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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第 3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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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老师视普及音乐教育为己任,不因子弟学校池小而不为。在成功地办完那次轰动一时的全校文艺汇演之后,他依旧花很大精力让我们的小乐队继续活动。练习小提琴,给我打开了一个新的天地,经过一段练习以后,我的小提琴技巧也有了提高,开始能演奏一些曲子,于是学琴热情更是空前提高。我真的梦想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一个小提琴手,在音乐厅的聚光灯下演绎大师的华彩乐章。另外,我的音乐知识也有了长足的增加,比方说了解了旋律和乐曲构成,管弦乐队配器等,这样,欣赏音乐就比以前更加内行一些。

聂老师对我学琴关爱有加,悉心指导。在学了一段时间后,他认为要进一步提高技艺,我需要拜师学艺。为此聂老师费尽心血,开始想办法。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聂老师带我来到了那个文工团首席小提琴师的家里。聂老师曾请他到学校指点过我们一次,此次我们是登门拜访。我是两手空空,但是聂老师却提着一篮子鸡蛋。这位提琴师住在一个平房中,屋子不大,陈设简单,但是颇有艺术气息。这位提琴师中等身材,长得很富态,眼皮松弛,面色煞白,艺人气质。他看上去有点无精打采,但是眼神中透着一丝隐隐约约的自傲。他的夫人举止贤淑,长得有点像电影演员谢芳。聂老师与他略为寒暄,我们就进入正题。谱架早已摆好,提琴师拿出一把小提琴交給我先拉一段练习曲。然后,他指出我的纰漏之处,指点拉好这段的关键所在。接着,他让我按照刚才的指点再拉一遍,与此同时,他不时纠正我的拉琴姿势。他的手柔软如棉,他的手型跟我的手型很像,小拇指并不是很长。我知道这次的拜访,是聂老师给我的特殊安排。聂老师办事心细,社会上与人交往是不能只靠两张嘴皮的。我明白了那篮鸡蛋的用意,它实际上就是聂老师替我交的上课费、拜师礼,一股感激敬重之情油然而生。

又是一个晴空万里的周日,聂老师再一次带我去拜师学艺。这次,我们是去另一个文艺单位,我们计划一大早去,晚上赶回来。按照当时的交通条件,这个当天回来的计划是很紧张的。我事先给家里打了招呼。我们那天出师不利,等搭上便车到了乌鲁木齐,已经过了正午。无奈之下,聂老师改变计划,带我直奔他未来的小舅子家。那时候聂老师有个一个女朋友,但是关系可能还没完全确定。他们建工团的另外一个建筑队在这里施工,小舅子就在这里工作。这位小舅子人高马大,膀阔腰圆,五大三粗,典型的工人阶级形象。他家人口不少,但是住的房间却不大。于是我们打地铺,在那里过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直奔那个文艺单位。这次拜访的老师不是拉小提琴的,而是搞作曲的。此人短小精干,外表朴实,看上去有点不像是搞艺术的人士。他和聂老师相谈甚欢,看得出来,他与聂老师是老相识了。显然,聂老师这次带我来,是想让我长长见识、开开眼界,顺便让这位老师相相面,看看我是不是音乐方面的可造之才。谈话完毕,我们告辞返回学校。这一回来才知道,昨天晚上学校这里有一个惊人的消息不胫而走:我失踪了!因为我昨天晚上没有回来,家里到学校去找,因此搞得众人皆知。最后真相大白,这是一场虚惊,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北辰也有一个会小提琴拉的人,而且还拉的不错,聂老师也带我登门拜访过。北辰有一帮上海阿拉子,大多都是那种典型的城市青年,喜欢吃喝玩乐、灯红酒绿、奇装异服、不求上进。但是其中也有几个有点城府和追求抱负的,比如那个曾经给我们上过英语课的丁老师。这位会拉小提琴的人,也算是这样的人。他长得精瘦似猴,一张长脸上两个小眼睛滴溜溜乱转,闪烁着机灵的目光,一看就是个冷血、精明的上海人。我曾经在北辰的一次职工演出上看过他演奏小提琴独奏曲《新疆之春》,他拉的确实很出色,颇有专业水平,据说一个专业文工团曾想调他过去。大家见面之后,他听我拉一段练习曲之后,指点了几下,因此也算是一字之师。事后,聂老师说你可以跟这个人学学琴,但是最好请你父亲带着你去拜拜师。我明白聂老师的意思:最好交点学费,尤其是跟上海人打交道,没有钱财是不行的。自那以后,我确实想再请教他。有一次趁着夜色,我来到他的宿舍外边。看到里面亮着灯光,也能听见有琴声从里面传出来,我就在窗外转来转去,几次鼓起勇气走到门口举起手要敲门,但是最后一刻还是没有敲下去。最终,还是披星戴月,扬长离去。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生活在继续。

这段时间,我搜罗到了一批欧美文学作品。在这之前,我接触比较多的是中国文学作品和苏俄文学作品。这次我开始比较系统地阅读西方的文学,读后有耳目一新的感觉。西方文学走的完全是另外一个路子,他们讲究的是张扬个性或个人主义,宣扬的是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比较而言,苏俄文学强调作品的思想性、人民性,宣扬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共产主义理想。甚至在遣词造句、写作手法、艺术风格等方面,两者也有鲜明的区别。真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莎士比亚的大名,我早在其他文学作品中就读到过,后来终于借到了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陶老师已多次谈起过这部伟大的悲剧作品。在大学的时候,她们排演过这部剧作。顺便,她还谈到了朱生豪呕心沥血翻译莎士比亚作品的奇闻轶事,并说朱生豪的翻译本在中国属于上乘之作,位列第一是当之无愧。1948年朱生豪翻译的《莎士比亚全集》出版。陶老师还绘声绘色地讲述了朱生豪为了体验哈姆雷特的心境,以便更好地翻译那段著名的生与死的独白的情景,便在一个大雨磅礴的夜晚,站在电闪雷鸣之中,口中大声朗读这段台词来捕捉那种微妙的体会,最后成功地翻译哈姆雷特的那段生与死的独白:“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真是下笔如有神!我也认为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是大手笔作品,而朱生豪的翻译更是让它如虎添翼。

此外,我还借到了一本《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这部诗集由上海文艺出版社于1959出版,由屠岸翻译。这本诗集收集了莎士比亚154首十四行诗,诗歌的主题是友谊和爱情。这本诗集翻译的水平很高,文笔优美流畅,节奏抑扬顿挫而又自然,是我喜欢的的那种风格。

哈代(1840—1928)的《德伯家的苔丝》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苔丝的不幸命运,读后让人唏嘘不已。这本书文笔优美、流畅,对自然景色和情感变化描写细腻,富有一种浪漫、忧郁的情调。不过,这本书故事情节有些扑朔迷离,有不少对男女之事的描写,让我看了面红耳赤,有一种羞耻感。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封面已经破损,标题模糊不清,字迹缺横少撇。后来借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描写的的方法我终于辨认出书名,原来这本书就是被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大师狄更斯称之为他“心中最宠爱的孩子”《大卫·卡伯菲尔》。这本书人物塑造手法独特,文笔通俗、夸张,充满幽默、诙谐和风趣。因此,它一下子就吸引我的读书兴趣,恨不得一口气读完,以至于读到了废寝忘食、精神恍惚的状态。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大卫从幼年至中年的生活历程,将朋友的真诚与阴暗,爱情的幼稚与冲动,婚姻的甜美与琐碎,家人的矛盾与和谐,汇聚成一条主线,在命运的时空中跌宕起伏、奔流不息,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据说,这本书的叙事,融进了作者本人的许多生活经历。读后,我也颇为感同身受,觉得大卫的某些经历好像我也经历过。

母亲的班上又来了一位女工,她是厂子新近招工进来的。这位姑娘姓阮,她中等身材,丰胸楚腰,玉树临风。她长着一张瓜子脸,柳眉杏眼,小口直鼻,肤色略黑。她的目光迷离略带忧郁,很有小家碧玉气质。人们都说她长得像朝鲜电影《卖花姑娘》中主人公花妮,她也就经常给自己梳一个与花妮相似的独辫发型,看上去还真是有点真假难辨。她性格豪爽,心直口快,但是有些傲气。她喜欢音乐和读书,因此我们有些共同语言。我挺喜欢她的,把她看作是一个红颜知己姐姐,她也欣赏我的才智,待我如弟弟。她的宿舍离我们家不远,我有时也到那里玩。她的宿舍很小,挤住着两个人。两张单人床一放,几乎没有立锥之地。为放下自己的东西,她不得不把床腿垫的很高,以便把箱子塞到床下。虽然她的宿舍里杂乱无章,但是还是充满女性的温馨。我在她那里借到了一本世界名著《复活》,这也是我第一次阅读俄罗斯文学泰斗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此外,在她那张东西塞得乱七八糟的床下,我还惊奇的发现放着一个小提琴琴盒,盒子里是一把崭新的、漂亮的女式小提琴,以及弹簧琴垫,原来她也在学习小提琴。这样,我们又有了另一个共同爱好和话题。

阮姐姐知道了我练习小提琴的情况后,有意向聂老师请教,让我转达。于是,我就成人之美,向聂老师转达了此意,聂老师闻听之后是欣然答应。这样,我的房间一时间就成了聂老师指点姐姐练琴的场所。在聂老师教她练琴的时候,我总是离开房间,不打扰他们。过了一段时间,有一天姐姐突然找我,让我转告聂老师,由于工作和其他事务繁忙,今后她不打算再练小提琴了。当我把这个口信带给聂老师时,看得出来,聂老师是若有所思、神情黯淡。略微沉思了一下,聂老师干脆地、斩钉截铁地对我说:“请转告她,这个周末我要见她。”直到此刻,我才恍然大悟,这里面有隐情。原来,聂老师对姐姐是一见钟情,通过这段交往,更是一往情深。聂老师做事干脆利落,因此,他一定是向姐姐表明了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愿望。聂老师此时还是单身,与建筑队里的一个女孩虽然有交往,但是没有确定关系。这位姑娘身材高挑,眉清目秀,皮肤白皙,像个窈窕淑女,但是文化程度不高,灵气欠佳。阮姐姐的相貌气质,更符合聂老师的爱美之心。在他们这段时间的来往中,我因为少不更事,确实没有看出来有任何特别之处。事到如今,我才如梦初醒。看来,虽然我在小说中已经读过不少男女之爱的故事,但是在学以致用方面仍然是差之千里。不过,我无意之中当了一回红娘,倒是鬼使神差、可圈可点。其实,姐姐喜欢的白马王子是相貌英俊、气度不凡、风流倜谠、笑傲江湖的那种人,而聂老师性格内敛、不苟言笑、处事低调、浪漫不足,因此他非是姐姐喜欢的类型,自然好事难成。

阮姐姐学琴原本就是一时兴起,附庸风雅。经过一段练习,她发现学会拉琴并非易事,再加上这次短暂的感情风波,她索性不再学琴了。于是,她把就那把小提琴借给了我,我是欢天喜地,爱不释手。歪打正着,我成了意外的受益者。

几年前我们学校调来三个女老师,号称三姐妹。其中史老师作了我们班的班主任,还有一位胡老师教政治课。这位胡老师生的是矮胖腰圆,大头大脸,厚唇蛙鼻,面如重枣。她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一看就知是个经过风雨、见过世面的人。另外,她口才雄辩,语言犀利,思维激进,板书金蛇狂舞。在教我们政治课的时候,她喜欢结合当时的斗争形势,组织我们搞学习与批判活动。她好像有些来头,看得出来她的革命热情不减当年、志在四方。果然,过了一段时间,她就调到厂子里当了团委负责人。

就在寒意尚在的日子里,有一天学校突然通知我说上级要在乌鲁木齐召开一个积极分子大会,在北辰参会的代表中留给们学校一个名额,于是学校决定由我作为学校的学生代表去参会,并要我去一趟团委了解参会事宜。我如约去了团委,在那里见到了两个人,一男一女,他们是北辰的代表。那位女士非是旁人,正是当年的胡老师。另一位男士听口音是个上海人,他生的一张国字脸,大额头,豹子眼,身量不矮,但是有些驼背。他说话慢条斯理,有些城府,看起来很像是一个摇鹅毛扇的人物。他们介绍了一下会议安排和日程,并告诉我自己需要准备的东西。对于他们讲述的这次会议的宗旨、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之类的内容,我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过,我也确实对那些东西不太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参加这个活动以便见见世面的过程本身。

在一个天色已黑的傍晚,我告别了家里,斜挎一个草绿色的军用挎包,肩上背着用军用背包带扎好的铺盖卷,迈着矫健的步伐,来到了北辰那座宿舍楼前的集合点。远远地我就看见,他们两已经在等那里了。不一会儿,送我们去开会的车子就到了,就这样我们披星戴月,乘着夜色,朝乌鲁木齐方向急驶而去。到了那里已是万家灯火,夜深人静。只见院子里早已是车水马龙,万头攒动,人声鼎沸。宿舍安排在一个筒子楼里,房间很小,每个屋子里有四张上下铺。住宿安排妥当之后,我们去食堂吃晚饭。这些年我几乎没有在外边吃过饭,就觉得这里的饭菜好吃无比。会议开了两天,大约有几百人与会。会议在一个礼堂里举行,分全体大会和小组讨论会。会议最后通过了决议,并表彰了积极分子。对于这些活动内容,我总是感到有些不得要领、摸不着头脑,因此有些麻木不仁。晚上在宿舍里,这些来自不同单位的代表们,最喜欢谈论的就是回忆想当年那一桩桩、一件件峥嵘岁月稠、祖国山河一片红的事迹。他们的种种经历,就像是历险故事似的,听的我也是惊心动魄、热血沸腾。

书中自有桃花源。现实中的烦恼,可以在读书的快乐中缓解。

从老张那里我又借到了几部英美文学作品,我感觉这些作品的共同特点是以个人为中心,弘扬人性、野性和本能,推崇个人奋斗,不太注重思想性和民族性。美国作家德莱塞(1871-1945)写的《美国的悲剧》,描写一个穷小子如何在社会肮脏的大染缸中耳闻目睹不断变坏,欺凌玩弄女性,为达到飞黄腾达的目的竟然杀人灭口,最后被判处死刑,在电椅上命归西天。这本书文笔写实,描写细腻、暴露,典型的美国风范。杰克·伦敦(1876-1916)的作品读起来给人一种狂野、蛮荒、残酷、苍凉的感觉。文如其人,他的坎坷痛苦经历造就了他的作品的这种风骨。据说他的创作思想较为复杂,受到过马克思、斯宾塞、尼采等多人影响。读他的作品,有时候搞不清他是在描写人还是野兽。《野性的呼唤》,听着这个名字就让人感到出手不凡、毛骨悚然。书中跳跃起伏的故事情节虽然让我不时迷失方向,但是杰克·伦敦想要表达的对生命本身的崇拜是昭然若揭。人的生命在严酷的荒原中搏斗,释放出狂暴的情愤。人应该以英雄主义的气概面对死亡,永不轻言屈服。这些词语铿锵有力,颇能打动我的心弦。

陶老师那里还有本《雪莱诗集》,我很喜欢读。雪莱的诗句清新秀丽,浪漫热情,格调高雅,想象奇特。我最喜欢雪莱的那首《西风颂》中的最后一句:

如果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每当我陷入情绪低落、前途迷茫的时候,我就常常自吟雪莱的这句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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