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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 2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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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流光扎了辫子,眉飞入鬓,视线凌厉。他向来爱美,一有时间便会把自己打扮的很好看,今日格外明显,他穿件孔雀翠色长衫,金缕腰带整齐的束着腰,有种拒人千里之外的矜贵。

时戎上前一步挡在戚韫笛面前,看着他冷嘲热讽:“有什么不明白的,不明白就滚。”

谢流光的脸色苍白,在月色下更有一种矛盾的圣洁和凄清感。

他并没有理会戚韫笛的挑衅,只是看着戚韫笛问:“之前我就想问你,你总是这么喜欢与人为善吗?第一次见我就捡我回去照顾我,第一次见他就那么没有分寸感。”

戚韫笛不太能听懂他在说什么,十分茫然的问:“什么叫没有分寸感?”

“你跟踪他,还救下他,一直照顾他。”谢流光语气中透出种淡淡的死寂感,“这些我都看见了。”

戚韫笛不能理解:“跟踪他是因为他有猎人的线索。救人是因为哪怕是个陌生人奄奄一息,我也得救。更何况时戎算是我的朋友。”

“朋友?”时戎和谢流光同时疑惑又震惊的看着她。

戚韫笛点了点头。

谢流光的神情几乎算得上愤怒:“他凭什么当你的朋友?”

时戎有种被惊喜击中的无措感,站在一旁用手指攥着心口处的衣裳。

难怪戚韫笛给他种很熟悉的感觉,就像他们在哪里见过或亲密无间的合作过。

他从前没有朋友,原来这种莫名的感觉就叫朋友。

戚韫笛眯着眼睛微微笑:“怎么时戎你都那么惊讶,难道是没有把我当成朋友?”

见他们二人因为自己这句心意相通起来,谢流光站在一旁面色肉眼可见的灰败起来。

她为什么那么没有戒心,谁都可以迅速成为她的朋友?

谢焉如此,戚浪如此,现在时戎又是这样。

他在她的生命中从未扮演过什么重要角色,只是一只可以随意亵玩宠爱的翠鸟罢了。

所以,她才会在快要离开的时候和戚浪独处一个下午,会在黄昏时刻和时戎花费大量时间爬山。

她明明那么讨厌走路,却还是到了山顶,诡计多端的时戎还用手段捉来了萤火虫。

可她没有将自己的丝毫时间分给自己,看来当真是对他谢流光毫不在意。

所以,会不会真的像时戎说的那样,他只是一把带她进入非遗夜校的钥匙?

谢流光脸上失魂落魄,没有再问一句话就要自己下山去。

戚韫笛此刻仍没察觉到他的不对,见谢流光要走,上前几步拉住了谢流光的胳膊:“上次你不是想回去看看吗?这两天刚好有时间,我打算陪你回一趟小崖山。”

谢流光听见这话,被抽干的血液似乎重新涌动起来,他期待的转过身来:“回小崖山?我们什么时候走?”

戚韫笛想了想:“今天或明天吧,这边的事情已经忙完了。”

时戎闻言撇撇嘴站在一旁:“那你还会回来吗?”

戚韫笛清楚,大概是回不来了。

她学着戚浪回头摆手那样,十分洒脱的说:“有缘再见,山水有相逢。”

这次消沉下来的人是时戎。

谢流光立刻说:“既然明天要出发,那你今晚得早点休息,我送你回去吧。”

时戎冷哼:“我接来的人自然有我来送。”

见两人又形成争锋相对之势,戚韫笛有些头痛的用手腕敲敲脑袋。

毕竟是时戎先约的自己,戚韫笛只好先对谢流光说:“这样,你先回去吧。我和时戎还有些话要说。”

时戎立刻收敛起浑身的攻击性,整个人变得柔软随和下来,佯装大度的说:“那你先回去吧,我会送她回夜校的。”

见戚韫笛心意已决,谢流光点点头,挤出一个微笑独自往山下走去。

夜光照亮下,山间羊肠小道依然崎岖又黑暗,谢流光回头看着时戎和戚韫笛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蹲下身慢慢地抱住了自己。

他难以忍受胃里波涛翻涌的错觉,脑子像被无数人劈成了两瓣,痛的几乎走不稳路。

她就要走了。

她走之前,会带自己去小崖山。

可她就要走了。

谢流光脑中一片混沌,即使自己装作少年心性撒娇,戚韫笛也不会为了自己留下来了。

再也不能触摸到,再也不能说话,再也不能照顾她,再也不能被她调笑。

最开始,他以为自己忍辱负重认贼作父,想要杀了她。

后来,他开始怀疑自己。

是从什么时候情绪发生了改变成为情愫?是她只捉到一条鱼还和自己打赌,故意输掉将鱼全部让给自己的时候吗?是下雨天依偎在一起的心跳声吗?是悬崖峭壁拉着她的手往上爬的时候吗?还是生辰里许下杀掉她愿望却又只是不肯下手的那一天?

他已经记不清了。

但一切无济于事,现在,她要走了。

这个多情的怪物摄取了他对这个世界仅存的爱意,却又一意孤行的离开。

谢流光脸上留下个偏执又阴沉的笑容。

我要留下她。

或者和她一起死。

-

眼见谢流光走远,时戎才神情渐渐放松下来,转过头就看到戚韫笛笑意吟吟的看到自己。

时戎喉结微动,有些紧张的露出吞咽的动作,神色小心:“如果你不想看萤火虫了,那你可以再陪我看看星星吗?”

野外的星空绚烂而浩大,银白的玉带宛若一条绚丽华美的绸缎铺满整个天际,点点星光镶嵌其中,形成了浩瀚银海。

戚韫笛抬头便被这后世钢筋水泥中少有的景色被吸引住,不自觉说:“好啊。”

得到肯定答案的时戎深呼吸一口气,从自己宽大的袖袍中神神秘秘的拿出了个什么东西,他的衣袍被他的动作扯得有些凌乱。

戚韫笛被吸引的定睛去看,那是个用木塞封存起来的蓝白色瓷瓶。

瓶身精致小巧,成色细腻洁白如雪,蓝花楹盎然盛开,看起来有些年份。

戚韫笛猜测:“酒?”

时戎有些不好意思的点头:“这个酒很好,是用夜校里的蓝花楹酿成。如果你一定要走,就让我用这个酒给你送别吧。”

他没有告诉她,这坛酒叫故人归。

蓝花楹开,故人当归。

他真诚的祝福她一路顺风,但也希望她有朝一日能再回来看看自己。

时戎的眼神太真诚,戚韫笛忍不住别开了他的目光。

在她避开自己眼神的瞬间,时戎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孤男寡女实在不应该一起喝酒,他立刻磕磕绊绊的说起来:“我,我没有别的意思,你不要误会……我,我就是……”

曾经在娱乐圈浸淫多年,酒量很好的戚韫笛轻声答应:“好。”

时戎的心从摇摇欲坠的高空变得重新安定,他拿起酒樽,为两人各倒一杯。

在最高的山顶,他们并排坐在断崖峭壁前,目之所及是万家灯火,是银河履带。身后是盘旋而上的无数树木,舒展的在黑夜里尽情疯涨。

今夜的山风也格外温柔,夜风吹动,吹皱少年心池。

时戎将酒一饮而下,苦辣中还带着辛甜的回味。

他看着身旁穿着米色长裙的戚韫笛想:敬我的第一个好朋友戚戚。

戚韫笛教时戎碰杯,教时戎划拳,还叫时戎真心话大冒险。

但也许是太久没有喝酒,又也许是因为喝得太急,戚韫笛的视线竟然渐渐模糊起来。

她看向遥远的天空,当进入娱乐圈,自己成为了星星,就很少关注真正的星空了。

此刻气氛太好,戚韫笛不由自主的诉说起来:“其实到现在,我还觉得一切都很不可思议。”

时戎似乎怕惊扰了什么,声音很轻的问:“嗯?”

此时演员这个职业并不广为人知,更何况是住在深山的时戎,戚韫笛试图解释好自己的情况:“我以前的工作,大概就是将扮演某个角色,体验某种人生,感知某种感情,然后供大家看,被别人喜欢或批判。”

时戎果断道:“那一定会有很多人喜欢你吧。”

“不,因为我不太听话。”戚韫笛的状态已经有些微醺,“别人挤破头的名利场,我扭头就走,所以得罪了一些人。”

戚韫笛自嘲:“其实我这种怪脾气,不管是什么圈子,我应该都很难混下去吧。”

时戎接过她的话:“一个人没有什么不好的,圈子这种东西也没什么好挤的。”

戚韫笛已经听不清他的话了,笑了笑自言自语:“但是我自己蛮喜欢喝酒的,每去一座城市,我很喜欢去找藏在巷子里的小酒馆,安安静静地观察整个城市。”

“其实我觉得自己已经非常厉害了,人生的容错率远比我想象的高。以前拍场打戏,如果摔断腿影响拍摄进度,我会觉得天塌了。但实际上无非也就是换个演员。

以前觉得大学毕业工作不顺利,进娱乐圈当群演,一天领着八十的工资,蹲在路边泡面和盒饭就觉得天都塌了,但其实只要身体健康就已经很好了。”

“被别人骚扰缠上,甚至被搅黄了来之不易的活儿。午夜梦回,我也会觉得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呢?但其实作为一个十八线演员,我已经比很多人轻松了。”

“进入夜校那一天我想,我应该给自己试错的勇气,毕竟犯错也不是什么大事情,只要活着总能解决。”

时戎安安静静的听她说话。

她摇了摇头,整张脸凑过去,捏了捏他的脸说:“你好好看,当群演一天都得多给二百。”

戚韫笛嘴里嘟囔:“我没醉……”

戚韫笛的思维一直是非常清晰的,时戎被她的突然袭击惊得整个人像只炸了毛的猫,心跳声几乎在这黑夜里快藏不住少年的秘密。

时戎缓了片刻,将戚韫笛抱起来。

戚韫笛浑身瘫软,手臂耷拉在时戎肩头。

“晚安。”

时戎轻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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