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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潘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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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初凉突然说出这句话,言语惊人,顿时把吵闹的人群全部安静下来。

莫方辞调整着心情,对着大家说,“没事,大家忙自己的吧。”

说完后,才对着白初凉说,“我没那个意思。”

白初凉看着他没有说话,很冷。

莫方辞心里一团糟,自己都还没理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还要去安慰别人。不想把情绪给展现出来,可还是越加适得其反。

莫方辞好看的面容上露出烦躁的神色,语气也不算好,“让我静静吧。”

终究是太阳太闷热了,即使到了初秋,太阳还是毒辣的扰人清闲。

运动会结束后,莫方辞和白初凉就搬进了学校宿舍,宿舍是四人间,在第五楼的靠尾。

因为他们搬进宿舍的迟,大部分住校生早在开学时就搬进宿舍挑选了自己心悦的宿舍,最迟也就开学第二天。几乎是罕见,居然还有人在运动会搬进宿舍。

所以当日莫方辞他们搬进宿舍的时候,几乎五楼的同学都站在宿舍门口看一看到底是哪位想住校的朋友。

也在运动会之后,莫方辞虽然和白初凉说着自己想静静,但白初凉不知道他到底要多少时间去思考事情。

所以他们现在的情况和之前差不多,如果说要差一点的话那就是他们距离虽然看着亲密但莫方辞还是会有若有若无的疏离。

在他们搬进520宿舍后,莫方辞才发现他们两个人住这一间,剩下还空着两个床位。

所以可以说他们是终于有了第一次大概类似于同居。

看到520是空房的时候,莫方辞面无表情的问,“没别的宿舍了吗?阿姨。”

宿管阿姨正从把吊在宿舍门上的钥匙取下来,声音清脆响亮。

阿姨闻声抬起头看向莫方辞,表情里有些无语,“难道你还想住单人间?”

莫方辞抿了抿唇,“抱歉,没有。”

阿姨拔出钥匙后,看了看宿舍然后才说,“你们打扫一下就可以住人了,宿舍不是我能决定的。学校说的必须按顺序来,一间住满人了才能开下一间宿舍。你要是想换基本上也是没可能了,谁让你来的迟呢。”

说完,宿管阿姨拿着响亮的钥匙,又走了。

白初凉看着莫方辞没有说话,两个人高马大的少年,拖着行李箱就站在宿舍门口,行为上看上去有些束手束脚,颇有些茫然无措的味道。

莫方辞不动的原因很简单,他总觉得这段时间里,他的心脏像是蒙上一层薄薄的纱。抬眼看过去他知道自己对白初凉有点喜欢,但是那层薄纱是双刃剑,一边告诉莫方辞初恋的憧憬和酸甜,一边又提醒着莫方辞前车之鉴——莫承津。

那种喜欢的味道,就像是深夜密森里的萤火般,若隐若现的令人耐人寻味。

可是有一种更大的意念在告诉莫方辞他不可以,学校里谈恋爱不影响学习沈月是会同意的,但是那个对象只能是女性而不是男性。

而白初凉不动却是等着莫方辞的同意,因为之前的异常,白初凉发现自己与莫方辞不同之前那般熟悉,而是一种更为神秘的东西,把他和莫方辞隔离开。然后到结果就是越隔越疏远,以至于他现在不能确定莫方辞的想法。

他怕莫方辞心怀芥蒂,不想和自己一间宿舍;怕他不开心,以后是天天见面的,自己的出现会让他更烦躁;最怕自己一腔热血沸腾之后,莫方辞只给他一摊冷水。

两人都各怀鬼胎,揣着两个人距离最远的想法。虽然现实是他们现在正在并肩站在那里,两颗心脏的距离就差到一个人的距离。

但心里却是秋风万里,各不相干。

最后还是莫方辞没了终日对白初凉的热情还有笑容,只是不温不火的说着话,“我发现我还有一些东西没拿,我得回家拿一趟。”

白初凉自然明白这其中的意思,他也只好顺着台阶往下走,“没事,宿舍我来打扫吧。”

白初凉心里遗存着一丝侥幸,因为心里窃喜着莫方辞能和他同住一间房,不管是出自什么原因,于他而言都是好的了。

莫方辞低声说,“谢谢。”

说完,留下行李箱就匆匆而去。

白初凉看着莫方辞的背影,心里不由自主的生起一抹苍凉。

喜欢一个人,会变得束手束脚,瞻前顾后小心翼翼,甚至是卑微。

白初凉都知道这些道理,可即使他还在这般青春年华,是整个人生中最让人不经意间就会产生爱意的年纪里。

他总是会产生一抹自卑的,就像孔雀见了凤凰,玫瑰见了月季,太阳见了月亮。

谁都不是神,皆是芸芸众生之中的一粒红尘。在心里最纯粹的年纪,他喜欢很卑微,因为他怕自己刺眼的光辉碰到了不该碰的东西,他得照顾自己喜欢的人的心情。

喜欢的人,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那都是同炸弹般存在的,牵扯着自己的心脏。

他做不到无所不能,也做不到光芒万丈,更何况轻快恣意。

一切的一切,他在外人面前,可以展现出来的;一骑绝尘万人敬仰,世人妒羡的优点。

在喜欢的人面前都是,星辰大海般的存在。收起锋芒,甘做喜欢的人的世界里的一颗星星。

为他,愿作星尘;为他,愿作六便士;为他,愿作衬草。

这些只是因为,终日焰火烧此身,一朝窥月得救赎;数年以冷不知世,愿此年华岁岁伴。

莫方辞和白初凉搬进宿舍的日子是周末,所以学校里是开放的,因为隔壁职高的同学们都会来这里借操场,打篮球。

所以即使在周末,操场的热度丝毫不减上学期。

莫方辞难得一个人走,他抬头看向刺眼的太阳,然后再垂头就是车水马龙人间。

经过运动会后,太阳虽然每天都会升起,但还是会象征性的拂来几缕清风,把他的燥热和烦躁全部都吹散。

就比如现在,喧嚣人间就在身侧,而另一边是梧桐簇长的青春。

如果要说唯一不足的就是他像是在心胸畅怀的时候,不由自主的有些悲伤,悲伤的是他有些孤单。

在此之前,他似乎和白初凉就到了如胶似漆的地步,形影不离都不能形容他们之间的距离了。导致现在没了白初凉的存在,莫方辞就会下意识的想念还有涨痛。

今天天气尚好,莫方辞少见没有坐公交车回家,而是选择步行。

在巴南,你或许看不到什么高楼大厦,但是能看到随处可见的死胡同还有巷子。

莫方辞又经常骑车上下学,对回家的路也能算得上娴熟的地步。

可走着走着,莫方辞感觉后面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跟踪自己。莫方辞在明显感觉到这种存在时,他的第一反应不是转头看过去,而是借着阳光的直射,低头看着路却把眼神不经意间看向后面的石板路上。

果不其然,莫方辞观察了好一会,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有些驼背地跟着自己。莫方辞确认之后,嘴角露出一抹不经意的玩笑。

再然后莫方辞慢悠悠的走进了一个他最熟悉的胡同里,这个胡同是之前他和白初凉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说来也巧,当初白初凉在这里被群殴,这次却是莫方辞被跟踪,说不上对这个胡同有什么感觉。

但这个胡同从今开始在莫方辞的心里算不上好了。

莫方辞走进死胡同后,那个男人虽以不近不远的距离跟着,但看到莫方辞走进胡同的时候,男人不算好看的脸上露出了一种扭曲的笑容,嘴角勾起成一个漩涡似的,里面是无尽的猥琐。

一进胡同里,男人看见绝路的墙壁,心里暗道不好,一道凌厉又快速的拳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男人打过来。

可惜男人一直保持着警惕,即使在听见这劈风斩浪的声音时,他的速度也很快头不偏不倚的就躲过了莫方辞突如其来的一拳。

莫方辞的行为就是和他的想法不谋而合。

随后手掌张开,白皙皮肤上浮起一层青筋,由此可见莫方辞在手上用了多大的力气。

可男人似乎比莫方辞还要熟悉他的打式,男人伸出的手在莫方辞视野里乱晃。

莫方辞却不以为然,手直接抓住了男人的帽子往下一拉,黑色帽子被人扔在地上,飘飘散散的。

可没让莫方辞想到的是,男人的头顶是无比光滑的头颅,光滑的太阳照下来都有反光的感觉。

就在莫方辞愣住的那一刻,男人温热的手直接抵到莫方辞白皙的脖颈上。

那速度迅捷又利落,被掌控住生命的莫方辞只好乖乖的收回手,好看的脸上作出一副小孩模样。

一切匆忙的行动后,莫方辞才抬起眼看到帽子后男人的真正面容。

男人不是很好看,不协调的五官搭配着蜡黄色皮肤,有些像是干涸裂开的贫瘠之地。男人又是光着头,看上去似乎比平常人还要丑上几分。

莫方辞只看了一眼,深情眼就被吓得瞳孔地震,倏然睁大。

男人用手抵着莫方辞柔软的脖颈时,男人身高不比莫方辞高,所以两人面对面着,莫方辞一抬言男人就可以捕捉到莫方辞探索的眼神。

男人见他的目光,还有他自以为很可爱的眼睛里发生变化的表情,他的心里居然升出一股扭曲的情绪。那是一种从四面八方升起来的兴奋。

只今天男人带着隐隐兴奋的语气说,“我的小方辞,我们才分开两年啊你就把我忘了吗?”

莫方辞在惊讶之后,眼里全是厌倦和嫌恶,“恶不恶心啊?潘季科。”

说完,莫方辞就抬起脚就一脚踹到潘季科的下半身。可能是莫方辞真的用力过猛,直接把他踹的面色狰狞,在一道道皱纹里都能看出几分痛苦。

潘季科虽然有些菜色,但出人意料的没有松开手,而是手里捏着冰凉的刀具,在擦过莫方辞的颈子时,痛意也蔓延到莫方辞的身上。

莫方辞疼的蹙眉,而潘季科看见却是愈加兴奋起来,捏着刀具的手更加猖狂起来。

就在莫方辞脸上擦上几道血红的伤痕时,潘季科察觉到眼前人像是旋转了一下,下一秒白色鞋子踹到潘季科的手上。

力度极重,使得潘季科拿着手颤抖着几下,结果好像受不了疼痛,把刀扔在地上,而手上却一片红肿,还有细密的疼痛啃食着自己。

“莫方辞,好久不见的你越来越对我胃口了。”潘季科眼中近乎痴狂,那目光印在莫方辞水盈盈的眼睛里,像是一条条爬滚在地下道恶心肮脏令人憎恶的驱虫一般。

莫方辞泠泠的说,“滚你妈蛋,潘季科你真让人恶心。”

潘季科听后,仿佛这句话不是在骂他,而是在夸奖他一般,心里涌出的兴奋盖上眼睛,猥琐变态恶心等等一起都揉杂在他的眼睛。

接着莫方辞听见了两年以来,如狗皮膏药般死死缠着自己,终日不忘的话。

“你是我的,你我早已血肉相缠。无论多风光无限,莫方辞你的心脏都是肮脏的,因为你的身体我全部都触摸过。而最后你还要和我一起下十八层地狱哈哈哈哈。”

作者有话要说:铜钱:我自己还是找到了本行,拿着镜子对着自己照,乍一看原来我自己也是bt~还有520,521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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