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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女神独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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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爵不疑有他,因为他知道赫连晔身份尊贵,朝中有不少人想除之而后快,暗杀投毒等等卑鄙手段都用上了,所以害得赫连晔中了毒,需要吃以毒攻毒的药膳,“义父,我也去你的书房吃饭,我吃府里厨子做的饭菜,你吃这些药膳,我还有件大事要和你说。”

没多久,赫连晔的书房里烛台燃起,亮若白昼,一大一小两人安安静静地吃着饭菜,荣爵一人独享四菜一汤,却忍不住偷瞄赫连晔那边,忍不住偷咽口水。

唐绾妆的谢礼在赫连晔看来堪称贵重又丰盛,带鱼和黄花鱼罐头各六坛子,一坛子满是蟹黄蟹膏的秃黄油,一包桃花酥,一包云片糕。

食盒里装着秃黄油烧豆腐和海鲜粥,而且,唐绾妆在食盒中放了字条,“秃黄油可拌面条拌大米饭,亦可用馒头蘸着吃。”

这张字条,一个个秀逸漂亮的簪花小楷,深深地印在了赫连晔的脑海间,他把字条捏在掌心,指尖轻然拂过一个个簪花小楷,来来回回好几遍,才依依不舍地把字条放入袖袋中……

摸着字条竟然也能勾得赫连晔心痒痒的,竟然想和唐绾妆行云雨之欢,余生想和唐绾妆朝朝暮暮,卿卿我我。

赫连晔将海鲜粥和秃黄油烧豆腐吃了个精光,还是没吃饱,又就着带鱼和黄花鱼吃了一些桃花酥和云片糕,这才吃到了六分饱,接着就要处理公务。

荣爵适时地拿出来一幅画像,“义父,这就是唐姐姐,她本人比这画像漂亮多了,我要和你说的大事就是她喜欢我,我也喜欢她,婚姻大事依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父母双亡,你是我的义父,拜托你递折子请求今上给我们赐婚吧!”

赫连晔的视线落在画像上,荣爵作画功底不弱,画中的唐绾妆栩栩如生。

男人长指按按眉心,“霍沧珏说你有段时间不思上进,日日沉迷写情诗,就是给唐绾妆写的情诗?”

荣爵大方承认,一双眼睛都笑弯了,“唐姐姐方方面面都太好了,因此我想早早订下婚事以免被别人捷足先登。”

闻言,赫连晔心道迟了,你的唐姐姐早就被黄二狗捷足先登了,面上,他依旧面无表情,缓缓剖析。

“荣爵,你还是个小孩子,唐绾妆已经十六岁了,比你大了七岁,都能给你当娘了,你们不合适,我不同意。”

略略一顿,赫连晔语气笃定,“她喜欢我这样功成名就的男人。”

荣爵被泼了一盆冷水,小脸惨白,语气倔强又认真,“唐姐姐才不是那种爱慕虚荣的肤浅女子!你今年二十五岁了,比唐姐姐大九岁,都能给唐姐姐当爹了,你们不合适,我也不同意。”

赫连晔不想和个小屁孩吵架,“你急什么?我不过是打个比方,老夫少妻最相宜,你长大后就懂了,切勿因贪图美色而荒废了学业,你那桩失败的娃娃亲还记得吧,吃的教训还不够?”

荣爵的娃娃亲未婚妻今年也十六岁了,半年前跟人私奔了,这给了荣爵不小的打击,此刻被赫连晔戳到了伤疤,他如同一只受伤的狼崽儿,红了眼睛。

“她怎么能和唐姐姐比?唐姐姐喜欢我,绝不会背叛我的。”

赫连晔不忍心把这孩子弄哭,只好顺着他的意思哄哄,“你眼光的确很好,好了,回房休息去吧!”

荣爵这下满意了,恭恭敬敬应承着离去。

是夜注定有人胆战心惊,辗转难眠。

某处别院,赫连璋看了娴妃楚鸿袖派人送过来的密信,仍然心惊不已,幸亏他母妃磕破了头求饶,太后才改变了主意,不然他今晚就当了活王八。

“馨儿,看看你出的馊主意,不是母妃使了苦肉计,你就被囫囵着送到了靖王的床上,本皇子就当了活王八!”

唐清馨笑得花枝乱颤,“璋哥哥,你太小看我了,就算是我囫囵着被送到了靖王的床上,我略施小计就能让靖王看得吃不得,正好白送给你拿捏他的把柄。”

自古以来,天家的庶出皇嗣连锦上添花都算不得,仅仅是泼天繁华下毫无存在感的附属品而已,正因如此,赫连璋太想拿捏住赫连晔了,他一把将唐清馨拽入怀里。

“馨儿,你就是本皇子通往登基路上的女诸葛,你快想想法子,只要能拿捏住靖王,本皇子登基后凡事都听你的。”

唐清馨等的就是赫连璋这般表态,培养一个贤君丈夫很难,培养昏君就容易多了,她附在赫连璋耳边,如此这般说了一遍。

赫连璋听得眼神熠熠生辉,“馨儿,此计甚妙!靖王被你勾引到浣花楼厢房中,在他撕烂你所有衣服之际,我带着老鸨刚好赶到现场捉奸,你就哭着寻死觅活,到时候靖王不想丢人现眼一定会选择私了,我绷着脸坚持要找父皇评理,靖王理亏,一定会把兵权交到我手里,哈哈哈……”

脑补着届时的现场精彩画面,赫连璋舒心畅快的不行。

唐清馨心里冷笑,暗骂赫连璋蠢不可及,好,越蠢越好越容易控制,她需要的就是一个蠢昏君,面上她娇笑着嗲声嗲气,“璋哥哥,我们要做到天衣无缝,来,我们完善一下细节。”

赫连璋正在高兴的劲头上,“馨儿,人人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你这个美人计哪哪儿都挑不出毛病,靖王一定会中计栽到咱们手里,还要完善什么?”

唐清馨一下绷了脸,“温太后老奸巨猾又蛮横霸道,可不好哄啊,如果温太后问我为什么要去浣花楼,你说我该怎么说?”

这个问题一下把赫连璋难住了,他挠着头嘿嘿傻笑。

在京城时,因为在今上的眼皮子底下,赫连璋得夹着尾巴装个人模人样,到了雁州这边,天高皇帝远,他不仅和唐清馨厮混一起,还时常流连烟花柳巷,已被酒色掏空了身子,连带着脑子也不够用了。

直到赫连璋急得抓耳挠腮,唐清馨才咯咯娇笑着,缓缓道来,“浣花楼那等肮脏不入流之地,我身为准皇子妃,一旦涉足定然有损天家颜面,但是呢,如果我对温太后说我撞见一个稚女被父母卖到了浣花楼,我去浣花楼是为了给那个可怜的稚女赎身,把她留在身边做洒扫丫鬟,这样,温太后只会觉得我贤德淑良。”

赫连璋连声说好,“好好好,馨儿真是名副其实的女诸葛,事成之后,母妃一定会重重地赏赐你。”

说着话,赫连璋上下其手,唐清馨半推半就,“还有一个重要的细节,靖王即便对我没有厌女症,也不见得会乖乖跟着我去浣花楼那种地方,你说该怎么办才好?”

赫连璋停了手,有些不耐烦了,“馨儿,你就别卖关子了,你一定早想好了对策,快说来听听。”

唐清馨知道赫连璋已经色迷心窍,扫了他的兴致对她没好处,“靖王特别喜欢兰香,我已经配制了加料的兰香,保证他乖乖入局,事不宜迟,明天,他给温太后请安后折返回城正好路过浣花楼,我们见机行事。”

因为是重生而来的,唐清馨迷之自信,但觉自己最擅长炒冷饭,虽然炒失败了几次也仍旧打算炒下去。

赫连璋得意大笑,一下撕开了唐清馨的中衣,将人按到身下……

这晚,赫连璋做了个梦,室内,他和唐清馨用尽了各种花样,室外,赫连晔捏着拳头听了一夜墙角。

午夜梦回时,赫连璋恍恍惚惚,梦里好像是唐清馨又好像不是唐清馨,好像是赫连晔听墙角,又好像是他听墙角。

天亮了,温暖明媚的阳光洒落于雁州城的大街小巷,又是盛世太平美好的一天。

巳时中,赫连晔给温太后请早安后折返回城,他嫌弃坐马车慢,今日特意骑了马。

男人玉冠束发,身着墨紫色交领武袍,腰间悬剑,外罩墨紫色暗红云纹织锦大氅,脚穿黑缎锦靴斜踏入镫,整个人清绝挺拔,一双湛寒凤目幽邃难测,不怒自威。

持矛侍卫前面开道,赫连晔端坐马上策马缓行,周遭街市的热闹喧嚣对他而言如同无关之物。

蓦然,一股“兰香”漫入鼻端,赫连晔循香望去,见一个粉裙女子提着裙摆碎步疾行,直奔浣花楼而去。

赫连晔没来由一阵头疼,不由自主地翻身下马,提步跟了上去,侍卫们面面相觑,只好远远尾随。

粉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唐清馨。

在踏入浣花楼朱漆大门的那一刻,唐清馨微微回头一瞥,看见身后跟上来的赫连晔,她面上不显,心里得意的不行,快步走入浣花楼。

赫连晔脚步不停,眼看着距离浣花楼的朱漆大门只有两三丈远了,忽然,一道冷艳不失娇俏的声线落入耳中,“……辣后回甘!小哥哥,你家这个麻辣小鱼干真绝了,这个糖醋味儿的也来一包,我要送给一个可爱的小朋友。”

这女声犹如九霄天籁般悦耳悦心,赫连晔刹那间恢复清明,循声望去,看见身着藕绿色常服的唐绾妆停在一处小摊前买东西,他提步赶过去。

但是行人如潮,等到赫连晔挤到了小摊前,那抹藕绿色已经没了影儿,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似的,赫连晔垂首叹气,早忘了什么“兰香”的茬儿。

事实上,唐绾妆不经意一瞥便看见了犹如鹤行鸡群的赫连晔,已经分手了,相见不如不见。

唐绾妆猫着腰躲到了一辆马车后面,直到赫连晔上马离去她才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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