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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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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向工作满一年的时候已经到了孕晚期,任逸书偶尔去探望她,怀孕之后向向鲜少出门,丁家人的本意是希望向向和公婆住在一起的,方便彼此照顾,不知道向向是如何说服的丁丰年,他们还是搬出去单过了。夏天的时候丁睿年也毕业了,听说计划留在纽约找工作,盛夏某个周末任逸书和沈立秋出门的时候偶遇了丁睿年,他对任逸书的态度还一切如昨,只是不大谈及家里,尤其是大哥和向向。

丁睿年说:“当时跨年见过你和沈哥没想到还真复合了。”

“之后就不回多伦多了吗?”任逸书并没有接这个话茬。

“暂时不回了吧。也不知道该怎么回,挺尴尬的。”丁睿年说,“而且我女朋友也打算留这儿找工作。”

“我其实不太清楚你们之间都发生了什么。既然我都不知道其他人更不可能知道,有机会的话还是回去看看家里人吧。他们还挺惦记你的。”

“再说吧,可能等嫂子孩子生下来满月酒的时候我会回去。”丁睿年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角。

任逸书无奈地笑了笑,和他告别。待丁睿年走远之后沈立秋忽然开口说:“周慕华家里给他相亲了个女孩,好像谈得挺顺。”

任逸书颇感意外:“周慕华是那种会接受相亲结婚的人?”

“怎么不会,你别看他爱玩又外向,实际上最传统,他之前能谈那么久的恋爱就可以看出他本性,不是所有人都能安稳和同一个人从大一谈到研究生毕业还准备结婚的。”

“那不是因为他喜欢向向吗?”

“根据正常理论,多巴胺并不能分泌那么多年支撑这种喜欢,他两一开始也并不完全是多巴胺作祟,而是他两曾经是同类,彼此合适,刚好遇到了罢了。后来都是责任心,周慕华这个人还有点英雄主义。”

任逸书回忆起七年前周慕华和向向表白的那天,他两当时背景成长经历都对等但实际上性格并不相称,周慕华热烈高调而且单纯,向向表面随和,内心主意是最多的,不显山不露水的。想到这两个人任逸书只有一声叹息,可能命运从一开始就注定了。

“那你的多巴胺支持了多久。”她转念一想笑意吟吟地逗问身边的男人。

“我坚信我不符合正常理论,可能是对你不符合。”沈立秋揽着她的后腰拉近他们的距离,把她扯进怀里,在她耳边轻轻说,“我的下丘脑只会因为你工作。”

“哈哈哈哈哈哈我记得你以前嘴没这么贫,还是变圆滑了。”感觉有点痒她在沈立秋怀里挣扎着笑起来。

向向的预产期是盛夏,她的爸妈终于清理完国内的材料着手准备搬过来长住照顾她,无奈探亲的签证被卡壳了,向向爸妈只好恳切地拜托任逸书照顾好向向。向向表面古井无波,内心却是非常恐惧的,她没有亲人在身边,经历过父母社会关系的巨变,扛起原生家庭的未来,时至今天她也只是个25岁的年轻女孩。生活从自由富裕,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未来,到现在甚至还要苦恼父母的养老问题。

向向羊水破裂的那天淡定地给任逸书打了个电话通知她,等她赶到的时候发现向向是自己一个人去的产房,丁丰年由于家里的店过于忙碌没有时间赶回去陪妻子生产,任逸书不知道为什么就哭了,她想着向向那一刻会不会觉得自己的选择是错误的,为了拉起家人折进去了自己最美好的二十多岁。孩子在凌晨时分降临这个人世,皱巴巴小小一团,向向面上无悲无喜,反而有一丝迷茫。任逸书轻轻说:“你辛苦了。”

任逸书在下一周见到沈立秋的时候说:“我觉得向向不喜欢这个孩子。”

“不见得,只是觉得自己的未来被困死了,太急于求成了。”沈立秋拆着袖扣回应她,“她扛了太多负担在身上,这时候生孩子是短时间稳固了婚姻关系,长期看来可能并不划算。”

“她过两年怕是有别的打算,我始终觉得以向向自己的能力和眼界,她不至于选择丁丰年。”任逸书看他解开衬衣用脚趾勾他的衬衣下摆玩。

沈立秋顺着她拉扯衬衣的力道轻俯下身把窝在单人沙发里不安分的人抱起来:“我看你就没想正经聊天。”

“谁不正经了,快放我下去,换衣服出门了。”

“不着急。”

最后想吃的餐厅也没去成,任逸书趴在沈立秋身边问他:“你这么冷情冷性的人为什么一直回头找我啊?我都不知道该往哪方面自恋。”

“一开始是有一些不爽,觉得我都给你提出这么好的条件了,你还为了自尊拒绝我,后来吧,说实话,你是我见过最努力的人。看你一步步越来越好,离你羡慕的生活越来越近,我很高兴,我特别盼望我身边的人是能和我同步向前的。惦记久了,上头了。”

“切~”任逸书把玩着他的手嗤笑,“感情你是要一个合作伙伴。”

“谁会对合作伙伴上头,我是真的喜欢你啊,不是因为觉得条件合适了就凑合,也不是打发时间,就是想和你待在一起。”

“这还差不多。”她把脸埋在他胸口笑了。

可能在加拿大最大的好处就是夫妻共同拥有一年可支配产假,显然丁丰年是不可能休假的,向向一个人成日里和孩子待着,有一天她给任逸书打了个电话:“我不想带孩子了,我想回去上班。”

任逸书听得出她的情绪有问题,好像某种有毒的植物在她的大脑深处扎了根,正在悄悄夺取她的精神力,散开罪恶的孢子。任逸书也无力插手向向的家世,丁家父母是绝对不会同意儿媳在这个时候复工的,他们信奉男主外女主内那一套,任逸书只好主动联系丁丰年,拜托他在向向的父母抵达之前,带她去看一下心理医生。丁丰年不解,他的母亲怀了三个孩子同时还在和父亲一起打拼,不也这么过来了,现在家里条件好让向向休在家,为什么她还能有情绪化的问题。任逸书感觉一口怒气涌上心头又发泄不出,她能指责谁,向向的选择就是根源上的问题,导致她对这个孩子产生了排斥和厌恶。产后抑郁不是小事,她只能自己拍开向向的门,强行带她去预约了的诊所。

向向对于治疗不抗拒也不积极,她太清楚自己的症结在哪里了,她说:“你别忙活了,这辈子就这样了,不会差下去,也不会好起来了。”

任逸书摇头:“你已经见过低谷了,之后都会好起来的。”

向向不置可否地笑笑,她越来越沉默了,眼神里满是对这世界的漠视,直到父母终于抵达的时候,才流露出一丝喜悦。向母看着女儿的脸色直抹泪,轻轻拍着她说:“爸爸妈妈来了,闺女不怕。”

她终归是咬牙坚持了下来,过着普通人的生活,向家人也在丁丰年的帮助下开了自己小小的店,忙碌的间歇,向向偶尔会望着远处发呆,任凭思绪飘远,这种时候她的小儿子总会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博取妈妈的关注。

来年夏天,沈立秋和任逸书一块回了趟国参加周慕华的婚礼,周慕华家里介绍的女孩子相处地相当不错,快节奏地排定了婚礼的事宜,周慕华以命威胁沈立秋必须回来当伴郎,任逸书在台下观礼的时候看着宣誓的周慕华眼里闪动的泪光,忽而想起他给向向高调表白在一起的那天,他们会有遗憾吗?自己不知道,任逸书觉着自己或许是最遗憾的那一个人,她想要小团体长长久久,四个人在一起的光阴,却是永远停留在了20岁的夏天。

“沈立秋。”她侧头看坐在他身侧,正脱下西服外套想给她取暖的男人,“你愿意娶我吗?”

沈立秋愣住了,他支吾了许久才开口回答:“求婚这件事不应该是我来做吗?”

任逸书观他表情:“你不愿意?”

“怎么可能不愿意,有太多事情要办,比如我们异国的问题。”沈立秋就是沈立秋,永远在这种时候还是考虑实际。

“也是,那算了吧。”她把目光转回台上,新人已经宣誓完,正泪眼婆娑地相拥,仿佛他们真是命定相遇的真爱,谁和谁都不是在凑合过日子呢。

“什么叫算了?”沈立秋有点生气了,“你是随口瞎说的吗?”

任逸书惯常在这种时刻装死不说话,她既想吐槽沈立秋的过分理智和不懂情调,又想吐槽他认识这么多年也没想明白自己在这种时候说算了是有点不高兴对方的反应。

沈立秋自己把无法控制的火气压制下去之后,长叹一口气,妥帖包容地说:“你到底想说什么?我们把之后的事情好好聊聊?等周慕华这婚结完?”

任逸书觉得自己应该借驴下坡了,沈立秋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么有耐心,却又忍不住发问:“你刚为什么犹豫了。”

“漪漪,我们不是十七八岁了,因为冲动就能做任何改变人生的决定。”

“你想过自己十年后会在哪里生活吗?是一直在纽约吗?还会在你爸的公司里和那个女人斗下去吗?”

“不会一直在纽约,我会完全掌权,然后把业务拓展去别的地方,将重心转移,我有详细的十年计划。以你对我的了解程度,应该会想到的。”

“那这个详细的十年计划里,有我吗?”任逸书发现不管是过了多少年,她都是如此害怕听到沈立秋说要放弃的答案。

“曾经是没有的,但是现在有。”沈立秋重重地叹了口气,实话实说,“漪漪,你愿意嫁给我,忍受几年的异国婚姻吗?”

沈立秋很真诚地看着她,掏出了不知道何时准备好的戒指:“我一直觉得最后兜兜转转你还是会和我在一起的。”

台上的宣誓结束,新人带着满场的祝福走下台准备换衣服敬酒,正瞅着沈立秋拿出的戒指盒,原本所有人的目光焦点都在周慕华他们的身上,看见新郎的目光盯着某处表情饶有兴味,大家便随着他的眼神转了个弯儿。来观礼的不乏沈立秋和周慕华的老同学,忽然一小部分人开始起哄。沈立秋知道任逸书不喜欢这种被很多人架上去的尴尬感觉,拉起她的手打算跑开,他刚一站起来,就发现任逸书并没有动,而是拿走了他另一个手里的戒指盒。

周慕华暗示灯光把聚光打在他们身上,坏笑着想看沈立秋尴尬的样子,却看到任逸书自己戴上了那枚戒指,然后她说:“快跑。”

他两一路狂奔出了酒店,漫步在月光下,人群里,路人偶有面露惊疑地向两个穿着正装礼服跑步的人行着注目礼,最终还是任逸书先停下了脚步,她说:“沈立秋你有大病,我穿的高跟鞋!”

沈立秋带着微微的歉意哈哈笑着,也微微喘着气,忽然就背起了任逸书,在任逸书的惊呼中带着她朝灯火阑珊处走着。酒席是基本没吃,好在需要伴郎的时候已经结束,两人饿得不行,沈立秋问:“你想去哪?”

“我想去小吃街,就吃咱们当年蹦完迪去的那家。”

沈立秋回头看背上的女孩,她的眼睛里盛满七年前初见时的细碎光辉,他一直觉得他两的关系就像火车铁轨的衔接处,不是密不可分却又是忽远忽近地循环往复,一起向前。他忽然就有了随心所欲一次的冲动,他说:“明早我们就回你家,去提亲,拿户口本,把证领了。”

然后沈立秋把她放下来,郑重其事地在觥筹人影里,注视着她单膝下跪,她眼底深处这些年来不曾磨灭的爱意混着泪水漱漱而下,他抚着她已经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说出的每个字都敲击着她的心鼓:“虽然已经知道你的答案,但我还欠你一个完整的求婚,漪漪,你愿意嫁给我吗?我这个人不会说好听的话,把成就放在一切之上,大多数时候不近人情且不解风情,你愿意包容这样的我吗?”

北方的夏夜有一丝凉爽,最浪漫的晚风中,年轻男人的面庞和当年的少年重叠,他的西装外套还搭在左手手臂上,额发因为刚才的跑动有些凌乱,鼻尖有细密的汗珠,专注地等待着任逸书开口。

任逸书原以为自己非常厌恶这种俗套的流程,对于婚姻也没有那么期待,只是想尽力挣扎出原生家庭的阴影,此刻却止不住泪水只会点头,她说:“我愿意,我粉底都花了,全赖你,沈立秋。”

沈立秋借力站起,抱着她低低笑着,听她嗫嚅着撒娇:“热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有病发,所以许久都没动笔,一直想不好到底要一个怎么样的故事结尾,本来是想写悲剧的,但是对人物产生了感情,实在痛苦,想让她幸福,却觉得那是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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