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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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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做出净水器,黑猫警长漫画的后半部分有了灵感,云笙再次拿起毛笔。

钱景辰在旁边看的眼热,不由得询问:“你的画技是跟哪位丹青夫子学的?”

云笙想了想,回答道:“梦里学的。”

钱景辰撇嘴,只觉得云笙没有说真话,不过他也理解,君子八雅,琴棋书画,诗香花茶,丹青只是其中一雅。

如今当道的奇楼先生,擅山水风景画,所画山水,青绿重彩工整细巧,左上崇山峻岭,往下衔接碧水扁舟,一方画布,竟是远近山川,咫尺千里。

其次便是当今圣上,擅美人工笔,曾为宫中皇后作画,有官员观美人图,误以为是天上瑶姬,因此一故,如今的皇后又有瑶姬仙子的美称。

而云笙的画技,显然不同于时下的两种主流,钱景辰考虑或许是那位丹青大师碍于此,不愿意暴露身份。

丝毫没有想过,云笙其实没有撒谎这件事情。

意外绑定系统时,她还是个连话都不会说的幼童,根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于是总是被突然出现的声音吓哭,系统没有办法,只能给她播放动画片看。

黑猫警长便是云笙最爱看的动画片之一,或许是里面的黑色狸奴让她感到熟悉,小云笙不再害怕,被大人们放在榻上时,便安安静静看黑猫警长抓老鼠。

她学会的第一句话,不是爹娘,也不是祖父祖母,而是“向你致敬”“向你致敬”,直把林家人弄蒙了。

等到云笙终于会走会跑时候,她已经对脑海中的系统习以为常,偶尔,系统还能通过动画片的“奖励”,催促着宿主做任务。

所以云笙说自己的画技是从梦中学的,一点儿也不为过。

钱景辰终于如愿以偿看到了故事的结尾。

故事的末尾,黑猫警长用“净水器”帮助了王婆婆,污浊的泥水重新回归清澈,这下子,王婆婆再也不会因为喝脏水而生病,作为感谢,她将做好的蛋糕送给黑猫警长。

钱景辰吃过蛋糕,自然知道这种甜甜软软的糕点有多么好吃,险些馋的流口水,不得以转移注意力:“黑猫警长说生水中有很多虫子,这是真的么?”

“真的。”

“为什么我看不见?”

“因为它们很小很小,没有办法用眼睛看到,所以必须要喝煮过的水哦。”云笙认真叮嘱。

对于云笙的话,钱景辰倒是没有怀疑,毕竟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早就知道云小兄弟聪慧过人,比之甲字班那位也不遑让。

禁不住开始回忆自己有没有喝生水,在发现自己没有喝过后,又想起经常行商在外的爹,内心升起一丝丝的担忧。

别看他嘴上总抱怨他爹只给钱,不关心人,实际内心深处对于亲爹很是敬重。

王婆婆的儿子因为喝生水而腹中生虫子的画面,给少年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此时此刻,他迫切想要回家看看他爹的肚子。

不过临走之前,还有一件事情要做。

钱景辰眼热地盯着桌子上晾干笔墨的“连环画”,以他的经验,这个故事并不完整,至少他看到的部分不是全部,于是试探着问:“小云笙,黑猫警长是否还有下文?”

“你怎么知道?”云笙惊讶极了,“我本来打算画三个故事,一起卖给书坊刊印!”

说到这里,小姑娘有些纠结,“不过我还没想好剩下两个故事画什么。”

钱景辰眼珠子转了转,立刻道:“我可以帮你,只要你画完之后先给我看,届时我就帮你掌控把关。”

“好啊好啊。”

云笙闻言没有多想,反而很高兴地一股脑把石桌上的手稿塞给钱景辰:“那你先帮我看看这些有什么需要改的问题。”

见她这般天真,“别有所图”的钱景辰略显心虚,他掩饰性咳了咳,视线快速在画纸上掠过:“问题当然是……有的!比如这个‘净水器’的名字就颇为普通,不如改叫'神仙漏'!”

云笙歪歪头:“可是它本来就叫净水器。”

钱景辰满不在意:“能让污水变清澈,不是神仙之力是什么,当然要叫神仙漏。”

最重要的是,神仙漏听起来比净水器上等,好比同样的糯米糕,普通商贩只能卖十文一斤,放在他们家酒楼,糯米糕摇身一变成为白云糕,便可卖出二两一斤的价钱。

云笙不懂其中的门道,还在耐心给他解释:“那是因为筛子里面放了石沙和活性炭,可以吸附不同大小的杂质,和神仙没有关系。”

可不论怎么解释,钱景辰都坚持认为“神仙漏”比“净水器”要好,两人谁也说服不了谁,云笙气得哼了一声,背过身问系统:“环环你觉得呢?”

系统:“如果宿主想要刊印出书,神仙漏会更吸引百姓。 ”

连环环都这样说了,二比一,云笙惨败下风,等到钱景辰宝贝地拿着黑猫警长画稿离开,系统这才再次开口:“宿主刚才触发了新任务——保护水资源,节约三百吨水。”

“三百吨?”

“大概可以装满宿主的房室吧。”

云笙张大了嘴巴。

一个房室的水,那要用多久才能装满啊。

不说云笙如何为新任务发愁,另一边,钱景辰满心欢喜地带着画稿回到丙字班。

这会儿夫子还未来,门窗敞开着,学堂里隐约能闻到饭菜的香味,丙字班的学子或斗蛐蛐、或看闲书,你追我打,热闹得仿佛街边菜市场。

往常,钱景辰也是他们中的一员。

可今日,他的心神完全被其他东西吸引,迫不及待坐回自己的位置,目光往窗外望,确定没有祭酒的身影,然后小心翼翼将回中的宣纸展开。

霎时间,穿着奇怪衣裳、头戴帽子的黑猫警长便出现在眼前,只见他坐在一个两轮马车上,如骏马飞驰,轻松抓住偷东西的老鼠。

“森林公民,向你致敬!”

钱景辰看得津津有味。

他的反常落入其他学子眼中,几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凑过来,一人揽住钱景辰的肩膀,头往书案上探:“哟,景辰兄在看什么好东西,有福同享啊。”

下一秒就看到了庐山真面目:“……景辰兄何时改学的丹青了?愚弟觉得还是早些放弃为好。”

钱景辰自动忽略对方嫌弃的话,很是得意:“黑猫警长探案记,全京城只此一份。”

闻言,学子们不以为意,什么探案记,分明是小儿乱涂,结果等他们怀着批判的态度去看丹青画,然后……“怎么没了?!”

“后面呢?黑猫警长有没有抓到偷菜鼠啊?”

“还有村长家里的菜地,明明离山很远,为什么会出现熊掌印?”

……

听着同窗们的哀嚎,小胖子微笑着将画稿收起,深藏功与名。

很好,终于有人体会到和他一样的痛苦了。

日落西山,余光横照,当太阳的最后一缕光线洒落到大地上,行于期间的人,人影拉得很长很长。

半途听到吆喝馄饨的小商贩,云笙馋虫上身,闹着吃馄饨,林老爷子因着口忌,眼不见心不烦,便让李目跟着。

那边,云笙已经麻利地自己跳下马车。

隔着一条街道,国子监旁边有许多食肆,比如这家馄饨摊子,已经在这儿摆了十几年的摊,摊前逐队成群,多为回头客。

云笙前面便站着一名穿学子服的青年,对方熟练地点了一道鲜肉馄饨:“多放点虾皮和紫英。”

轮到云笙,她也学着青年的口吻:“伯伯,我要一碗鲜肉小馄饨,多放虾皮、紫英和芫荽!”她最爱吃芫荽了,这可是她为数不多爱吃的青菜。

又回头问李目:“李目叔叔,你要吃什么?”

李目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小的不饿,小姐自己吃就好了。”

云笙不相信,自己这么小的肚子都饿了,李目叔叔好大一只,怎么会不饿呢,想到李目爱吃自己送的红烧排骨,于是帮他点了一份鲜肉大馄饨。

等待的间隙也不会无聊,津津有味地听着其他食客聊天。

最近京城里的大事,莫过于众藩王送世子入国子监读书,有人说北冥王识时务者为俊杰,也有人说北冥王心狠手辣,不在意嫡子死活。

主动送嫡子入京,说的好听点是为了入国子监,难听点,其实就是主动给皇帝送了个质子。

说话者语气颇为不屑:“没看到其他藩王送来的都是庶王子,唯独北冥王送的是长子,还是身下唯一的嫡子。”

有人反驳:“北冥王世子是长公主所出,是皇上的亲外甥,进京之后只会更受重视。”

“长公主仙逝已久,这份情谊能否惠及小辈还说不准呢!”

听着众人的话,不知怎的,云笙觉得那位素未谋面的北冥王世子有些可怜。

她想,如果爹爹把自己独自送到一个地方,自己肯定会很生气很生气,而且是哄不好的那种。

那个北冥的小世子肯定也是这样吧?

“呵呵,俗话说得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寄人篱下的生活,再好能好到哪里去?”

那人摇摇头,不再开口,而是招手和摊主要了一碗馄饨汤,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用馄饨汤灌满自己的水壶,背着手优哉哉离去。

云笙眨眨眼,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小男孩。

他还是那副冷漠的样子,婴儿肥的小脸绷得紧紧的,只是这次,冷漠中似乎掺杂了怒火,他死死盯着远去的男人,嘴角露出嘲讽的弧度:“原来是个穷鬼。”

其他人听到后接话:“可不是么,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认识北冥王,认识北冥王世子呢!”

众人哄堂大笑,于是云笙看到小男孩也笑起来。

只是这次,她却觉得那个笑容不太好看。

好像下一秒就要哭似的。

想了想,云笙还是端着自己的馄饨,叭叭叭走到对方面前:“你要一起吃馄饨吗?”

听到熟悉的声音,牧屿岑低下头,目光与白腾腾热气后那张圆脸对上。

他一眼认出了对方。

毕竟这么小的孩子,他只在国子监见过一个。

“伯伯做的馄饨鲜肉很好吃,比食堂的糖醋鱼还要好吃。”云笙眨着大眼睛积极推荐。

可惜,牧屿岑没有吃过糖醋鱼。

想起云笙威胁自己的事情,他直接扭过脑袋:“我才不吃脏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求收藏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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