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男二之后去了另一个的城市,不如首都繁华,但工作轻松了很多。城市正值发展期,四处都是欣欣向荣的样子,工作机会也很多。
租金比之前几乎便宜一半,生活成本也不高,每天下班就开着车到处转转。
唯一意外的是在这个城市又遇到小公子的哥哥了。
这么称呼有些生分,因为后来在交谈时他了解到,原来这位小公子的哥哥曾经还是他的大学同窗。
同窗说其实第一次见面就认出他来了,毕竟男二以前在学校里可是他们眼中的大名人。
男二问此话怎讲。
同窗说,专业第一还不出名?当时私底下都叫您大佬呢。你不知道?
男二摇头,他当时各种变故忙得每天焦头烂额,也从不参加活动,没加过社团或学生会,一个班的同学都认不出几个。
还以为自己是标准的透明人。
真要说对生活有点心思,也就是谈了场恋爱。
但也十分勉强,毕竟他那段恋爱谈得比兄弟还坦荡。
和同窗渐渐熟悉起来之后,有时也两个人一起开着车兜风。
同窗是来这继承家业、或者说为家业开阔疆土的。但日常也没见有多忙。
他们住得地方挺近。下班了有时就约在一起吃个饭,聊聊天什么的。
后来男二养了一只狗,两人经常晚上在小区里遛狗。
男二是后来才知道同窗也是个弯的。实在是因为他从没见同窗身边有过什么人;加上他们两在一起不谈情不说爱,也并无半点涟漪,他没往那方面想过。
还以为人家就只是一个单纯的根正苗红冰清玉洁的富二代。
就这样的生活过了半年,期间前男友来找过他。
回国后前男友名声更甚,听说在圈里混得些地位。
前男友来邀请他去参加自己的摄影展。男二说不去,太抽象了。
前男友极力推销之后依然被拒绝,最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赖在男二家里。逼着他通宵一个晚上把电脑里的作品集全都看了一遍。
强制灌输艺术的理念属于。
男二第二天生不如死从床上爬起来去上班,这时才切实达到了愤怒的极点。
把这位大艺术家从客房拖出来扔了出去。
前男友对此冷漠行为大为震撼,痛斥他的无情。
不过最后滚之前,他们还是平心静气,至少表面上和和睦睦在楼下早点店吃了一顿散伙饭。
前男友八卦,你那个发小现在出息了呀,一群二代里就他底子最硬,站得最稳。本来还以为是发配出国,没想到被他搞成去收编新军了。
男二说你现在混的圈子还挺广。
前男友回,那可不,不在这些人里混着装逼我上哪找大客户呀?
又问,这些你不知道?他不是你发小吗?
男二回,我知道这些干嘛。
最后前男友又问:“你还是会来看我的摄影展吧。我还不知道你!面冷心善嘛。”
男二当面否决:“不会的。别想太多。”
前男友又是一番控诉。
最后男二上班快要迟到了,才终于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