡,一板一眼宣告了这通电话的失败。

王怜花对此并不意外,她一直知道殷宴有多难约,要是一次就打通,反而才是件稀奇事。

而且比起联系上殷宴,还有更棘手的事等着王怜花去处理。

她毕竟是王家大小姐,虽然离开了京城,像是自我流放一样退出那个名利场,可这并不意味着,她真就什么也不知道。

“白家的小少爷啊。”王怜花拆开一个信封,从里头拿出一张照片,“长得还真和他母亲有点像。”

就是看起来脸挺臭,好像谁欠他百八十万似的。

看完私家侦探从国外传回来的消息后,王怜花摘下眼镜,按了按鼻梁,目光余角扫到书房里摆的时钟,发现已经到了下午五点多。

她皱了下眉,拿起倒扣的手机看了一眼,果然看见几个未解电话。

王怜花盯着“白飞飞”三个字看了一会儿,忍不住皱起眉毛。

最近是什么风,一个两个都突然冒出来。

阿飞……白飞,亦或者是沈飞,一个六岁左右的小孩要怎样避开住家保姆,独自离开白家,千里迢迢跑来江城?

李寻欢又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她像个幽灵一样在国外游荡了三年,如今回来又是为了什么?

王怜花盯着手机屏幕,略长的指尖点在一张女人的相片上,遮住了对方的脸。

她叹了一口气,含着雾气一般的眼眸像是被冻住的墨,无端显出几分冷:“你为什么要回来呢?”

一直待在国外不好吗?

有时候,梦或许是前世的残影。

可怎样会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呢?

或许是当你发现自己的触觉失效,原本要限制的视角无限延伸,所注视的世界变得光怪陆离时,那就是一场梦。

林深处满是腐叶,细小的流萤在被惊动时,从藏身处飞出,在月光下乱舞。

黄泥地里满是死人,只一青衣道人立在月光里,借一支竹箫割下又一颗脑袋。

林诗音被树荫遮盖着,像是一道游魂,在月光下没有一丝影子。

似乎是察觉到某些东西,青衣道人望向那片被火光染红的天,扯了下嘴角,露出一个分不清喜怒笑。

不知过了多久,一抹衔着朱红的灰影从京城飞来江南,卷着冷风落到树梢,将才几朵玉兰踩下枝头,落进风里。

林诗音只觉得眼前一黑,他闭了一下眼镜,再睁开却到了另一个地方。

他于是知道,这里是梦,是那个他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的梦。

那抹灰影是一只信鸽,它踩落了玉兰花后,又飞进了一座长廊。

那长廊里有个身着华服的青年,他莫约十七岁左右左右,容貌十分俊美,腰间挂着一柄刀,虽披着一件大氅御寒,脸色却没有半点血色,瞧着像是个玉做的人。

林诗音看着这个青年,莫名觉得难过。

他试图与青年搭话,然后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也不能靠近,只能当个旁观者立在远处。

青年朝玉兰枝头上的鸽子伸出手去,将这千里迢迢赶来的信使召到指尖。

林诗音站在远处,望着这青年,眼一眨便落了泪。

青年从细小竹筒里抽出一张窄信,字如蚊蝇,却可分辨,只是透出的意思却不太妙。

他皱了一下眉,将鸽子往上一抛,望着这位远道而来的信使踏上归途,直至化为一个黑点。

“你要回去了?”

拿着一串糖葫芦的道人从屋顶上翻下来,他含糊的问了一句,青色的衣袖翻了一下,隐约能看见几只黑蝶围着。

青年瞥了一眼过来,点了下头:“殷宴,诗音那边就有劳你看着了。”

二人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林诗音忍不住走了过去,却忽然听见他的名字。

然而他刚动一下,那道人便猛地看了过来:“谁在哪!”

林诗音从梦里惊醒时,窗外的天空已经发白,他茫然的攥着空调被,阴柔俊秀的脸上满是眼泪。

睡前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如今铃声大作,悠扬的钢琴声在卧室里回荡着,在静谧的夜里显得十分吵闹。

林诗音皱了下眉,刚准备拿起手机,就看见这通电话因为无人接听而自动挂断。

他愣了一下,一边拿起手机,一边扯了几张抽纸擦眼泪。

可能是哭太久的原因,林诗音的眼睛有些红肿。

王怜花因为电话打不通,杀上门时,正好撞上林诗音在装冰水。

“学姐怎么突然来了?”

林诗音眯着眼,神色有些茫然。

他的长相本就阴柔,面上又带着些许忧郁,如今红着眼瞧着倒真是楚楚可怜。

王怜花没说话,只是伸手碰了碰林诗音的眼睛。

这个举动已经超出了朋友的界限,甚至有几分暧昧。

但无论是林诗音还是王怜花,两个人的表情都十分淡然,像是都没觉得这个举动有什么不妥。

等拧了冰水毛巾给林诗音的眼睛盖上后,王怜花这才解释起她的来意。

“我联系上殷宴了,他一个月后会回江城,到时候我带你去找他。”

“另外还有一件事,我觉得你也有必要知道一下。”

王怜花的语气变得郑重起来:“京城白家的独子白飞跑来江城了,他下飞机的时候身边还跟着一个人,据说是李寻欢。”

林诗音忽然说不出话来,他注意到王怜花担忧的目光,想试着给她露出一个笑容,告诉她别担心。

可不知道为什么,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李寻欢这个名字啊,曾经伴随林诗音整个青春。

毫不夸张的讲,如果不是因为中途出了点事,他们两个人现在可能已经领证了。

王怜花将林诗音的反应看在眼底,她于是从冰水里头捞起毛巾,扭干净水分后,重新盖在了林诗音的眼睛上。

作为一个律师,使用非法手段了解他人过去是犯法的。

但作为一个助教,登录校园墙从热门帖子里看见心仪对象的情感经历是合法的。

吃瓜嘛,谁不喜欢?

王怜花第一次知道李寻欢这个名字,是在A大校园墙上。

她作为一个乐子人,当然喜欢当个猹,游走在各大瓜田里快活。

吃到林诗音的瓜纯属偶然。

一个名字叫《点击就看狗血三角恋》的热门帖子,谁能不口嫌体正直的点进去看看呢?

反正爱看热闹的王怜花不能。

花了一个小时把这个瓜的前因后果吃明白,王怜花陷入了沉默。

这么说吧,她不太理解,但她大为震撼。

这世上怎会有如此好人,仅仅因为一次次救命之恩,就能送房送车送未婚夫?

那个李寻欢是什么绝世大好人啊!

房和车也就算了,毕竟是死物,但未婚夫不是啊!

而且那个龙啸云算是“女小三”吧?

虽然说男未婚女未嫁,但林诗音和李寻欢两个人是订过婚的,也一直是男女朋友关系。

那龙啸云能靠嘴皮子说服李寻欢给她买房买车,把男朋友也让出来,除了一句“厚颜无耻”,王怜花是没话讲了。

不过有这样厉害的嘴皮子功夫,王怜花觉得龙啸云要是去干传销绝对是一等一的好手。

只是看热闹归看热闹,王怜花对林诗音这个朋友倒是挺上心的,那段时间没少找借口去天文系看他,生怕出什么事。

但王怜花毕竟是手机导航都救不了的路痴,法律系的大楼和天文系的大楼虽然相距不远,可到底有点绕。

于是发展到最后,每次都是林诗音下课看见消息后,不辞辛苦的找过来,然后把迷路的王怜花送回家。

而这样的事发生多了,林诗音总是要担心王怜花迷路去了哪,倒是没空想一些有的没的了。

王怜花家的指纹锁会录有林诗音的指纹就是因为他总是送她回家。

并且随着二人认识的时间增长,最后不管是王怜花家还是林诗音家的指纹锁都录入了对方的指纹。

他们就像两株逐渐靠拢的植物,在不知不觉中,将根系长在了一块,一同沐浴阳光,一同见证风雨到来。

而这种结果,很难说没有王怜花有意为之的成分。

冰敷过眼睛后,林诗音上了二楼洗漱,王怜花则拿起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她并不是坐以待毙的性格,甚至在两个人的相处模式里,占据主动权的一直是王怜花,而不是林诗音。

温水煮青蛙无疑是对林诗音来说最好的方法,他那样温柔的性格也不喜欢过于猛烈的追求方式。

迄今为止,王怜花的策略都很成功。

如果不是李寻欢突然回国,或许再过不久,温水就成了沸水。

王怜花抬头看向二楼的方向。

她垂了下眼睑,没有任何表情的脸像是一朵只存在于画卷中的花,透露出不太真实的美丽。

王怜花忽然皱了下眉:“牧笛声……”

她从这突然响起的牧笛声里品出几分怪异,总觉得这空灵悠扬的乐声在传递着某种东西。

王怜花猛地转过头,一盏长明灯在墙脚的博古架上散发着微弱的光。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番外有两章,写完就打算完结,并且全文修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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