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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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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暮云遇到沈丁是在一个画展上。

那是A艺大主办的新锐画家展,办展时,沈暮云的精神和身体状况还没有恶化,仍然在学校里正常任教,所以以评委的身份出席了画展,负责抽象主义作品的评选。

抽象主义展区在最里面,需要穿过整个展厅。沈暮云当天去得有些晚了,一路急匆匆地往里赶,却在古典油画区被一幅不怎么起眼的作品吸引了注意力。

作品里画的是一瓶快要凋零的鸢尾花,平平无奇的题材,平平无奇的展位,夹在巨幅的古典神话作品之间,一不留神就会被人忽略。

但沈暮云只是草草扫了一眼,便无法再挪开视线。

作者明显偏向于写实风格,形抓得很准,对色彩理解极为细腻,用色有种朦胧的、忧郁的美感,让画里的一切都像蒙上了看不见的委婉的纱,为这束平平无奇的鸢尾花灌注了第二层更具艺术性的生命力。

沈暮云忍不住在画前站立了许久,直到创作者本人拍了他的肩膀,用惊喜的语气问:“您是沈暮云老师吗?”

……

再见到沈丁,他一如既往地热情而充满活力。

沈暮云艰难穿过堆满杂物的画廊,看到染了一头蓝色头发的年轻男人盘腿坐在地面,廉价的衣服上沾满了颜料,正专心致志跟眼前的油画奋战。

沈暮云放轻脚步走过去,发现他在画肖像。

画里的人拥有如雕塑般完美无瑕的侧脸,眼睛忧郁,没什么血色的嘴唇微微张开,似乎在为眼前的作品惊叹。

沈暮云愣了一下。

沈丁画的内容……是他们初遇的情景。

他的画工又精进了,笔触比那日的鸢尾花还要细腻,近看时甚至能看到人物皮肤上的肌理,但这种细腻又和超写实主义的作品完全不同,介于写实与非写实之间,更像是经过大脑记忆处理后的美化版画面。

明明画的主角就是沈暮云,但他看着画,好像在透过别人的眼睛看自己。

沈丁画得认真,沈暮云也看得入神。

两人一站一坐,安静地专注于同一件事。

然而,奇怪的是……明明沈丁是背对着他的,看久了之后,沈暮云有种微妙的感觉,似乎沈丁的后脑勺也长了眼睛,正赤裸地直勾勾望着他,目光极为浓烈,像是有实体的东西,在一寸寸狂热地舔舐他的皮肤。

沈暮云喉咙里升起干涩的热意,不由得往后退了半步,脚踩到木架,发出轻微响动。

沈丁的画笔一顿,回过头看到沈暮云,立刻露出笑容,把画笔直接丢进桶里,几乎是从地上蹦了起来:“前辈!你来了。”

哪有人后脑勺会长眼睛,沈暮云想,一定是他又产生了乱七八糟的错觉。

他看着沈丁没有任何阴霾的笑脸,忍不住感到内疚,抱歉地笑了笑,道:“好久不见。”

离上次见面过去许久,沈丁似乎又长高了。

他已经从A艺大毕业,但沈暮云依然会在表白墙上看到他的名字,甚至偶尔会在女同学的期末作品里看到他的画像。不过,毕业的这几个月让沈丁和在校时有了微妙的不同,生活磨掉了他的一部分少年气,那张英俊的脸逐渐带上了成熟男性的稳重。

沈暮云打量他脸上沾的油彩,看着看着,目光又不受控制地移到了他的耳朵上。

沈丁的耳垂长得很好看……不,或许不能用好看来形容,更准确的描述应该是长得恰到好处,饱满、通透、柔软,像一块温暖的玉雕,让人联想起与母性相关的东西。

沈暮云的喉结动了动,感到口渴。

而那对耳垂在他的注视之下迅速染上了红色,甚至比脸上沾的油彩还要红。

沈丁飞快把刚才的画像藏起来,咳嗽一声,有些不好意思地擦了擦脸上的颜料,又低头看了看身上乱七八糟的衣服,忽然开始磕巴:“暮云哥,你、你来得这么早。我以为你要到下午才来。我那个、先去换个衣服,你等我两分钟!”

“我看到了,”沈暮云指了指他藏起来的那幅画,“画得很好。”

这句话的效果立竿见影。

老天作证,在五分钟前,沈丁的皮肤依然白皙细腻,而不像现在这样红得像煮熟的虾。

他死死抓着画框,磕巴得更厉害:“我只是只是在练手,云哥,你你知道的,我人像一直画得不太好,但最近有、有了一点灵感。”

沈丁这么紧张,搞得沈暮云也莫名开始拘谨。他的心跳加快了几拍,沉默几秒,也跟着咳嗽一声,道:“没关系,很荣幸能成为你的创作素材。先去换衣服吧,我等你。”

沈丁扯扯衣服:“好!等会我们详聊。”

他转身大步往楼上走,走到一半,又蓦地停下脚步。

已经通红的耳朵变得更红了一些。

他转过身来,红着脸发出邀请:“要不,就来我房间聊?下面连条凳子都没有。”

沈暮云往楼上看了一眼。

沈丁刚刚毕业一年,家境不太好,毕业后一穷二白,还是沈暮云介绍他来了这个画廊,薪资虽然不高但胜在清闲和包吃包住,所以他平时住在画廊二楼的隔层,去他的房间要爬那种最传统的梯子。

沈丁邀请完,自己又觉得过意不去,赶紧补了一句:“没事,或者我马上下来,我们去外面……”

沈暮云道:“好,如果你不介意。”

沈丁愣了一下。

他毫不掩饰自己的开心,笑容灿烂得极具感染力,仿佛得到了最至高无上的荣耀。

“不介意!”他说,“欢迎前辈。”

梯子已经非常老旧,踩起来还会咯吱作响。沈暮云因为作画的原因经常爬上爬下,爬起来很熟练。

一上来便是阁楼。阁楼的天花板虽然低矮,面积却不算太小,有一室一厅那么大,带独立的卫浴和简易版厨房,其中一整侧的墙都是玻璃,采光很好,一个人生活绰绰有余。

可以看出来,沈丁花了很多功夫来布置这个小家。

墙上高低错落挂满了各式各样的油画,木质地板打扫得一尘不染,一米八的大床被阳光照得蓬松又柔软,床对面是一整面墙的白色幕布,晚上可以关了灯窝在床上看电影。床的旁边放了双人的懒人沙发,再旁边还摆着极具设计感的深红色酒柜,酒柜里满目琳琅各色酒瓶……全是空的。

酒柜旁边,居然还塞了一个顶天立地式的大书柜,里面密密麻麻堆满了艺术类书籍,和学校图书馆一样严谨地做了分类标签。

沈暮云慢慢打量四周。

他很喜欢这里。

这种低矮的、封闭的、被杂物塞满的空间让他感到很安全。晚上在这种地方睡觉,一定能睡得很沉……

“喜欢吗?”沈丁在他身后问。

沈暮云回过头,正对上一双专注的眼睛。这双眼睛长得毫无攻击性,双眼皮,圆瞳孔,让他想起邻居家的大黑狗。

所以,即使沈丁用极为炙热的目光注视他,他依然感到很放松。

他在房间里走动一圈,不吝啬自己的夸赞:“非常漂亮的房间,我很喜欢。”

沈丁看上去非常开心,声音也轻快许多:“想喝牛奶还是橙汁?”

沈暮云看了眼酒柜,笑道:“我以为你会请我喝酒。”

沈丁很认真地否决他的提议:“酒不行,你身体不好,不能喝酒。”

“那就橙汁吧。”

沈丁打了个响指,快乐地哼起小调,去厨房给沈暮云倒来橙汁,道:“我洗个澡,云哥,你可以随意逛。如果困了,先睡一觉也没关系。”

沈暮云点头:“等你。”

沈丁快步进了浴室,里面很快响起哗哗的水声。

浴室门是磨砂的。

暖色的灯光从里面透出来,清晰映出年轻男性极具张力的身体轮廓。沈暮云喝了一口果汁,无意间瞥到磨砂门,立刻尴尬地挪开视线。

他没有在别人家闲逛的习惯,只是规规矩矩坐进沙发,一边等待沈丁洗完澡出来,一边细细打量墙壁上的画。

一共十五幅画,全部是人像油画,明显出自沈丁之手。

他虽然说自己不擅长画人物,但这里每幅画都画得很生动。画中的人物侧着脸,或坐或站,或笑或哭,形象各不相同,却全部注视着同一个方向。

正是沈暮云坐下的那个方向。

沈暮云看着看着,忍不住感到浑身不自在。

不知是不是因为画得太逼真,他竟觉得这十五幅画里的十五双眼睛都真实存在着,正以画布做掩饰,朝他光明正大投来偷窥视线,像是要在这里构建出无形的蜘蛛网……

他不确定自己的精神状态是否稳定,只能一口喝光杯子里的橙汁,强迫自己挪开视线。

不能看墙壁,无处可去的视线只好重新落在浴室门上。

水声哗哗,沈丁心情很好,边洗边哼着走调的歌,映在门上的影子动作轻快,年轻又生机勃勃。

沈暮云盯着那道模糊的身影,长长吐出一口气。

歌声让他安心。

或者说,沈丁让他感到安心。

应该多交点朋友,他想。他欣赏沈丁,他们一定能成为真正的好朋友。

沈暮云攥紧空杯子,眼也不眨看着那道身影,有些紧张地想着交朋友的步骤,却遗憾错过了掩盖在水声和歌声之下更细碎、更诡异的声响。

学习了狗攻的先进经验后我们沈丁同学开始扮纯了!

第一步,先请老婆上来坐坐,

第二步,想办法让老婆留宿嘿嘿

第14章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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