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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第 6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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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进来的是货真价实的梁晨,溪月几乎是被母亲揪着耳朵去到了美容室。在那里,有梁晨早已准备好的晚礼服,以及溪月看了必定头大的高跟鞋。

回想她从前爱打扮的时候,也是以低跟鞋和平底鞋为主。后来毕业了人变得懒散,每天恨不得穿个拖鞋就能逛遍大街小巷。事实上,她也确实这么做了。

可梁晨总觉得女儿应该打扮的“与年纪相当”,所以一心想锻炼她,希望有天溪月能穿着高跟鞋跑步。

溪月踩着八厘米左右的高跟鞋,有些像酒醉的人,在李莎莎半搂半“搀扶”之下,上了港城开往琴洲的豪华轮船。

风先生的晚宴就在这艘船上举行。宴请的宾客不算多,只能塞满整艘船的一半。溪月和莎莎也因此都得享有单独的房间。中途不.停,这船将一路往琴洲方向行驶而去。

来到码头的时候,已是黄昏时分。云彩铺满了天边,被落日染成壮丽的红色。船头的灯光是明黄色的,混沌沌地浮在波涛起伏的海面上。许多声音在耳边响起,快乐的嘈杂感。溪月遇到了几个小学同学,其中就有昨天的马场现经营者,珍妮。

溪月将莎莎引荐给珍妮:“莎莎,这是我小学同班同学珍妮,你还有印象吗?珍妮,这是莎莎,她比我大一岁,那时莎莎经常来班里找我玩的。”

珍妮仔细回忆了一下,笑说:“我记得了,就是篮球队特别高的李莎莎!你是三班的没错吧?”

“对,三班的!”

两人握了下手,因为都在做生意,又彼此交换了一下名片和联系方式。

珍妮露出歉然的神色:“马场的事情我真的非常抱歉,我今后一定会加强管理的。”

溪月摆了摆手:“我们都理解的,再好的马也会有脾气,只要人没事就好了。”

待得珍妮走开后,莎莎立即露出一脸八卦的神色问溪月:“我记得她的!当年那么可爱的软萌妹子现在居然跟老公和哥哥打官司?看起来确实很辛苦,黑眼圈很重,估计好几晚睡不着了。”

溪月点了点头:“对。珍妮现在忙的焦头烂额的,不是好几晚,是几乎几个月都睡不着 !听说她爸爸对她也不怎么满意,有心想收回她在集团的股份。反正,她是挺难的。”

溪月认识的当然也是与周文统身份地位相当的富豪人家。珍妮的父亲是琴洲和港城两地有名的马场经营者,他如今年迈体衰,家里的产业自然交给两个孩子管理。珍妮还有一个哥哥,与她关系本来不错,长大后两人为却争夺父亲的宠爱和股权,慢慢的反目成仇,最终闹到了法庭上,终于成了不再见面的仇敌。这种事情溪月和莎莎都见惯了,也只是提一嘴,并没有往下深究的意思。

“好险我家就我一个。” 莎莎叹了口气:“不然以我的个性,肯定跟我的兄弟姐妹争个你死我活的。”

“像我这种佛系的就无所谓了,只要让我吃饱喝足就行。” 溪月笑着指了指自己。

莎莎锐利的目光扫过全场,只要遇见自己感兴趣的,会先问溪月那是谁。她知道构建人脉关系网对做生意的重要性,不像溪月凡事都随一个“缘”字。

服务员将大家引到了餐厅处,溪月和莎莎按照指定的位置坐下,前者又接连和几个同学打了招呼,屁股就没坐热过板凳,整个人忙的不亦乐乎。莎莎扫视全场,时不时感叹一句风予安的面子真大,港城四大家族的掌门人都来了,而且个个都献上了奇珍异宝作为礼物。

风予安交际甚广,其中包括一些老外。莎莎看到一个外国人将乾隆年代珍藏的钟表展示给大家看,连连皱眉,低声道:“老外就是不知道规矩!这种场合怎么能送钟表呢!”

溪月知道她是忌讳这个字,掐了下她的大腿,说道:“多大点事!”

“大!很大的事情!反正我过生日你绝对不能送我这玩意!我不管是百达翡丽还是劳力士,是乾隆还是康熙年间,你都不能送!”

溪月笑说:“我要是有才不送给你呢。”

莎莎是随行宾客,按照惯例可以不用送礼。两人终于见到梁晨和秦叔叔为风先生太太准备的礼物。那是明朝著名的画家,书法家董其昌的真迹,去年秦叔叔以三千多万的价格从拍卖行里拍得。

溪月觉得她这一趟来的值得,虽被迫穿了不喜欢的高跟鞋,但见识了那么多古董文玩,也算不虚此行。

莎莎不见风予安身边有女性,好奇地问溪月:“他太太在哪?不会还在梳妆打扮吧?”

刚刚送完书法的梁晨与风予安热聊了一段,正是兴致很高,随口回答莎莎:“听说是生病了,今天先不来了,是突发的病。”

莎莎和溪月对视了一眼,两人都觉得有些遗憾,宴会的主角居然不来。

一个男人打从两人身边走过,他或许有些醉了,脸上露出些许寂寥的神色,低声念叨:“她为什么不来,为什么不来……” 就跟吟唱诗歌,整个人如同幽魂一样从溪月和莎莎面前飘过。

“宴会还没进行到三分之一就出现醉鬼了。” 莎莎笑说。

梁晨笑容不变,说道:“不一定是醉了,可能他来就是想见风太太一眼。我见过她一面,是个美人。”

莎莎不服气:“美人很多的。”

“可像她那么漂亮的不多。”

叶可心同梁晨打了个招呼,她笑吟吟地走了过去。

莎莎和溪月坐回原处,两人慵懒地享用饭后甜点,莎莎忽然有些心头烦乱,没头没脑地说:“你说叶雪安是不是也见过风太太,他是不是也暗恋有夫之妇?”

溪月抓起草莓塞到莎莎嘴里,一股又甜又酸的汁.水在莎莎嘴里蔓延开来,暂时转移了她的注意力。

溪月笑说:“吃个草莓,别没事自己发散思维!我妈那是恭维人家长相,总不好说人家的太太难看是不是,就算不是仙女也得夸成仙女。”

“你妈妈没有在恭维,她是说实话。”

两人回过头去,她们完全没注意到宋晚晴和宋之扬也走进了宴会厅。今天宋晚晴看起来与昨天完全不同。首先她的头发已从满头的红艳艳变成了乖顺低调的黑色,脸上所有张扬的美艳都被略显温柔的妆容遮蔽了下去,显露出端庄优雅的一面,脖子上戴着一串夺目的绿色玛瑙石。

“宋小姐,您好!”

溪月站起来跟她打了个招呼,又对身后的宋之扬点了点头。

“求求你别叫我宋小姐。” 宋晚晴笑说:“叫晚晴或者Sunny吧,溪月,你今天真的太漂亮了。”

溪月有些不自在地挠了挠头,她其实更喜欢自己不修边幅的样子,图个自在逍遥。她总嫌化妆师将两侧的腮红打的太厉害,像一只刚睡醒的英短肥猫,精神过于饱满。

宋之扬趁她们聊天的功夫,已不动声色地坐到了梁晨的位置上,反正她一时半会不可能回来,他就这么自然的“占”了位置。

两人贴着彼此坐下,却偏偏不和对方说话,溪月侧着身子应和莎莎和宋晚晴的话,三个女人聊的热火朝天。她时不时回过头看一下宋之扬,他像老僧入定一样坐在位置——不,偶尔也有动的时候,有人与他打招呼,要签名和合影,他都来者不拒。

大部分时间宋之扬都坐的笔挺,仪态几乎无懈可击。他是一身冷硬的黑色,黑色的西装,黑色的高领毛衣,戒指也是黑色的玛瑙(看起来像是不情不愿地佩戴上的,可能是宋晚晴的主意,增加一点时髦感)。鸦黑的头发和轮廓分明的脸,侧脸几乎与宋晚晴是一个模子雕刻出来,完美的恰到好处。

聊了好一会,在场的名流被莎莎和宋晚晴几乎是聊了一遍。

宋之扬细长的手指敲了一下桌面,溪月听到声音,下意识地看向手指所在的地方,发现她拿来的却来不及吃的水果蛋糕已被他分成了一小块一小块,每一块都点缀了一小颗水果,旁边是一杯刚倒好的苹果醋,她一直爱喝苹果醋,健康养生。

原来他刚才一直在做这个事?

“怎么?你不吃?” 他问道。

“我没说不吃,谢谢你。”

他回答的一本正经:“不用谢,应该的。”

宋晚晴忽然说:“我发现今天风四哥的弟弟也没来。听说他弟弟和他太太都病了,最近是流行什么可怕的传染病吗?”

风家一共有五个兄弟姐妹。风予安先生的大姐在其儿女身亡后受了重大打击进了精神病院,二姐与风予安关系很差,老死不相往来。老三,也就是风予安一母同胞的哥哥,出了事现在人不自由。听说风予安还有一个与溪月年纪相仿的弟弟,是家中人人捧在手心的存在。

莎莎漫不经心地问了句:“他弟弟是不是也很帅?”

“他们家就没有难看的人。” 宋晚晴回答的特别斩钉截铁:“风四哥弟弟叫风予卿。我见过他,是个活泼的小伙子,性格跟家里人都不大像,有点浮躁不够沉稳。不过如果论长相,他和四哥是最像的。我记得他身体是挺好的,怎么会生病呢?”

宋之扬忍不住揶揄大姐:“人又不是铁打的,生病总是逃不掉的。我看你是觉得少看一眼好看的男人,等于少吃一口饭吧?”

宋晚晴隔空轻轻推了一把宋之扬的肩膀,佯怒:“胡说,你姐是那种肤浅的只看长相的人吗?”

**

宋之扬轻哼一声,他只是随口一句,姐弟之间诸如此类的揶揄和玩笑他们是做惯了。其实今天宴会上来谁,宋之扬都是无所谓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他和溪月是很像的,对社交关系都比较懒散,消极的态度。在娱乐圈交际花遍地的时候,宋之扬这点意外的宝贵,他对外解释为轻度社恐,其实只是单纯的不愿意过度融入。

他更信奉靠真本事闯出一片天空,而不是将时间都耗费在与人结交上。今天之所以来宴会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宋晚晴是风予安的好朋友。

姐姐的性子是张扬且随性的,在工作了几年,她踏上了独立摄影师的道路,带着一个行李箱闯荡了半个世界。在巴西的时候,她被当地的□□困住,幸得风予安出手相救。

两人因此结下了不解之缘。宋之扬一度以为大姐要与那个男人结婚,后来才知道他们是真正的君子之交淡如水,压根没往男女之情方面想,他们更像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兄弟”。

三个女孩子的谈话宋之扬没有打搅,起初他只是对周溪月的水果蛋糕有兴趣,在发现她在吃前一块的时候喜欢将蛋糕切成一模一样的等分,这才起了好奇心,决定“助人为乐”。

宋之扬想不到这么做是有好处的,别的女孩子看到他这样对溪月,以为他已是别人的盘中食,所以也没人上前搭讪。

周溪月看起来不是很自在,她一定很不喜欢被玩偶一样被人包裹着,宋之扬是个不善言辞的人,想了许久也不知该跟她说些什么。两人只是默默的,这么坐着,都在酝酿心事。

饭后,服务员将他们引到了另一个厅,所有人在引领下围成了一个圈子,将中心的一大片面积露了出来。乐队的成员陆陆续续拿着乐器登场,在场的人兴致看起来都很不错。

溪月心里惨叫声一片,她恨不得现在就跪下来祈求老天。

她不想跳舞,打死也不想。

“我,我想去一下卫生间——”

在乐队准备的时候,溪月及时喊出了这句话,宋之扬接过:“我也想去。”

莎莎笑说:“你们是小学女生吗?上厕所还要结伴?”

宋之扬意外的脸红起来:“你不要胡说。”

两人远离人群,宋之扬才说:“你不喜欢跳舞是不是?我也是,幸好你先发声,这样我也有借口可以跑掉。”

溪月打趣:“你不应该跑掉的,会有很多女生想请你跳舞。”

宋之扬一怔,心里忽然翻江倒海起来。昨天她的表现让一贯不敢太过笃定和自信的自己,一度相信她对自己一定是有意的,所以今天来的时候,他并没有太多患得患失,而是有点欢呼雀跃的。

“我又不想跟她们跳舞。”

溪月不好意思的摆摆手:“我还是不习惯你这么打直球的样子。”

“因为别的不会。” 宋之扬直言:“我不知道该怎么讨你欢心,我姐总说嘴巴要甜一点,可是我觉得那样有花言巧语的嫌疑,我不喜欢。”

“有时我在想你会不会是演戏,宋之扬,我还不习惯被你这样喜欢着,我习惯了追逐。” 溪月轻声说。

“那你现在可以享受一下被追逐的感觉,应该挺好吧?” 他喃喃自语了一下。溪月笑着回过身,准备往卫生间方向去,他一把拉住了她的手腕。

将她轻轻巧巧地转过来,然后毫无矫饰的,在唇上落下一个吻。

他目光清冽,勾在溪月腰间的手心却很炙热。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发病的非常突然,然后换了一种新药,到今天依然副作用比较大,所以打算3号到7号休息几天,8号继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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