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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 2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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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衔玉还以为药生尘是要买衣服什么的,但是药生尘把他带到了一个中药材交易市场。

江城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说它是南方城市,但是家家户户都装备着暖气,说它是北方城市,江城气候又比寻常北方城市湿润。江城人的生活习惯也半南半北,由于江城是很多药材的产地,所以药膳很受当地人欢迎,中药材市场也发展的格外兴盛。

从小在药材堆里长大的药生尘眼光不可谓不毒辣,一看一摸一闻,基本就把药材的质量摸得七七八八。

冬天最幸福不过在家里喝一碗热乎乎的汤,药材市场人也不少,跟过年赶集一样。

金衔玉自然地认为药生尘也是来买煲汤的材料的,毕竟上次冬至他也算见识了药生尘的厨艺。

“要煲汤吗?”

药生尘回答地模棱两可:“不全是。”

所以说药生尘最欣赏金衔玉的就是他的识趣,凡事不会刨根问底,这次也不例外,只要药生尘没有想要深入谈论的意思,金衔玉就不问。

“宿主,你为社么不干脆说煲汤?”

药生尘悄悄看了一眼好奇的围观各种药材的金衔玉:“先有个心里准备,说不定到时候我们要用他来对程弋的哥哥下手。”

药生尘专心干自己的,没注意就把金衔玉忘在一边了,等他都买完东西的时候才发现金衔玉不在身边。

不过金衔玉一个一米八五的成年男性,倒也不担心他走丢,药生尘回头找过去,发现金衔玉站在一家店门口,面无表情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好像在发呆一样,万般风情不入眼。

即使没有平常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眼神,常年身居高位的气势也让那双琥珀色的杏眼显得不好接近。

药生尘往前走了几步,“学长?”

金衔玉听到熟悉的声音回过头,眼睛里带了笑,像流动的蜂蜜,那种任由世间万千在眼前流过的虚无烟消云散,他双眼亮亮的,朝着药生尘走过来。

“买完了吗?”金衔玉唤回了药生尘的神。

其实已经搞定了,但药生尘突然还想买点别的:“还差一点。”

金衔玉是个很好的逛街搭子,哪怕他不懂这些干巴巴的药材,也很耐心的陪了药生尘几乎一个上午,此时听见还有也没有不耐烦,反而想要帮药生尘分担手上的东西:“那我们继续吧。”

药生尘忽然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件事,那个时候他刚上高中,被选拔为辩手和来自全国各地的几个人一起去参加国际高中生辩论赛,其中就有一个来自渝州的姑娘,辩论风格相当犀利。

在一场比赛上她说过一句话:“因为和你在一起是开心的,所以哪怕我们要一起做我不感兴趣的事,我也会开心。”

一个比他只逊色几分的人。

这就是药生尘对一个人最高的评价,意气风发的天才少年从不会觉得世界上有人会比他还要厉害。

药生尘轻轻看了一眼身边的金衔玉,他们并肩走在一起,在这个世界里,他是第一个离他这么近的人。

药生尘甚至发现金衔玉的左侧脖颈上有一粒鲜红的痣,像是漫天白雪中盛开的第一朵红梅。

“下雪的时候要一起去赏红梅吗?”

药生尘都没意识到他说了这句话,金衔玉听到后有些惊喜的看着药生尘:“我吗?”

话已经说出口,也没什么不好承认的:“学长有空吗?”

在两个人的交往里,金衔玉大多数充当主动的一方,骤然被邀请,金衔玉都有点惊讶,反应过来就是开心,这是不是说明他和药生尘的关系更亲近了。

金衔玉没有什么可以参考的经验,只能自己揣测摸索做朋友的几个阶段。

“好啊。”

药生尘稍微侧身挡住路过的一个小风口,垂在身后的黑白的千鸟格围巾被吹起来,金衔玉伸手帮他拢住,妥贴的放到它应该在的位置。

你陪我逛药材市场开心吗?

药生尘想问,没有问出来,他觉得太肉麻,而且这句话好像也不合时宜,或者说不适合对金衔玉说。

傍晚药生尘和金衔玉一起吃了晚饭才回家,一回家就赶紧趁着没人用水洗了个澡。

药生尘穿了一身带着细小毛绒的睡衣,头发搭在后颈上,开始研磨不明物体。

933有点害怕,但是芯里又有种莫名的兴奋:“宿主,这就是那个药吗?”

药生尘一边磨一边回答它:“不是,我想做个香。”

今天在商场,金衔玉的眼睛亮起来的时候,好像有一道光划过药生尘的大脑,他突然想要以金衔玉为原型做一款香。

不过虽然有了大体的方向,还有很多细节需要细化,多亏了药生尘过目不忘的记忆,很久以前翻阅过的调香书籍还留在他的大脑里,要不然他还真的要束手无策了。

自从药生尘给自己量身研究了一款香后他就没动过这类书,有了具体的配方,他每次都能轻易复制出来,时隔多年再研究,药生尘陡然间还有些不知如何下手。

933不知道他是给金衔玉做,只以为他是嫌弃一直用一个味道的香囊太无聊了,所以想要换一个。

相同的比例,药生尘也往枕头里放了一些,床边也按照习惯经常悬着香囊,所以药生尘全身上下才能时刻散发着特殊的香气,属实是腌入味了。

933蹲在药生尘的枕头边,看着药生尘在书桌前忙碌,不一会就变得迷迷糊糊,身体陷进柔软的被子里,一道微凉的木香包裹着它。

失去意识前933最后一个想法就是:不知道宿主换了香后它还能不能睡得这么香。

也是被药生尘知道它的忧虑一定会忍不住笑它,你也太低估自己的睡眠质量了。

平常仗着自己不用,933都是等到药生尘收拾好去上课的时候才会从床上爬起来,艰难的陪着宿主去上课。

金衔玉收到了一封宴会邀请函,他看了一眼:“程家?”

自金衔玉独立后就不在老宅常驻,但是有些宴会邀请还是会送到金氏庄园里,老宅的周管家特地送来景江别苑:“是的,是程先生的生日宴,据说他会在这场宴会上宣布重要的事。”

周管家不止是管家,他很久之前其实是金昌运的秘书,在金衔玉出生后就变成老宅的管家,在金衔玉的少年时代,他是个如师如父的存在。

他分析道:“我估计跟他们公司的人员变动有关。”

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程方和金衔玉同岁,甚至比起金衔玉还更早在公司实习。

金衔玉已经彻底掌权好几年,他还一直在程父手下当副总,也是该往上升一升了。

金衔玉随手把邀请函放到茶几上,“周叔,你知不知道程家还有个小儿子?”

乍一听,周管家没什么印象,他是知道程家有两个儿子,不过仔细想起来却对那个小儿子没什么印象:“我听说过,但是圈子里他的消息很少,我只听说貌似不太听话,没他哥哥优秀。”

周管家的反应是正常反应,事实上,如果不是在梦里他要和程家的二儿子订婚,他也想不起来程家还有这么一个人。

其实程家也没有把他藏着掖着,大家也知道有这么一个人,但是就是没有任何印象,乍一听说,没有提示还想不起来。

如此看来,这位原著的主角也是个奇男子,也是,这年头,没两把刷子还能当主角吗?

比起看了一遍原著,金衔玉更像是把原著的人生经历了一遍,所以原著里压根没有出现过的程弋的哥哥,金衔玉的了解就比从别人的只言片语中拼凑的药生尘要多多了。

“到时候去会会吧。”

周管家安静喝茶。

“对了,”金衔玉想起另一件事,“金家还有人去这场宴会吗?”

周管家放下杯子,态度谦恭:“应该只有您,先生最近迷上了听音乐会,那天正好有一场表演,夫人想一起去。到时候您从哪出发?”

金衔玉思考一番,其实从金家的庄园出发的话会更近,而且这里处于市中心,到时候说不定会赶上晚高峰,他有些不情愿:“从老宅走。”

“好的,我让人帮您准备。”

姚星雨今天没回平安小区,而是回了姚家,最开始的时候他也以为自己要和亲生母亲住在一起,没想到爸爸妈妈都想让他留在家里,姚星雨本来也不想离开,顺水推舟地答应了。

他本来以为他的亲生母亲会不乐意,还担心了好长时间。

毕竟姚春丽是单亲妈妈,听说很久之前她的老公就发生意外去世了,姚星雨是很爱慕虚荣,但也做不到心安理得地让亲生母亲一个人待在家里,都不会去看一眼。

所以放假后还特地回了一趟平安小区。

家里只有姚春丽一个人,看到他回来还有些惊讶的表情,不过她也没多说什么,态度不说很热情但是也张罗着给他做饭。

姚星雨在姚春丽家里也有自己的房间,是曾经的姚生尘的,认回亲儿子后姚春丽还买了个新的双人床。

就算是亲生母子,将近十八年没见,过了最开始哭天抢地的环节,日常相处也变得不尴不尬,姚春丽话不多,很多时候都在默默的干自己的事。

姚星雨本来也受不了这样的气氛,家里也不大,他躲也没地方躲,正好姚悦林打电话让他跟着一块去程家,他也没再回去,干脆又住回姚家。

姚星雨回家的时候姚悦林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报纸,姚星雨换上拖鞋,就听见姚悦林喊他:“星雨,过来。”

自从那天在书房门口偷听到姚悦林还在搞什么地下赌场的事后,姚星雨就有点怵姚悦林,半点不敢耽搁:“爸爸。”

姚悦林头也没抬:“你跟程弋怎么样了。”

姚星雨不敢说不怎么样,但也不好说的太离谱:“我上次去找他,我们一起走了走,当时天不早了,他就送我回来了。”

“不过,”意识到自己说的关系有点太好了,他怕现在就让他跟程弋订婚露馅,赶紧找补,“他一路上都没说什么话。”

这段话用了春秋笔法,实际上,那个“我们”有他、程弋和宋黎三个人,但是想也知道不能这么说。

姚悦林没发现,他放下报纸点点头,表达对姚星雨的认可:“不错,程家那个小儿子我见过,就是不会说话。”

他还有点不甘心:“其实最好的人选还是他哥哥程方,毕竟他们家敲定的继承人是程方,程弋到头来分不了多少,不过程家对程方的妻子要求得是个女孩。”

看着姚星雨那张娇艳不输少女的脸蛋,他叹了口气:“如果你是个女孩……”

姚星雨安静的听着。

从楼上下来的姚夫人打断了他的话:“男女都一样,我看我们星星这样可可爱爱的男孩子才叫好呢。”

“阿绮。”既然白绮开口,姚悦林也不多说这些没意义的事,白家虽然不比当年,但也是江城的老牌世家,“对,男女都一样,是我表达的不对。”

白绮没说什么,满眼欢喜的捏姚星雨柔软的脸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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