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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第九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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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张全义唉声叹气地在县衙内踱步。

跟他相熟的衙役偶然撞见,凑上前去,好奇问道:“张县令,发生什么事了?”

张全义没曾想会刚好被人撞见,想了又想,找了个不会接着被问下去的理由:“哎,我这……在寻思太和九年末的事情……”

衙役果然瞪大眼睛,闭上了嘴。这个衙役跟张全义喝酒聊天的次数不少,低声又道:“在想你表弟?虽然现在是开成五年,较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了五年……但这件事依然不能拿出来说吧……”

“是是是,毕竟表弟当时年纪尚小,搜寻很久也没个结果,只有一个老仆在他身边,不知现今又是什么样子,过得怎样。”张全义三言两语把衙役打发走,改为在心里唉声叹气。

他是在愁野兽食人一案的卷宗要如何写。

昨日,崔晓尚且昏迷之时,李惟清已经将经过删删减减的真相模糊地告知了张全义,表示事情已经解决。张全义自然大喜过望,但他是县令,案件结束还要写下卷宗再向上报,其中是否要提及李惟清等人,令他有些为难。

倘若不提,地方命案由大理寺负责复核,如果卷宗中逻辑无法自洽,说不定还要再被打回来重新审查。若是要提,他又摸不准李惟清态度,究竟想或不想被记录上卷宗。

张全义懊恼地搓着自己头发,他谁也得罪不起,只能一字三顿笔,姑且编着,清晨起笔,直到傍晚才堪堪写完。

他一直没有发现,头顶上有一双眼睛,从始至终,一直在看着他写下的所有字迹。

很快,张全义所写的卷宗的副本,就出现在了别人的桌子上。

这是一处雅致别院中正房的小桌,院子约有三进,房屋、院墙,乃至摆在屋内室外的小物件,都十分精细美观。只有一个人坐在矮桌前,此人眉目舒缓,眼尾下敛,面上细纹颇多,显然已不再年轻,但皮肤细腻,精气神儿也比寻常年轻人都要好出不少,看来是习武之人,且内功深厚。

他的衣服颜色并不鲜艳,用料却非常讲究。

此人看了一会卷宗,又抬起视线,唤道:“阿秋,过来。”

“义父。”阿秋端上了茶水。

原来此人就是仇崆。

仇崆没动茶水,问道:“阿秋,你说宣成死了?”

仇宣成,就是被阿秋一掌杀死的少年。

阿秋点点头,认真道:“对,他擅离职守,自己逃出来,但被裴从善追上,一刀砍了。”

“死便死了吧,好生埋了。”仇崆眯了眯眼睛,看不出信与不信,让阿秋坐到自己身旁,将点心盘子拉了过来,“百馨坊的事情,你听说了吧?”

“听说了,可惜当时九刃教撤走,没能亲眼见证,不过之后,的确找到了钟慕的尸体。”阿秋想了想,“最近江湖上盛传简令在百馨坊余孽手中。百馨坊是桓温佘手下的势力,他们拿了,不也就等于朝廷拿了吗?义父,我们还要再查简令吗?”

仇崆露出了一个讽刺的笑:“既然简令的传闻不假,他又怎么真肯放手?之前一直在我附近转悠,还当我不知道,胆子这么大,又怎么不敢匿下简令?查,当然要查。”

闻言,阿秋从怀中取出折叠整齐的薄纸,道:“义父,这是对于简令的记载……太和九年抄殷家宅子时搜出的,一直与杂集堆放在府库,前些日子您让人找殷家的东西,找出来便收在了我这里。”

“殷亦安与晴梅的书信……”仇崆接过来,仔细一看,只见其上详细写下了简令的种种特征,附了一张技艺精湛的画作,其上正是一枚不规则的橄榄石,其中嵌着一只模样模糊的蛊虫,蛊虫四周则有血的纹路向外延伸,正是简令无疑。

仇崆露齿笑了起来,仔细一看,他的牙齿竟都尖利无比,虽都能收在口中,不张嘴时看着与常人没两样,但还是比一般人长了许多,硬要对比,反而像是尸人的满口利齿。

他道:“上面写着,用简令医治过的人,饮其血、啖其肉,也能令功法大进,正好依着传闻,李容这小子不是也来自沅城?你见到他了吗?”

阿秋道:“我没有亲眼见到,但仇宣成告诉我,他亲眼见到了。”

“亲眼见到的死了,这不是恰恰正能令我想去沅城一探究竟吗?”仇崆哈哈笑道,“未免太巧了些……也罢,桓温佘手下的百馨坊已经溃不成军,他就算还有什么异心,又能做出些什么呢。取肉来!”

门外立时有一侍卫将整盆的肉端进屋内,又退了出去。

这一盆肉是活的,头颅朝下,艰难地喘着气。阿秋错开了视线不去看,就听仇崆又问道:“听说你在跟萧九华一起行动的时候,救了个小孩儿?”

“是。”阿秋听着仇崆拿起刀与筷子,看着眼前盘子上的糕点,“她名叫李闻云,幼时被恶人掳走……”

“佳贝柯一辉。不用跟我解释这些。”仇崆打断了她,表示自己已经完全知道,复又温声道,“她让你想起了以前的自己?嗯?算了,你喜欢便随你吧。”

他咀嚼了一会,顿了顿,才又状似抱怨地说道:“萧九华这小子越来越不老实,明里暗里干了不少事……算了,毕竟还有用。他杀第六刃嗔鬼杀就杀了,别让人查到,第六刃虽然是我的人,但一直耽于情爱之事,龟缩在处小镇,除却递过一次消息,实在没用。”

“是。”阿秋应声。

仇崆侧首看了她一眼,发出一声气音,笑道:“吃吧,阿秋,糕点是干净的,没沾血。”

阿秋便取起一块糕点。糕点软糯可口,香甜极了,她嗅着飘到鼻尖的血腥味,将其咽了下去,有几分食不知味。

同时,沅城内血茶的小院里,几人也正在吃饭。

李惟清、血茶、桓温佘、乌刃四人围在小桌前,钟鱼、薛正、崔晓则在里屋内。饭菜都很家常,油放的不重,却也香气扑鼻。为了照顾受伤的病号,饭菜没有多少荤腥,除了米饭,每人手边又都有一碗清淡小粥。

乌刃吃得太快了,所以他基本只是坐在桌前,盯着桌子看。不多时,余下三人也很快吃完,李惟清先开口问道:“说起来,我好奇了很久,暗阁中人有什么特殊的徽记或者标记吗?一般如何辨别?”

桓温佘递给乌刃一个眼神,乌刃便凑到他身边去,解开领口扣子,又解开缠在脖子上的黑布,顺从的俯身低头,好让李惟清看到他的右后颈处。

李惟清先是注意到,他脖子上有一道不短的伤痕,而后才看到,乌刃的右后颈下方,有一个字的个头只比手掌小一圈的狰狞烙印,是拾叁二字,笔画穿过肩胛、背脊,狠狠地刻在血肉里。

桓温佘拍拍乌刃的肩膀,把他的衣领扯了回去,解释道:“这是暗阁的烙印,他的数字刚好是十三。外人看不出端倪,也不会联想到宫内,但我们却是一看便知,收尸也算方便……当然,现在改髀间雕青了。”

乌刃大概也是嫌勒,没再把黑布缠回脖子上,扯了扯衣领,敞着左襟。

待他坐了回去,桓温佘又半开玩笑道:“说来,那来之不易的药,你打算怎么吃?这四个药丸几乎相当于四枚简令,细致一点吃还是粗糙一点?要不要蜜饯?”

李惟清该是早就想好了,难得地露出一个有点狡黠又有点怅然的表情:“比较粗糙,我会将前三粒药丸一起吃了,睡个够本。”

这下血茶和桓温佘一起愣了愣,桓温佘率先拍掌笑道:“好啊,这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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