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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四九 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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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竺晨风突然问这个问题,金玉露表情立刻变得意味深长起来。

“以前你对这个都不感兴趣的?怎么突然想起来问了?”她挑挑眉毛,露出一脸姨母笑,“终于领略到明大人的好了是吗?要加入我们吗?”

竺晨风一愣:“你们?”

“是啊,我和娇凤还有附近的几个姑娘,是明大人的支持者,常常在一起聊他的事情,还会互通有无。”金玉露颇有些扬眉吐气,“以前都是我听别人说,现在托你的福,能常常见到大人,她们现在都缠着我问东问西呢。”

竺晨风着实一头黑线,原来她们也成立了粉丝后援会吗?够新潮的。

金玉露自顾自地说:“明大人来了蓬云县大半年,以前很少来社学,也就是祭祀孔圣人的时候来过,还被县城举子们簇拥着,我就是远远瞥一眼,都看不真切。自打你来了之后,能这么近地见他,跟他说话,可真是幸福。”

“至于他那浪荡子的名头,我猜肯定是嫉妒他的人散播的谣言,说他常跟京城才子们一起喝酒作画对诗,喝得凶了就借着酒意到处惹事,敢在宫墙上、小阁老府的外墙上题诗,还大言不惭地吹牛,说自己是天下第一。”

竺晨风笑得合不拢嘴:“真的吗?只有这些?没有什么……风月之事?”

“这倒是不曾听说。”金玉露表情严肃,“他不是那样的人。”

恐怕就算是有,你们也不肯信。竺晨风默默地想。

她接着又好奇打听:“我偶尔听长信提起,像是公主对明大人青眼有加?”

“那是人家两小无猜!若要真有什么私情,陛下还能不赐婚?”金玉露认真道,“明大人小时候做过太子伴读,经常进宫,十三公主也同他们一起念书,彼此就认识了,听说公主性子活泼,有些像男孩子,常去找明大人聊天玩耍,我觉得他们之间没什么。”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叹了口气:“就算有什么,倒也算是珠联璧合吧,人家佳偶天成,我们有资格说什么。”

竺晨风点点头:“有这个觉悟最好啦,人家早晚要成亲的,早点想通到时候不受罪。”

宫里一个十三公主,宫外一个方钰宁,明大人还真是受人欢迎呢。

金玉露撇撇嘴,略有些伤感:“大人岂是我们能惦记的,早就想通通了。他这般人中龙凤,早晚要回京做大官的,来我们蓬云县,不过就是历练罢了。”

“之前听周管事说,明大人看着年轻,但并不稚嫩,表面和煦,胸中有锋芒,威压极盛,原本县衙里那帮人不服他,想给他下绊子,好杀杀他的威风,都被他不声不响地料理了,还把他们那‘兴九帮’全都打发走了,现在的衙门里干净了不少。”

这话让竺晨风产生了兴趣——明杨肯定是黑芝麻馅的没跑了,但他怎么料理这帮派的肯定很精彩,妥妥大男主爽文吧?!

于是她好奇问道:“兴九帮是什么?大人是怎么把他们料理的?”

“兴九帮是衙门里一些乡党结在一起的小帮派,因为他们都来自县城下边的兴衡乡,彼此互相照应,也就抱成了团,其中大多是三班的衙役,颇有些仗势欺人,把县衙搞得乌烟瘴气,百姓们多受他们勒索,都敢怒不敢言,上一任县令是来养老的,对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管,只想平平安安干完任期,然后告老还乡。”

说到这里,金玉露无奈地耸了耸肩:“大人具体怎么料理的我也不清楚,周管事没说,只说简直可比前朝的‘杯酒释兵权’,听说还跟县里的平风行有关。”

“平风行又是什么?”

店小二这会儿端着托盘来上菜了,笑盈盈地说:“来喽,炒羊肚、酥油鲍螺、烧香菇,两个馒头,两位姑娘请慢用。”

等他走后,金玉露才神秘兮兮地把声音压得更低,凑在竺晨风耳边说:“其实是一帮混混打手,平日里收点钱,所谓保护大家安全,也有富商雇他们做保镖的,因为打出来的旗号是‘替人平息风波’,所以叫平风行。”

竺晨风眨了眨眼,懂了,就是当地古惑仔嘛。

每个地方应该都有这种小团体,这倒不奇怪。要说县令也是不容易,黑白两道都得维持在一个平衡点,才好管理。

水至清则无鱼,在这古代社会,彻底铲除古惑仔不现实,拔除一个平风行,可能会冒出来一个“平波行”,堵不如疏,不如就让他们存在,钳制其他想要冒头的势力。

地方上虽说有朝廷派官下来做长官,但基层全都是本地人,极为容易抱团,俗话说强龙难压地头蛇,如果这长官没有些手腕,就会被人拿捏,要么同他们沆瀣一气,要么被他们想方设法挤兑走。

挤兑也容易,多造些“冤案”,搞大了声势,消息传到京中,自会有言官参奏,没有靠山的县令就如同砧板上的肉,皇帝一道旨意下来,就一贬三千里了。

明杨是首辅之子,不是没有靠山,但他这身份,想必首辅大人的政敌们盯他盯得也紧,稍有差池,就要参他一本,好给首辅上眼药。

他在这蓬云县待了半年多,不仅没出差错,还把自己的这一摊子给清理好了,着实是个人才。

“大人确实厉害。”竺晨风总结道,把三个盘子往俩人跟前拽了拽,“来来来,快尝尝。”

她虽攒了些钱,但也不是什么富豪,点起菜来还是比较捉襟见肘,便只点了这三道招牌菜,好钢用在刀刃上。

金玉露身为一个杂役,月钱更少,平日里更舍不得下馆子,这会儿闻到菜香已经忍不住开始咽口水了。

“好香啊!”她目光在这三道菜上来回逡巡,一时间不忍下口,先用眼睛吃个够本。

竺晨风忍俊不禁,催促道:“赶紧吃,凉了就不好了。我先来!”

她先尝了一口炒羊肚,这菜是火候菜,跟油爆双脆一样,少一分则不熟,多一分则老硬,再加上食材又是下水,不仅炒制前处理要到位,调味也得恰如其分,不然要么脏器味儿浓厚,有“原味大肠”既视感,要不就有浓重的调料味,吃不到食材本味了。

这家酒楼敢把这道菜当招牌,的确还是有一些功夫在身上的,羊肚切成了细条,粗细长短几乎一致,可见其刀功精湛;一口咬下去,脆嫩适口,火候控制得也不错,但略有一点点发硬,估计是为了保证成熟度,免得食客闹肚子找上门来;调味也还不错,除了常规的葱蒜酱油、酒醋花椒,还能尝得出一点小茴香味,配菜选用了香菜梗,跟羊肚倒是相得益彰。

限于古代的烹饪条件,火候菜能做到这个份上,实属不易了。

金玉露也跟着吃了一口,立刻道:“好吃!真香!大酒楼真是名不虚传!”夸完之后又觑觑竺晨风,“晨风你一定做得比这个还好吃!”

“哈哈哈,不必这么担心我的感受,人外有人山外有山,烹饪既然是门手艺,肯定还是有经验者为先,我才多大,人家光练手的菜都得比我做过的菜多。”竺晨风笑道,“我刀功还不如你呢,做菜也就是讨了个巧,做的净是你们没吃过的,让你们没法与人对比,也就难评判我的真实水平。”

金玉露连连摆手:“不需要跟别人比,好吃我们都能吃得出来。”

另一道素材烧香菇,在现世里,据传是朱元璋留下的名菜,因此也叫太祖烧香菇,在这大瀚朝就没有这种说法了,做的方式倒是跟古籍上说的差不多。

食材用的香菇应该是泡发的,香味比鲜香菇更浓郁些,配菜是冬笋,口感上一个软韧一个脆嫩,倒是一对好搭档。

这道菜汤汁鲜美醇厚,食材入味,香菇的香气和调味卤汁的味道结合得甚为美妙,确实是一道不错的下饭菜。

俩人就着两道菜,很快干掉了各自的馒头,迫不及待把勺子伸向了那叠酥油鲍螺。

金玉露馋这个已经馋了很久了,舀了一勺送进口中,轻轻抿了一眼,简直是“叮”地一声眼睛就亮了起来:“啊!好吃!又香又滑,还入口即化,奶香味儿特别浓,是牛奶做的吗?”

“对,这酥油就是从牛奶里提取出来的。”竺晨风也舀了一勺,她在现世看过很多复刻视频,跟眼前这碟大差不差,“把牛奶煮开,加入适量的白醋搅拌,奶制品遇酸结块,慢慢酥油就会析出,再将它过滤出来。”

金玉露一勺又一勺地吃着,惊讶地睁大眼睛:“然后呢?”

“把酥油反复用勺子搅拌,把它搅成柔滑的质地,再把白砂糖磨得像粉那样细,跟酥油搅拌在一起,等它稍微凝固,装在密实的布袋里,出口的尖角上剪出带尖角的小口子,转着圈地挤在这小碟子里就可以。”竺晨风如数家珍般地讲给她听,“因着挤出来是螺纹状,所以取名叫‘鲍螺’,吃的时候浇上蜂蜜或者糖桂花等其他糖浆就好啦,还可以滴点像洛神花提取出来的颜色加进去,做得更好看些。”

“听着很简单诶!还不如上次你做的那两种花酥复杂呢,我们回去是不是也能做?在外边吃好贵的。”金玉露目光灼灼。

竺晨风想了想,点头道:“行,等有空了咱们就试试。”

好歹也是这古代的菜肴,学点儿是点儿,免得将来要跟同行切磋的时候犯怵。

两人你一勺我一勺,很快把这酥油鲍螺分享了个干净,好贵才买到的,一点都不敢浪费。

光盘行动刚结束,就听到旁边传来一个清脆的童声:“两位姐姐,行行好吧,我都好几天没吃饭了,肚子好饿,能不能打赏几个啊?”

作者有话要说:明杨:江湖上永远有我的传说。

竺晨风:十三公主长得好看不好看?

明杨:不知道,没认真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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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没有感情纠葛哈,尤其不会有争男人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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