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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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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油酥烧饼!

后世南京城鼎鼎有名的特产美食。

说起来,徐清麦和周自衡都是在南京上的大学,虽然后来都离开了南京,但是对南京的美食依然印象深刻,念念不忘。她每次回母校都要去评事街买一些鸭油酥烧饼,然后再去金陵饭店外带一只盐水鸭。

一口烧饼下去,心头涌上的全是回忆。

也是,江宁县本就是后世南京地界。

比较起来,这个酥饼的味道更淡一些,可能在于调味料不如后世的丰富,但一口咬下去,酥皮焦脆,一层一层的在嘴巴中化开,留下满嘴的鸭油和芝麻浓香。

馅料不如后世的甜,但依然称得上是好吃的。

徐清麦感慨:“没想到那么早就有了鸭油酥烧饼。”

周自衡又叫了两份酥饼,让店家送到城南周宅,给随喜和阿软加餐,笑道:“这边水域多,周围农户多养鸭子,只是还没有后世那么夸张。”

后世直接发展到了“没有一只鸭子可以活着离开南京城”的程度。

那碗馄饨也极为鲜美。

看着很普通,清汤上漂浮着几点葱绿,馄饨也包得不算精致,平平无奇。但喝一口汤,夹一个馄饨在嘴里,就能品尝到细嫩润滑的鲜味儿。

这种鲜,清淡但却足以让人印象深刻,似乎带着满满的春天的气息。

周自衡感叹:“这可是原生态的野生长江刀鱼馄饨,在咱们那会儿可不那么容易吃到。”

刀鱼直接被吃得快要绝种了,后来长江又禁渔,最稀缺的时候一斤刀鱼可以卖到两三千块。

徐清麦上辈子没吃过,但却也听过它的鼎鼎大名:“的确是很鲜。”

她这两天对“千”字为单位的金钱特别敏感,心里下意识的闪过一个念头,要是买几斤刀鱼放到系统商城里面去,不知道可不可以换几颗扑热息痛?

旁边的顾客显然吃得也很满意,带着北方口音的话语传了过来:

“这刀鱼果然还是春天的时候最好吃,鲜得很,肉也嫩。”

“你有所不知,现在其实已经过了吃春刀最好的时候了,若是咱们提前十天来了,那才是真好,鱼骨软绵,直接化到了鱼肉里面。”

周自衡听得点点头,接着他们的话对徐清麦解释:“现在清明节已过,刀鱼会迅速进入生长期,鱼骨也会逐渐变硬,便不再有这样的风味了。”

两桌挨得近,旁边的顾客听了后眼睛一亮,对着这边拱手:“就是如此,这位郎君所言极是。”

周自衡含笑回了一礼:“闻二位口音,似乎是从北方来?”

“对,我们去越州贩货,特意来江宁县吃这刀鱼馄饨。”

“郎君果然是会吃的!现在这季节的刀鱼馄饨的确是值得特意来一趟的。”

“是极是极。”

于是,接下来徐清麦就看到周自衡自然而然的那两位从北方来的客商搭上了话,聊得不亦乐乎——她对于周自衡这种天生的交际能力向来是叹为观止的。

她并未插话,一边吃着鲜美的刀鱼馄饨一边观察街道上的景象,只觉得这唐朝的街景和自己先前想象的以及在电视剧里面看到的如此不同。

来往的人们看上去远没有影视剧里面那么的鲜亮。从四周乡镇进来卖货和买货的农人们几乎全部穿着颜色黯淡的灰白的或者是深褐色的麻衣,手上和脸上满是劳作留下来的痕迹,有一些甚至挺不起腰板。

稍微好一些的,大概是江宁县城里的人,偶尔能见一些鲜亮些的颜色,赭绿、石青、皂色等等,乌纱幞头圆领袍多了些,高腰襦裙和间色裙也多了些。

像今日,周自衡穿浅青色圆领袍,是官服的品阶色,而她自己穿的缃色间松花襦裙据说是长安城中时兴的款式,两人走在街道上就很惹眼。但一路走过来,并没有人敢盯着他们两人看,反而大多都是微微躬身避让开来。

因为一看,就知道他们是“贵人”。

普通百姓看到贵人,避之不及,若是再贵一点,不恭谨一点甚至会给自家惹祸上身。

徐清麦暗暗的呼出一口气。

这时候,北方客商一句轻语迅速让她转过了头。

那客商小声对周自衡道:“我听说,秦王在太子殿下的宴席上吐了血!”

徐清麦只觉得这个剧情似乎有点熟悉,好像在哪个电视剧里面看到过一样。

周自衡一脸震惊的神色,惟妙惟肖,低声问那客商:“此事可是真的?秦王殿下真吐血了?东宫那位,他......”

他话没说出口,但大家都懂。

那客商点头,看了看周围,声音更低了:“自然是真。整个长安的人都知道了,秦王殿下吐血几升,然后被人抬着离场,据说在府里休养了好久才恢复过来。”

徐清麦默默的想,要是按照后世的“升”来算的话,真的吐血有几升的话,那恐怕人早没了吧。

“那......”周自衡指了指天,“怎么说?”

另外一个客商脸上浮起愤愤不平的神色:“这就是此事最让人觉得不平的地方了,东宫竟然没受到任何惩罚,据说只是挨了几句斥责。”

这位显然是秦王的脑残粉,义愤填膺:“秦王殿下为平定天下立下了汗马功劳,从刘武周到王世充再到窦建德,还有突厥,哪一次不是......”

他越说越激动,声音也越来越高,他的同伴在一侧忽然猛烈的咳嗽,这才让他意识到不妥,不情不愿的收了声。

周自衡神色自若,笑语晏晏:“来来,吃馄饨,吃馄饨。再过几天,这么美味的刀鱼馄饨可就吃不上了。”

“对,对,还是吃馄饨。老板,再上两份酥饼。”

刚才有点敏感的话题瞬间终止。

待到离开的时候,周自衡结了那两位客商的账,让他们大为感激,替他引荐了自己熟悉的车马行,又留下了自家在长安和洛阳的商行地址,只道等他回长安后一定要登门。

到了食肆外,徐清麦“啧”一声:“不愧是你。”

周自衡笑得谦虚:“可能是别人一看我就是个好人吧。”

徐清麦默默的翻了个白眼。

“不开玩笑了。”周自衡道,他轻声道,“我觉得那件事情,恐怕很快就要发生了。”

他指的自然是玄武门之变。

秦王吐血和太子未受惩罚这样的隐秘,从宫闱之中传到了民间,而且人尽皆知,这里面若是没有人在推动舆论,他可不信。

李世民战功赫赫,天策上将的威名传遍了大唐的每一寸土地,如今他受到这样不公平的对待,恐怕百姓们也会在心中替他感到义愤。

这就是舆论上的造势。

徐清麦点点头:“我也记得吐血发生后,就很快了。”

如果电视剧没乱演的话。

她补充一句:“估计就几个月。”

她也不是很懂为什么李渊在李世民功高震天的情况下还一定要立李建成为太子?

立嫡长有那么重要吗?可能他觉得李世民会默默接受这一切?但人家是战神啊!能够在战场上锐意进取的战神,怎么可能会接受这样的政治甚至是人生败局呢?

这明明已经是涉及到生死的斗争了。

周自衡冷冷一笑:“他将李世民封为天策上将,位列王公之上,那是不是地位也在太子之上?这本来就是很微妙的一件事情。

“有的父母总觉得你的一切都是我给予的,我想收回就收回,想给你就给你。

“还有的父母总是觉得有一方就是要包容,就是要退让。”

徐清麦:“......”

她忽然想起来,她的这位前男友和自己爸妈闹掰就是因为他爸妈一个喜欢老大,一个喜欢老三。而他,就是那个悲催的被无视的老二。

所以,她希望李世民赶紧登上皇位是来自于对历史的了解和对李世民的信心,而这家伙恐怕还多了一些来自于同样是老二的同仇敌忾。

她拍了拍他的胳膊,漾出笑容:“走吧走吧,不聊这些,逛草市去。”

周自衡脸上的冷意瞬间消融,点点头:“咱们先去车马行,找个商队把王婆子尽快送回长安。”

他还要让车马行给他带封信回去,提醒周家那些蠢货千万不要想着这时候还去抱齐王府的大腿,那哥们儿过个几个月恐怕就成尸体了。

有了刚刚那两位北方客商引荐的车马行,两人很快就找到了靠谱明日就出发去长安的商队。对方听说是熟人引荐,爽快的答应了下来,只道让他们明日把人和信都送来就好。

至此,两人总算是解决了这一桩棘手的事情。

做完这一切,来到草市的中心区域时,正好听到一阵鼓声响起。

眺目远看,在街道尽头搭着的台子上,有□□着上身的壮汉正在击鼓,气势非凡,“咚咚咚”的鼓声热烈激昂,连绵不断。

“开草市——!”有人唱喏,声音悠远传遍地方。

“午时击鼓两百下,草市才开始,到了日落前三刻,会有人击钲三百下,即宣告草市结束......”徐清麦和周自衡对看一眼,立刻想到了这一条,然后迅速默契的避到了街道一旁。(1)

下一秒,随着鼓声停止,这两条街道一下子就涌入了无数的人。

仿佛热油锅里注入了冷水,立刻就变得鼎沸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1)这个习俗来自于盛唐时期,这里借用一下。

ps,李世民在太子宴席上吐血是有史料记载的(虽然我一直不觉得太子有这么蠢,但可能李元吉会真有那么蠢),然后李渊的处置也真是让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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