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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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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绝对不短了。

三年,小白从巴掌大的小猫咪长成了十来斤重的大胖猫,三年,姜莱从一介白身变成了举人老爷,三年,许知意从十九岁稚嫩的少年变成了——

“这都是什么人啊?什么脏的臭的都往我许家塞?”白术站在书房里,气呼呼的,脸上的表情难看的很,看样子很像再骂两句,他的手边散落着几个被随意丢下的画像。

那上面画的是几个女子的面孔,那几个女子有的长的好一些,有的长的坏一些,但无一例外,各有各的缺陷,各有各的问题。

宽大的书桌后面,黑色的衣摆层层叠叠地铺开,金线绣成的金色合欢花点缀其上,倒像是雨后落地的一般,衣摆是渐变的颜色,底部为黑越往上颜色越白,到了衣领已经变成了雪白的颜色,这是一件极为华贵的衣裙,却比不上穿着它的人的容颜华贵。

许知意比三年前更瘦了,但也因为瘦,更凸显出脸上的棱角,显得五官的艳丽之中也掺杂上了一层锋利的颜色,让人一眼看去似乎都会被那锋利刺伤,美的锋利刺眼。

许知意悠闲的端着茶杯,修长的手指扶着茶盖,浅啜一口清茶,“急什么?”

白术回过头,“公子啊,怎么能不急?您快别喝茶了!也跟着看看吧!”

许知意啧了一声,声音不大,似乎没有什么情绪,可是白术却从中听出了自家公子已经不耐烦了。

许知意撇了一眼那堆画像,“那还用看,这里那一个不是冲着我的钱来的?挑一个好掌控些的也就罢了。”

他悠闲的坐着喝茶,仿佛那喝习惯了的茶忽然变成了什么绝世香饮一般,吸引了他全部的注意力。

白术本想把画像捡起来看看,捡起一张瞄到上面的字句,又扔下了,“这些人看着光鲜亮丽,内里都已经败坏了,倒不如找个品性忠厚的寒门子弟更好一些。”

白术只是无心之言,许知意却一下子想到了一个人。

那个寒门.......农家子弟......

不知道她如今怎么样了?还在清溪村里生活吗?还在当夫子吗?还在卖肥皂吗?

许知意恍惚一瞬,又在白术的呼唤中回过神来,“好。”

白术,“?”

他问,“公子你说什么好啊?”

许知意放下茶杯,茶盖和茶碗嗑在一起发出清脆的一声‘叮’,他冷声道,“去京郊、书院找找寒门学子,找一个品性忠厚的,愿意入赘的,找到了就成亲。”

白术叹了口气,“那我这就差人去找。”

“嗯。”许知意淡淡的嗯了一声,又捧起茶杯喝茶。

白术看不过去,出声提醒,“公子,今天送来的账本还没看完呢!”

许知意闻言眼中流露出一丝烦躁,总算放下茶杯拿起账本皱着眉头看了起来。

白术这才顺了一口气,转身出去了。

许知意今年已经二十二岁了,这个年纪别人都孩子满地跑了,但他还未出嫁,这种情况哪怕是在京城也是极少见的,也给许知意带了很大的困扰。

白术作为许知意的身边人,自然也跟着着急,可京城内的出色女君自然不少,只是能够与许知意相配的不多。

许知意心情烦躁,连平时看惯了的账本也看不下去,白术的话让他想起姜莱,思念似乎也随着这念头飘起了,让他静不下心。

他唤来另外一个小厮,“白双,备车,去银楼。”

银楼的生意还是一如既往的好,这件银楼本来已经被许家的亲戚折腾的濒临倒闭,许知意接手之后花了大力气挖来几个银匠,自此之后银楼的饰品样子越来越漂亮,越来越精致,随着许知意的宣传,银楼的的生意越发的好了。

东家来了,掌柜的恭恭敬敬的把人请上楼,又把最近的账本呈上来让他看。

许知意的心思又岂是在账本上。

他草草看了一遍账本,目光不自觉的放在了楼下的客人身上。

银楼卖的都是各样饰品,来的人基本都是男客,偶尔也会有女客陪伴男客来挑选收拾,这种女客陪伴男客前来的大部分都是有情人。

现在楼下的柜台前就有一对,那一对女男身上穿着的衣服并不华贵,甚至有些寒酸,她们站的柜台也是最为便宜的柜台前,但两人之间的情谊却并不作假,她们在两个饰品之间犹豫,那男子想要一个比较便宜些的,女子却拿着那个贵的执意要给男子买。

两人虽然在争执,但两人对视之间流淌的情谊却不作假,如此美妙,也如此的引人羡慕。

至少,许知意羡慕极了。

他望着楼下怔怔出神,直到那对妻夫都走了,才回过神来,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猛然站起,提高声音唤道,“白双!”

白双被吓了一跳,连忙进来答应道,“公子,我在!”

许知意一想通之后就再也不想等了,他的语气之中有兴奋还有急切,“马上就备车,我要去一趟清溪镇!”

白双愕然,“去哪?......公子,你要去哪?”

许知意眼神坚定,“清溪村!”

白双,“那是哪?不是,公子,太仓促了,这清溪村要十日左右的路程呢,咱们这般也太仓促了,至少也要准备点东西啊.....”

许知意犹豫一下,可他怕心中这股忽然鼓起来的勇气就此消散,他想了一下,“你先帮我备车,我先慢慢走,你回去收拾东西,然后跟上我。”

白双,“啊?公子,您再想想呢?”

许知意表示他不要再想,就这样决定了。

半个时辰之后,许家的马车从京城出发,直奔清溪村而去。

......嗯,三年过去,许知意变成了有心上人的恨嫁男。

而在三天前,姜莱也与同为举人的同窗一起出发,从清溪镇往京城而来。

小毛驴放在河边,正在如饥似渴的喝水,小毛驴旁边还有一匹同样低头喝水的矮脚马。

河边不远处,姜莱和谭舒一起坐在树下啃干粮。

这种干粮是用白面烙成的饼子,刚刚出锅的时候很好吃,可是等过了夜又凉了之后就没有什么美味了,反而噎人的很。

姜莱咬一口干面饼含在嘴里用吐沫软化,嚼过之后再喝一大口水,把这口面饼给咽下去,姜莱苦中作乐的想,这面饼刚吃的时候只觉得噎,但嚼的细了反而能够感受到天然的面香。

她受得了,另外一个人却受不了。

谭舒勉强吃了两口面饼,就把面饼扔到一边,把包裹里面带着的酒囊取了出来仰头灌了一大口酒,“青蔚啊,你说我们都是举人了,怎么还要啃这种干面饼?”

姜莱咬着面饼顿住了,看向谭舒。

谭舒的年纪比姜莱大,是与姜莱同科考中的举人,名次笔姜莱略低一名,两人也是机缘巧合相识的,她今年已经二十七岁了,古人说,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二十七岁的举人还年轻的很。

她家中的情况富庶,自幼除了读书就没有忧愁过别的事情,她是很注重生活的享受的人,哪怕在跋涉的路途上仍然穿着娇贵的丝绸衣服,随身带着美酒,骑着的矮脚马身上铺着厚厚的软垫。

让谭舒吃一天面饼还可以忍,第二天还可以勉强忍受,第三天就再也忍不下去了。

姜莱看出谭舒的想法了,她咽下嘴里的这口面饼,问道,“还有别的东西吃吗?”

如果可以,姜莱也不喜欢干啃面饼,有条件的时候自然可以享受,可是没有的时候也要随遇而安。

谭舒早就想好了,她指着远处的炊烟,“你看,那不就是百姓人家?我们何必老老实实的沿着官道走,多没有趣味啊,我们可以从村落里面绕着走啊,到时候想要吃点什么可以跟百姓买啊!总比啃这啃不动的干面饼好得多!”

姜莱想起自己这两年攒下来的钱,应该是够的。

姜母之前留下来的钱和她之前赚的钱都在备考的时候花光了,好在中了秀才和中了举人之后有很多人为了结交她送了很多礼品和钱财来。

礼品里的东西,她挑选了一些送给了同村人,师长,同窗和长官,剩下的在游学之前都给变卖了,加上能收下的赠银,得到了一笔不菲的银钱,虽然在游学路上花了一些,但她绝对不缺钱的。

姜莱估量了下自己的小荷包,刚想要点头,谭舒看了她一眼,想起了她的家境不算好,于是大掌一挥,“放心,我包了咱俩的食宿了!”

谭舒家中虽然富庶,姜莱也没想花她的钱。

姜莱摆手,“不用,我有钱的。”

谭舒却不肯听她解释,径直去拉她,“我更不缺钱,你只要愿意陪我走就行了!”

姜莱拗不过她,只得去牵她的小毛驴。

冒着炊烟的农户距离这里并不远,谭舒和姜莱到了这里之后惊讶的发现这里竟然已经有了一个在此借宿的举人。

那人见到姜莱二人,礼貌的跟她们打招呼。

姜莱与谭舒也回了一礼,双方交换姓名,这才发现竟然是同科举子。

对方名叫杨丰,她是带着弟弟去往京城的,带着男子不方便在荒野中露宿,所以找了人家借宿。

杨丰充满歉疚的说,这户人家已经没多余空房间了,麻烦谭舒她们两个另外找地方借宿。

姜莱和谭舒都不好意思跟男子抢房间,此地又不是一处人家,道了声没事就退出去找隔壁借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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