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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 3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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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嘬嘬嘬嘬”戚霁正蹲在笼子逗一只病歪歪的小黑狗。

小黑狗只有四只狗爪处的毛发呈现出枯草的黯黄色,半合着像是蒙了一层阴翳的眼睛,无论戚霁怎么逗它都无动于衷,只在狗贩子哗啦啦摇笼子试图证明是条好狗的情况下,微弱地哼上两句,狗爪爪微微开花两下。

有点像破壳且发瘟的小鸡。

戚霁摸着下巴,端详这只无力倒在笼子里的小狗,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然后毫不犹豫张嘴对着狗贩子:“老板,这小东西20卖不卖?”

摊主儿子岁数也不大不小,原本只被他爹抓出来抗货的,在一旁脱口而出就是:“你明明就要抢走小黑,还装模作样地要给我爸20块钱?!”

摊主本人就会做生意多了,厉声喝住儿子,虽然急于将这病小狗脱手,但是市集就是这样,需要你来我往一番,能砍下价是本事,能赚到钱也是本事:“20,小姑娘这价格太低了,这狗可机灵了我和你说,原来两千有人问我要我都没给。”

戚霁虽然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但是她看了攻略的,她做了足足三百字的杀价笔记,一针见血:“但是它现在生病了,老板你给它看过没有啊?如果你能给我这条活蹦乱跳的小狗,指不定我能出三千啊。”

老板似乎有些动摇,但是最后还是打量了一下戚霁的装扮,像地主家的傻闺女,一咬牙:“不行不行,20块太低了。”

然后戚霁就毫不留情地把视线转开:“那好吧,那我再去别家摊子看看。”

正等着和戚霁极限拉扯一番的摊主:?

眼睁睁看着戚霁没有半分留恋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生出了几缕心痛。

毕竟,这小狗从病歪歪开始,身价就从正常土狗的100块钱迅速降成了添头——一条毛色黯淡病得快要死掉的小狗,吃也不能吃,扒皮做帽子还嫌颜色不够靓。

20也好啊,不就是打4折吗!总比一毛捞不到好。

[你就这么放弃了?]

(不然呢?)

[我觉得你加五块,指不定对方就同意了,还能加送个笼子给你。]

(可我我只是觉得这狗毛色我看着挺好看的,我觉得挺好看的东西多了去了,又不是非都得弄到手,本来想着救救它也好,看来我和这小狗的缘分不是很深啊。)

(我毕竟已经过了需要狗狗帮忙叼包的年纪了。)

[差点忘了,吾家有女初长成,力拔山兮气盖世。不过你说毛色?]

(对啊,我很少看见这种黑到有些泛红的毛毛诶,有点像、有点像……)

[有点像?]

(气疯了)

[。]

[你的语文水平还是这么,绘声绘色。]

戚霁用舌头抵住上颚,发出自信的弹响,眉飞色舞。

(那当然,是不是很形象!)

[……]

温黛坐在戚霁肩头,沉默了一会,还是决定跳过这件事,将戚霁的注意力导向另外一个方向。

[以有没有发现有个小姑娘一直在跟着你?]

(你是说以我面朝方向为12点,我身后大约5点钟方向,距离8米左右,总是忍不住抹嘴角,眼冒金光的那个小女孩吗?)

[……]

[是的,就你描述的详细程度,我觉得你可能已经想好了《偷窥者三吃》。]

温黛的想法是毫无疑问正确的。

“汪汪汪!”

凶狠的狗叫在清冷阴暗的长巷子里甚至激出几道回声。

当王晓从躲过戚霁扫视的摊子后面探出头来,抬头沿着空中还没有散尽的五色云转进小巷的时候,映入眼帘的只有一堵爬满绿苔的老墙,墙前有一个恶臭的垃圾桶,垃圾桶前被王晓这个不速之客打断进食的野狗冲王晓低吠了几声。

“你是在找我吗?”像是有人凑到自己耳边,轻吐热气。

“刺啦”一声,王晓的思考速度似乎跟不上这些年来养成的肌肉反应,手中的引火符瞬间点着了戚霁的外套,晃眼的火光像是把王晓惊醒了一样:“卧槽,姐妹不是,你听我解释。”

20分钟后。

戚霁哼着小曲,左手拎着狗笼,右手提着一袋小狗生存用品,背后的双肩包里还装着“这小狗大约是在装病”的兽医病例。

小黑狗是以30元成交的,当然,包括这一系列在内的治疗费用和生活用具全部都由王老板买单:)

“所以,你是不是需要自我介绍一下?”戚霁在市集里穿行,七拐八弯地绕过人群,在一棵树下的长条石凳处坐下。

这里安静些,阳光也不错,适合与新认识的地主家的傻闺女交换一下名字。

王晓看着只穿了两件衣服的、臂膀线条优越的、自己物色好的新任大腿,忍不住还是试探开口:“你真的不用再加一件衣服吗?我的atm机是会赚钱的,别冻坏了。”

戚霁惬意地享受着阳光,左手随意地搭在装死小狗的笼子上边,用王晓听不清的小声嘀咕了两句:“什么家庭啊还能家养ATM机……不对啊,没听说现在ATM机还兼职印钞机功能。”

“你说什么?”

戚霁想了想觉得,她和这个妹子也就是薅羊毛与被薅的关系,还没有那么密切,打探人家的私事,是不礼貌的,硬生生克制住自己又开始噼里啪啦作响的好奇之火,把话题扭回来:

“我说没事,我穿那件外套主要是显得我比较帅,不保暖的。你先自我介绍一下吧。”

王晓听到这话,也终于仔细打量了几眼戚霁:虽然只有一米六,但面前的戚霁身体比例很好,中帮休闲鞋包住脚踝,膝盖弯曲,修长的小腿随意地靠在石凳侧面,肤色匀称健康像是糯白适中的象牙……咳咳咳!

王晓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确实好看,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自我介绍……对!自我介绍!能不能在这位出场自带七彩祥云皮肤特效的大佬面前刷个好友位,就看接下来自我介绍的表现了!

树上的小鸟叽叽喳喳挤在一起,在太阳光的烘照一只只毛蓬得像蒲公英,它们似乎也在边磕松仁边听树下离奇中透露着许多离谱的故事会。

戚霁什么场面没见过,但这么封建迷信的场面还是见得少了:“所以,你跟着我,是因为我脑袋上在冒五彩的烟,旋即这些烟组成了龙和虎。”

王晓也是非常吃惊,她以为反侦察技能刷到大师级的戚霁对于自己以后必然是要干大事这个事实有着清晰的认知,然而现实却是。

对面的戚霁随着自己的叙述,表情愈发困惑,隐约透露出想要举报自己这个封建迷信的纵火分子、却又“投鼠忌器”的意图来,并且在自己终于讲完鬼鬼祟祟跟踪来龙去脉之后发表了对于王晓而言多少有些逆天的言论:

“抱歉,我虽然腿毛比较多,但确实没在腿上长72颗痣;截止目前也没有杀过野生的白蛇,养殖的蛇都是干掉过不少,毕竟我煲的蛇汤,我爸爸妈妈哥哥妹妹喝了都说我有煲汤天赋。”

王晓:“……”

王晓的眼神里透露出几分复杂,她还是不相信自己会有看走了眼的时候,她的跟踪技术哪条鬼不说棒?从她自外公那里学出师之后,哪个品种的鬼她跟丢过?也从来没有提前被鬼发现过!

而现在呢?这个反埋伏自己一波的专业人士居然和她说,这只是她所掌握五十多项平凡无奇小特长里很普通的一项,和她煲汤水平差不多,都是没法展示的C级才艺。

那她煲汤的水平,该多么让人流口水啊!

王晓数次张了张嘴,终于憋出了一句话:“我也不姓范谢谢。”

最近正在和治理才能为0小伙伴一起进修政治技能的戚霁似乎有点惊喜,眼前一亮:“啊,原来你也看《史记》【注1】吗?”

“……嗯。”

虽然绝大部分情况下,这都是为了牵强附会开解那些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倔强老鬼们。

谁能想到,两个加起来还没成年人鞋码大的六年级小朋友,靠着司马迁的关系,迅速拉近了距离。

只是太阳从东边走到西边的功夫,戚霁已经火速退了自己订的青年旅社,包袱款款地住进了王晓的短租两室一厅。

带着那只笼子里依旧半死不活的小狗。

作者有话要说:注1:《史记》,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作品中撰写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

本篇中戚与王的对话,涉及故事为《史记》中《鸿门宴》一文,即项羽请刘邦吃饭的故事。范则是指范增,他在刘邦占据霸上后对项羽说:“吾令人望其气,皆为龙虎,成五采,此天子气也。急击勿失!”。二人都是以开玩笑口吻说的,戚霁小朋友还是一如既往的咸鱼,绝不是要干大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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