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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芦荟烫伤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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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半月过去了,梁墨之和夏池也慢慢适应了在风和镇上的生活,加之有之前从黑衣人手上得到的意外之财背书,夏池这半个月除了和梁墨之开发院子外,就是跟着他读书认字。

夏池不愿意浪费纸张练字,梁墨之就参照之前在夏家村自己做的沙盘,亲自做了一个大大的豪华版沙盘放在书案的旁边。

每到练字的时辰,梁墨之先是教夏池新的十个汉子,然后一人在沙盘上一笔一划地练,一人在书案上抄书练字。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抄书不仅能让梁墨之加深对知识点的记忆和理解,还能达到练字的效果。

景国的科举考试上虽然没明文规定使用哪一种字体,但颇受阅卷者默认的‘考试专用’字体,叫墨宣体。

据说是一个叫墨宣的书生所创,端正整洁又不失风骨的一种字体,该书生仅凭这独具一格的字体就被当时的霈文帝封为状元。

至此,墨宣体横空出世,并迅速成为天下书生临摹的范本,科举的阅卷官自是乐见其成,甚至还在背后推波助澜不少,端正整洁的字体会给他们的阅卷减轻大半的功夫时间。

梁墨之并没有一味地模仿墨宣体,原身长期练字形成的肌肉记忆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加之他早就适应了现代龙飞凤舞及缺胳膊少腿的简略写法。

原身的字体受世代医家的影响,自带一股医者的正气仁德之风,笔锋犀利却不会显得过于咄咄逼人,就是行笔间喜欢连带,这是大部分大夫的小毛病。

而梁墨之练字要做的就是一字一断,其它的不用过于苛求。

这天,又到了三日一次给林知意施针的日子,而这次林知意还给他带来了一个好消息,梁墨之拜托他找的名为芦荟的草药找到了,下午就有部分会运送到医馆。

梁墨之闻言,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笑容,这确实是个好消息,他未来店铺主推的产品就差芦荟了,现在药材齐备,剩下的就是合适的店面和产品的制作了。

瞄了一眼正在喝玫瑰花茶的林知意,梁墨之心中有了一个大致的计划。

因着和梁墨之商量好了下午去医馆看看芦荟,林知意便顺带在他家蹭了一顿午饭,惹来了一人一狼的不满,人自然是梁墨之了。

午饭过后,梁墨之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成功将原本打算在家将棉衣封口的夏池拐出了街,哦,还有死皮赖脸的小狼。

入冬的温度还没彻底降下来,午后的太阳晒得人暖呼呼的,梁墨之和夏池上身穿着薄棉夹袄走在街道上,很是舒适。

“小池,这狼重不重?胳膊累不累?就不该带它出来的…”

梁墨之紧挨着抱着小狼的夏池,恶狠狠地瞪了一眼正得意甩尾的小狼。

“芜湖…”大坏蛋,让你不带我,霸占主人的手,就不给你牵,哈哈哈…

“墨之,别闹,小心看路,会撞到人的。”

夏池按按小狼的头,又拍拍梁墨之的手,自从成亲之后,他就愈发觉得自家相公有时就如同个五岁稚童般,让人招架不住又无可奈何。

得了夏池‘安抚’的梁墨之消停了一会,但上街没能牵到夫郎的手手,内心怎么都不爽,路过集市时看到一个耍猴人将猴子放到肩膀上表演,他顿时灵光一闪。

趁小狼趴在夏池的手臂上,眼睛四处乱瞟时,梁墨之快速伸出魔爪拎着小狼的后颈肉,把他放到了自己的肩膀上,然后立马牵住夏池的左手。

徒留小狼在他肩膀上差点没站稳,大半个身子都摔到了他的后背上,最后还是后方的林知意用折扇托了它一把,才堪堪站稳的。

“嗷呜…”大混蛋,趁狼不备,不讲武德,一点都不懂什么叫爱护小动物#&…

感受到手心传来的温度,夏池见小狼扒住梁墨之的肩膀才放下心来,随之,又是害羞又是哭笑不得地拍了一下男人的手臂,倒也没舍得用力。

“墨之,你呀!老跟小狼计较什么,它还小。”

说完还往四处看了一下,见没人关注他们,才悄悄松了口气,脸上的红热也稍稍降了一些。

虽然景国对成了亲的夫夫、夫妻还算比较开明,在街上牵个手,亲昵一些也不会被指败坏风俗,但他还是不习惯在外面和墨之太过亲近。

不过夏池只是不太习惯,并不会拒绝梁墨之的亲近,因为这会给他一种安全感,被人爱护着的安全感。

“它才不小呢,再过几个月都能找母狼了…”

一身锦衣搭配扇子的林知意落后两人一狼几步,看着相处融洽,有说有笑的一家三口,他的眼里露出了惊讶和羡慕。

惊讶的是在夏池身边的梁墨之,和给他治病的梁墨之仿佛是两个人,前者像不谙世事的少年郎,后者则是成熟稳重的当家之主。

“知意,愣着干嘛?走这边,你不会连自家医馆怎么走都忘了吧?”

梁墨之扭头扶再次滑落的小狼时,发现林知意磨磨蹭蹭的,都要转弯了还傻愣愣地往前挪,不禁有些疑惑。

这林少爷,上午还好好的,怎么现在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难道是…思春了?

嘿,也是个倒霉催的,被人下了这么阴险的毒,解了毒都还要养上两年才能娶妻,也不怪他惆怅了。

罢了,作为好人的我,就帮帮这可怜娃子吧,给他找多点事做,忙起来就啥也不想啦。

不知情的林知意:我谢谢你嘞!

林知意没有回答梁墨之的话,摇摇头就追上了两人一狼的步伐,他的嗓子还在治疗期,在外面他都是尽量能不说话就不说话的。

三人一狼磨磨蹭蹭花了整整两盏茶的时间才到了杏林医馆,而原本从梁墨之家的院子到医馆只需半盏茶多一点的时间即可。

几人一到医馆就被等在此处的林管事迎进了后院,医馆原本的掌柜被调到府城了,和风镇的杏林医馆暂时由林管事照看着,新的掌柜也已经从平京出发了。

“少爷,这就是芦荟,我们的人根据梁大夫给的图纸,在南江府那边发现了很多,当地人称之为‘绿油草’,也确如梁大夫所言,它的汁液对烧烫伤有不错的效果。”

梁墨之看到和记忆中一样绿油油的芦荟,不由伸手摸了摸几棵栽种在花盆里的,这是他特意让保留的种苗。

“南江府那边有种植吗?”

林知意从箱子里挑出一瓣,掰断将汁液涂抹在手背上,清清凉凉的,感觉还不错。

“没有,不过那边的农户会在房前屋后留下几株,预防家里孩子烧烫伤…”

林管事将南江府芦荟的情况一一告知,以及芦荟养殖需要的生长条件都摸得差不多了。

一旁的夏池也拿了一根芦荟叶子,细细打量起来,这就是墨之说的什么膜需要的关键保湿么?

小狼见没人理它,便在院子里开启了扑草、抓架子、咬绳子的自娱自乐之旅。

“知意,不知市面上的烫伤膏如何?”

梁墨之确认在路上颠簸了好几日的芦荟并没有伤到根系后,便和林知意商量起了当初让他寻找芦荟时,提过一嘴的烫伤膏改良的事。

林知意让林管事将医馆内所有类型的烫伤膏都拿一份过来给梁墨之瞧瞧。

随之三人便进了医馆内院的正堂,边喝茶边谈,夏池坐在一边仔细听着,不明白的地方梁墨之回家后会再次给他解答的。

这也是这半个多月,梁墨之刻意培养的流程之一,可以很好地锻炼夏池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看过杏林医馆内所有的烫伤药粉和膏药之后,梁墨之发现他们现在多用一些矿石如石膏、寒水石、冰片之类的,结合清热解毒的一些中药粉,再辅以猪油、蜂蜜调成膏状而成。

这种烫伤膏的效果一般,且一不小心还容易造成感染,止痛的效果也不好。

“知意,我也不和你兜圈子,三张芦荟烫伤膏的方子,五百两,买断,不过其中一张方子的定价必须在10文钱一罐,同样三年后,我会将配方公之于众。”

装烫伤膏的罐子比装胭脂的小罐子大不了多少,10文钱的定价并不会让杏林医馆亏本。

梁墨之喝了一口茶,拿了一块茶点递给夏池,见地上的小狼大眼睛盯着他拿茶点的手,也拿了一块扔给它。

小狼摇着尾巴跃起在半空中叼住了糕点,转身乖乖趴在夏池的脚边慢慢咀嚼品尝。

“好,我这就去拟契约!”

林知意很是惊讶,但他惊讶的不是梁墨之的条件,而是烫伤膏的方子和他无所谓的态度。

就像这些方子对梁墨之来说,完全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但他也没怀疑梁墨之方子的真假,一个会提出三年后将方子公诸与众的大夫不可能会用一张假方子来糊弄他。

林知意短短的时间内不仅想到了方子真假、医馆收益,还想到了军中的将士。

两人顺利地签订了契约,梁墨之也把之前准备好的方子交给了林知意,并指出其中所用中药最便宜,但药效同样不差的必须定价10文一罐。

芦荟看过了,生意也谈好了,梁墨之随之便和林知意告辞,两人一狼从内院出来经过前院大堂时,夏池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妇人的胳膊。

说是撞到也不对,梁墨之在两人挨上的瞬间就拉了夏池一下,凑齐然也只能算蹭了一下而已。

“你这人会不会走路呀,撞到我姐姐有你们好看的,都不知哪来的泥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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