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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维娜姐与咖喱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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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维娜姐时,霍绯箴才17岁。那时她刚和外校的人狠狠打了一架,赢了,但自己也头破血流。当然她弟弟大松更惨一点,挨了好几闷棍,蹲在地上痛得站不起来。

抹一把脸上的血,就看到了维娜姐。一个长得挺好看的姐姐,从店铺二楼的复古木框窗探出头来,好心地叫他们赶紧跑,不然,待会对方再叫人过来就麻烦了。

“我弟伤了还走不动。”

“你是女生?”

“嗯。”

“抱歉,你打架太凶了,一时没看出来。要不先来我店里避避吧,也包扎一下。待会有人来上班了,再叫人送你们去医院。”

旁边那正准备营业的酒吧就是维娜姐的。

后来对方果然又叫了帮手过来,他们在维娜姐的店里安然躲了过去。然后维娜姐派人送了他们去医院,还给垫了医药费。

虽然那时才17岁,但霍绯箴没让她妈知道打架受伤的事。反正起因也很无聊,就是学校有个高一的跟外校的争风吃醋起了争执。自己没争出个高低,还拿大松的名字去吓唬人。

结果对方根本没把大松放在眼里,还纠集了几个人找上门来耀武扬威。不找惹事的人,就盯着大松来找茬,一点道理都不讲。

为了还垫付的医药费,姐弟俩到店里做兼职。一来二去时间长了,维娜姐就干脆让他们当学徒,教他们关于调酒的一切。顺便,也参与调解酒吧街里常见的打架斗殴。

反正姐弟俩都挺会打架,大松是力气大,霍绯箴是练过几年咏春——其实也没练多好。她小时候经常被欺负,妈妈没空理她,小学五年级时,她偷偷拿了零花钱去找“公园大神”拜师。

“什么叫公园大神?”摩尔打岔问道。

“就是天天在公园锻炼的那些神秘的大爷大妈。”

摩尔笑得倒在一边:“哎,你也太可爱了吧!拿零花钱跟公园大神学咏春,难道不是街道宣传的防诈案例吗?”

这种事情说出来确实很扯,但却是真的。那时她才多少岁?又因为弱小多吃了多少亏?满脑子都是想变强的念头。

反正也算她走运,那个“公园大神”不至于骗小孩,没收学费还很用心教她。几年下来学了个杂七杂八的看着像咏春的东西,实战竟然很实用。

说回17岁,一年之后,维娜姐结婚了,店从一家开到三家。又再过了一年,19岁的霍绯箴成了维娜姐的婚外情人。

年少的霍绯箴对世界充满愤怒和失望,可这些愤懑的能量,又统统被她压抑在言谈礼貌的表象之下。还有她长相,那时够年轻也够臭屁,不笑的时候煞气十足,笑的时候又像带了悲观的戏谑。

总之这些反差都很对维娜姐胃口,性别也很让人放心,当然更重要的是,她听话、做事靠谱有冲劲。

所以,除了调酒,维娜姐还教了她很多东西。大到店铺经营、圆滑处世,小到怎样笑得更温和、交谈的技巧、洞悉人心,还有怎么寻欢作乐……

这段混杂着师徒情分的情人关系,是在维娜姐第二次结婚的时候结束的。

“你陪我的时间够长了,去找属于你的幸福吧。”

“你不爱我了?维娜姐。”

“当然爱啊,所以才要放你走。”

“为什么?”

“多经历不同的人和事,就知道了。”

那一年,霍绯箴23岁,刚在花式调酒大师赛拿下她的第一个名次:赛区第六名。

然后她就离开了维娜姐的店,去了别的城市,去不同的酒吧工作,有时不一定是酒吧,小餐馆也有。一年换一个城市,确实增长了不少见识,好的坏的都有。

而这期间,她换过的女友更多,只是最长也维系不过3个月。不知道为什么,见不得光的情人关系尚可以维持三四年之久,正式的恋爱关系反而无以为继。

至于没有固定女友的日子,她也不会很闲,时常会在陌生女人的床上醒来。当然,那都是在经营酡晓之前的事了。

走走停停十年就过去了,见过了很多人,经历了很多事,她慢慢明白了维娜姐的用心。也许就像小鸟终将离巢,她也只有离开维娜姐,才能摆脱她的影响,构建出更完整的自我。

“哎,那你现在还爱维娜姐吗?”

天快亮的时候,话题又被转了回来,摩尔困得眼睛都耷拉了一半,侧身枕在沙发背上这样问道。

“爱的。”

“你还挺长情嘛。”

“已经不是那种爱啦,更像亲人那种。”

“只要是长久地被爱着,”摩尔幽幽浅笑,“以什么样的形式又有什么关系呢?”

那一刻,霍绯箴没来由地觉得,眼前这个女人好寂寞!孤身一人,侧着头垂着眼靠在沙发上。期待着有朝一日有个专心爱她的人来到。可期待却一再落空,热情也渐渐沉入幽暗的湖底。

她凝视摩尔半闭的双眼,仰头喝掉一口啤酒,旋即又为自己那傲慢的同情感到羞愧。都还没了解她多少,就如此独断地觉得对方寂寞,说到底也是自己寂寞罢了。

茶几上放着四五个空啤酒瓶,霍绯箴并没有把方才的想法说出来,只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都困成这样了,别想那些复杂的问题啦。去睡觉吧。”

“啤酒还没喝完呢。”

把酒瓶从摩尔手里拿走看了看,没剩多少,仰头一口就全部清掉。

“好啦,喝完了,乖乖睡觉去吧,睡醒我做午饭你吃。”

竟不觉放轻了语气。

···

摩尔这一觉一直睡到下午将近两点,起来发现霍绯箴正在厨房。腰上围着围裙,手起刀落熟练地切着洋葱。

“你很早就起来了吗?”

“没多早,比你早半个小时。”

“好饿,中午吃什么?”

“简单点,咖喱饭。”

“闻着好香。”

“你能吃辣吗?”

“一点点。”

“好。快去洗漱,很快就能吃了。”

家里有个会做餐的室友就是不一样。说是简单咖喱饭,饭是做成半球形扣上的,撒上几粒黑芝麻,配西兰花小番茄摆盘。此外还配了蛤蜊清汤,盛在连颜色也搭配过的碗里。

好不容易等到大厨也坐下来,摩尔才终于拿起勺子尝了一大口:“好吃。什么好日子?弄得这么正式。”

“不正式啊,都是买的预制品,随便对付一个简餐。”然后她也吃了一口,觉得咖喱的味道稍微水了点,不是很满意。

摩尔可没那么挑剔,用勺子指了指那对半切开,还错开叠放的小番茄:“这也叫随便对付?还煮了蛤蜊汤。”

“随手摆一摆而已,我平常自己吃也是这样的。”

“还挺讲究。你做过厨房?。”

“嗯,在做意大利餐的店待过一段时间。居酒屋也待过,天天在炸鸡块烤白果切萝卜丝。”

“寿司呢?也会做?”

“那个入门时间太长了,学不来。勉勉强强杀了半年鱼,后来换了。”

“真好,听起来好有意思。”

其实工作嘛,时间长了也每天都差不多。

霍绯箴也问摩尔:

“那你呢?平常工作都做些什么?”

“很无聊的,不是填表就是收资料,还有一堆堆杂事,还要应付领导应付同事。”

“听起来好无趣噢。”

“忙起来烦得脑袋都要炸,闲起来又闲得发慌……”

摩尔边吃着美味的咖喱饭边吐槽工作上不合理的事,并不是什么有趣的谈资。平时她很少会跟旁人如此抱怨工作,毕竟谁都不想听牢骚。

抬眼看到霍绯箴喝了一口蛤蜊汤正看着她笑。

“你笑什么?”

“虽然抱怨着,但其实你并不打算换工作吧?”

“嗯。这份工作基本符合我的要求:稳定、工资不算低、加班少、离家近。可以比较轻松地养活自己。”

“你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嘛。”

“这叫有自知之明。”

刚工作那会儿,也不是没萌生放弃一切去做音乐相关工作的想法。但后来她想明白了,周末找个小酒吧驻唱更适合自己。当工作和爱好分开,她就无需讨好别人,想怎么唱就怎么唱。

饭吃了一半,霍绯箴看了一眼时间,却忽然急起来:“糟糕,差点忘了!维娜姐下午的飞机回去,说了去送她的。”

嘴里说着要迟到了,匆匆忙忙换了衣服。

“饭呢?还吃吗?”摩尔问。

“吃的吃的。”

又坐下来迅速把盘子里的饭全扒拉到嘴里。汤喝了一半维娜姐的电话就来了,问她在哪。霍绯箴扯了个谎说刚出门,挂了电话把余下的汤喝完就起身。

摩尔指指脖子说:“印子好抢眼,要挡一下吗?”

“哦,要的要的。”说着又拿件有领子的衬衣套上,扣到顶部只剩一个纽扣,“哎呀,有点热。”

“扣那么高好傻。”摩尔还趁机嘲笑她。

明明赶时间,还不忘把垃圾和昨晚的啤酒瓶装好,准备提出去扔。

“要麻烦你刷碗了。我送完她就直接去店里了。饭和咖喱都还有,晚餐热一下应该也够。不想吃的话就放着,我晚上回来再处理。”

着急归着急,对家务事还是磨叽的。

“行了,快去吧,家里交给我。”

临出门霍绯箴还说:“窗帘我明天再装,工具箱放在玄关小心别绊到了。”

“行了行了。”

折腾一轮人终于出门了,看着关上的大门,摩尔心想:怎么突然就熟络了?好像别人说的家人。

作者有话要说:多么狗血的往事,哈哈哈哈!

ps.想起了以前天天洗杯子的日子。

pss.感谢阅读!感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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