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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原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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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暮的母亲秋棠是个恋爱脑晚期患者,爱情是她人生的全部意义,学历对她而言,就是个给自己镀金的嫁妆,在确定和叶怀结婚的那天,她不顾家人的劝说,毅然决然地辞掉了原本的高薪职位,选择成为了叶家亲力亲为的全职太太。

叶怀对她是不是真爱,沈暮不清楚,她印象里很少有三人团聚的画面,更多的是对方冷淡又忙碌的背影,特别是她出生后,叶怀基本很少回过家。她从小就待在秋棠身边,听她念叨,看她不厌其烦地做家务,为叶怀做饭,洗衣服,然后坐在客厅陪她一起等叶怀下班回家。

沈暮当时很不解,家里明明有保姆,为什么秋棠还要这么操劳,而且最重要的是为什么她妈非要让她也这么死心塌地地和她一样绕着叶怀生活?

稍微长大后,沈暮明白了,秋棠就是把她当成给心爱男人献媚,增加羁绊的工具人,只是人家没领情,不怎么喜欢她这个女儿。

“你要是个男孩就好了。”

这是秋棠最常说的话。

因为眉眼长得像叶怀,所以秋棠就喜欢把她当成男孩子来养,包括不限于剪短发,穿男款的衣服,谈吐,礼仪,社交,甚至上厕所……

有一次被叶怀发现了,两人大吵了一架,之后他三个月都没回过家,秋棠除了天天打电话外,就是每天晚上抱着她,亲她,吻她,把她当成叶怀哭诉,哭完就一脸冷酷地去拖地,洗衣,做饭了。

沈暮那时不觉得这是不对的,一直到上初中,身体逐渐发育,两性观念被启蒙后,她才开始抗拒这种畸形的母女关系,甚至一度庆幸自己是个货真价实的女孩子,不然会不会发生更恶心的事也说不定。

她遵从自己的内心,蓄起了长发,也尝试着穿起了中性或者偏女性的服饰,但没想到秋棠反应会这么激烈,对方拎着一条裙子,脸色铁青地把她堵在了卧室里,扇了她一耳光,骂她变态,并强制让保姆把她的头发全剃了,衣柜里的新衣服也全剪了。

她当时被秋棠的癫狂模样吓坏了,怀疑自己要是胸再大点,估计对方能当场拿起厨刀把她的双乳切了,再给她缝个鸡儿。

她在浴室里哭了一晚上,第二天去学校的时候,她的好闺蜜方晴被她的乌青脸和核桃眼惊呆了,连忙询问她缘故。

沈暮草草地交代了几句就往桌上一趴,初中的课程她早就在小学预习完了。为了保持第一名的成绩,她的每个假期都是和各种各样的家庭教师度过的,因为学习格外优异且稳定,所以就算偶尔在课堂上偷一会儿懒,老师们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方晴去医务室给她带了盒药,回头就见她在睡大觉,不由撇嘴道:“当学霸真爽……”

沈暮无声地笑了笑。

爽吗?她只觉得累。

她坐着车子回家,她的母亲穿着一条米色的旗袍,眉眼温柔,风姿绰约地站在庭院门口,仿佛昨天那场歇斯底里的闹剧只是一场虚幻又荒唐的梦。

沈暮沉默地被对方牵着进了她和叶怀的主卧,然后坐在她的身边,被她小心翼翼地抹上了药膏。

“暮暮,对不起,妈妈昨天不该打你的……”

她眼里的疼惜不是作假,沈暮心口忽然闷痛起来,像被暴力地捂住了口鼻,无法说话,也无法呼吸。

“不是妈妈的错,是我先做错了事。”

她听到了自己从血管里扣出来的声音。

秋棠愣了愣,然后抿唇笑起来,果然和秋日的海棠一般,花开二度,花果同枝,盈盈簌簌,婉婉如雨,是属于江南女子的风情。

标准的大美人,可惜插到了坟头。

“妈妈给你买了新衣服,喜欢吗?”

全是时下最新款的潮流男装。

沈暮垂下眼,视线落在雪白的羊绒地毯,乖乖地站着,任由对方解开她的衣服扣子。

“妈妈送的,我当然喜欢。”

秋棠更高兴了,迫不及待地为她换上新衣服。她这个年纪,身量疯拔,比很多同龄的男孩子都长得高;不施粉黛的精致五官,雌雄莫辨,加上剪了发,裹了胸,看起来与学生时代的叶怀估计更像了一些。

秋棠望着她,神色恍惚了一瞬,抬起手想去抚摸她的脸,沈暮偏开头,转身往外走。

“妈,我回去写作业了。”

秋棠回了魂,回道:“哦,那妈妈一会儿给你把饭送过去。”

沈暮知道拒绝没用,便嗯了一声,可最后并没有等到秋棠的人。

叶怀回来了。

沈暮下楼吃饭的时候,对方抬眸扫了她一眼,皱起眉:“一点女孩子该有的样子都没有,像什么话!”

秋棠不吱声,她眼里只有叶怀,正在给他加菜,添汤。沈暮也没什么好说的,低垂着眼睫,坐在他们对面,一言不发地吃饭。

其实下周有家长会,但她知道他们是不会去的,叶怀没时间,秋棠只喜欢家里蹲,她的班主任给她这对父母提醒过几次,然后就变成了她的保姆代上,班主任见状,也就作罢。

青禾中学是a市排行第一的中学,往上是a市一中,收纳了各地的尖子生,能在这样英才云集的校园里爬到金字塔,除了天赋外,肯定还需十足的勤奋。

沈暮听到过很多夸赞之词,从她同学的嘴里,从老师的嘴里,从陌生家长的嘴里,从两家亲戚的嘴里,唯独她的父母是个例外。

叶怀向来对她不闻不问,秋棠只觉得理所当然,真正想让她分享喜悦的人都不在乎,她不可避免地失落加难过,日积月累,甚至萌生出了一个鬼使神差的念头——

如果自己要是从云层跌到了泥里,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废物或者害虫,他们还会这么不咸不淡地当做无事发生吗?

沈暮扶着栏杆,仰起头,目光落在一望无际的蓝色的天空,夏日清爽的风撩过她的额发,模糊了她略显迷茫的双眼。

半晌,她眼珠子动了动,将视线越过栏杆,降落在高楼之下的那片长长的大理石台阶。

从这跳下去,肯定会死的吧?

沈暮呼吸急促起来,眼睛发直,紧握的双手不自觉地缓缓松开,然后……

啪嗒!

她怔了怔,将搁在围墙上的右腿收回,猛然转过身,就见一个穿着校服的男生捧着一本书站在天台的铁门口,正俯身去捡地上掉落的圆珠笔。

现在是开家长会期间,老师和家长都聚集在教室,学生一般都是在走廊等着,或者去宿舍待着,连续两年了,她才发现这个偏僻的禁地竟然还有其他的访客。

也许也是家长缺席的,沈暮无所事事,怕自己待会儿发神经打扰对方学习,揉了把脸,打算去操场溜几圈,释放一下压力。

那男生一直站着没动,一手抱书,一手捏笔,个子很高,身板却很薄,低着头的模样看起来莫名的懦弱好欺负。沈暮下意识扫了眼,对方刘海有点长,挡了眼,看不清上半部分,下巴尖尖的,唇色很淡,皮肤很白,可以隐约看到对方皮肤上的青色脉络,弱鸡得跟营养不良似的。

这种一拳能被她打飞的男生,长得再好看,她也不感兴趣,把目光一收,快步擦肩而过。

今年暑假开始前一个月,有主城区19所中学联合举办的篮球赛,场地就设在青禾。

沈暮对此兴致淡淡,但方晴很喜欢,她的早恋对象莫川在学校篮球队里,哦,还有她那个二比竹马谈于风。

篮球场上,高呼声不绝,上半场结束的时候,沈暮觉得脑瓜子都要被震成糊糊了。

“暮暮,你是来给我送水的吗?”有人从远处朝她走来,蜜色的肌肉上全是汗,湿漉漉的额发被抓到脑后,露出一张阳光帅气的脸,旁边的方晴秒懂他眼神,立马给他让了座。

沈暮被对方身上的热气和汗味熏到了,嫌弃且困惑道:“为什么要我送?你们不是有专供的饮用水吗?”

对方笑嘻嘻,露出一口欠欠的大白牙:“我就想喝你送的,不行吗?”

沈暮推开他:“臭死了,离我远点!”

谈于风怪叫起来,觍着脸,故意往她身边凑。

沈暮嘴角抽了抽,随手从旁边的袋子里取了一瓶水扔过去:“好了!快滚!”

谈于风接了瓶子,挑了挑眉,当着她的面喝了口,然后麻溜滚了。

下半场开始,沈暮却抗不住了。

又闷又吵,这种环境让她不可遏制地焦虑起来。她和前台看得津津有味的方晴打了声招呼,拎着包,火速跑出了体育馆。

校园街道两边是郁郁葱葱的香樟树,枝叶交错,零零碎碎的光斑在阴凉的水泥地面上晃动。

沈暮戴着耳机,踩着绿色的小果子,沿着通向教学楼的长街,心里默念着数字,不紧不慢地走下去。

刚好在一百步的距离,有一张铁质的花苑椅,自由活动的时候,沈暮偶尔会来这边坐一会儿,嚼着薄荷糖,听歌,看剧,做阅读理解,或者什么都不带,就在这吹风,看树,听蝉鸣。

只有眼耳口鼻都塞满了外来的美好宁静的事物,心里那些日渐扭曲,越发狰狞丑陋的东西才不会满溢而出。

不过今天……

沈暮看着那个坐在椅子上低头看书的男生,微微拧起眉,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人有点眼熟。

她坐到另一边,往椅背上一靠,书包搁在腿上,手里握着手机熟练地换上了英语听力阅读,眼角余光却落在另一边的男生身上。

真是漂亮的手,骨节分明,比例完美,指甲带点肉粉色,圆润干净,就是太瘦了点,沈暮将目光从他的手移到对方的书籍上,看字行排列,应该是本诗集。

巧了,她也带了一本诗集,法语版。

沈暮不由多看了对方一眼,然后忽地一愣。

看个书而已,腰板挺直,头却低着,不难受吗?而且坐椅子只坐半个屁股是什么意思?再仔细一看,对方捏着纸页翻动的时候,手好像在发抖,不知是否是错觉,总觉得抖得越来越厉害了,没一会,露出的小半张脸都变成通红通红的,头几乎埋进了书本!

沈暮:“……?”

她古怪地瞄了对方一眼,沉思了三秒,默默把书合上,默默拎起包,然后默默地原路小跑返回。

好诡异,好吓人啊!

沈暮越走越远,很快就不见人影了,她不知道,也没发现,她原本夹在诗集里的一枚书签落在那了。

系着流苏的彩签,一面纯白,一面绘有紫色的风信子,破碎的光在上面摇曳,银色的流苏被风吹乱,须臾,一只修长玉白的手伸过去,将它捡起,轻轻摩挲片刻后,将它小心翼翼地夹进了另一本诗集中。

《地狱一季》,中译版。

沈暮回去的途中,因为要时不时回头看一眼,一心二用,便不小心撞上了一个人。

本来想道歉的,结果对方先开了口:“同学,你知道校园超市往哪走吗?”

沈暮回头,发现是个娃娃脸的男生,一头卷毛,身上穿着临川篮球队的队服。

她朝某个方向比了个手势。

“往这直走,绕过教学楼,靠近住宿区,注意牌子或者宣传栏,上面有标识和地图。”

对方道了句谢,然后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张大嘴:“……女生?!”

沈暮点了点头,错开傻愣着的人离去。

刚到体育馆,就发现了不对劲,门口被堵得水泄不通,闹哄哄的,从别人口中得知,青禾和临川两个学校的篮球队因为一个女生打起来了。

她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堪堪挤进去,两边年轻球员剑拔弩张地站在两边,各自的同校学生和老师拉着,嘴里还在骂各种难听的话,方晴脸色很差,眼眶红红地站在安慰她的莫川身边。

沈暮眸色一沉,走过去:“怎么回事?”

方晴戟指怒目,恨声道:“他跑进女厕偷窥我!”

说着拿出手机,拿出当时她在隔间抓拍的照片,图片有点糊,但因为对方趴着,大致的眉眼还有队服的衣领可以分辨出来。

证据确凿,有什么好吵?

当然是为了学校的声誉,而且听谈于风耳语,那个男的似乎有点背景。

临川想将事情压下去,部分老师呵斥着让所有同学把手机收起来,不准拍,不准报警,否则记过处分,理由是那个男生还小,做事不成熟,可以改过自新,退一步海阔天空,大家都是同龄学子,不应该随随便便毁掉别人的人生。

沈暮笑了笑,往对面扫了一圈,大步流星走过去,人声鼎沸,加上大家注意力全在两队男生身上,所以并没有人留意到她,直到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声从人群中爆开。

鼻青脸肿的男生捂着裆部,哀嚎着跪下去,馆内死寂了一瞬,只有那人的抽气声和怒骂声在回荡:“死娘炮,我艹你……”

话还没说完,后面的谈于风就冲了过来,然后场面再度失控,并且升级,保安来了也没拦住,两座学校分分钟冲上了热搜,最后老师只能选择报警。

半个小时后,由两边的班导和校主任带着两伙群殴的学生在警局喝茶,顺便等待即将上门准备带人验伤的父母。

沈暮没想到叶怀会来,而且来了就直接给了她一巴掌,同样的位置,同样的伤口,力道比秋棠还狠。

“好的不学,净学坏的!你看看你现在像什么样子,以后准备辍学当小太妹吗?!”

喝茶的学生,家长,老师,警察都惊呆了,包括那个被她踹了一脚的男生。

谈于风托着一条胳膊,唰地站起身:“伯父,你干什么!”

“伯父,你误会了!”方晴急得拿了湿巾,准备给她擦擦,但被挡了回来。

“不用了。”沈暮抬手,拭去唇边的血,然后直视那个面色阴沉的男人,嘴角勾了勾:“我这个品行败坏的不良太妹,确实让您丢尽了颜面。”

她垂下眼,一字一句地道歉:“是我做错了事,我会好好反省的,以后再也不会惹是生非了,对不起。”

顿了顿,又轻声补了句。

“爸。”

久违的称呼,自从七岁开始,就很少听对方说出口了。叶怀一怔,定定地望着低头站着的沈暮,像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般,眉心微不可查地缓缓拢起。

室内一时落针可闻,谈于风看不下去,正要说话,旁边的方晴已经忍无可忍地开腔了,把整件事的经过跟倒豆子一样,全都一口气说完,最后还特别强调沈暮在学校一直是品学兼优,连冠年级第一的学霸,根本不是什么小太妹!

她说完,一旁原本还安静如鸡的青禾学生也纷纷举手,表示她说的绝无虚言,沈暮,当时还叫叶暮的她,名字传得挺广的,在场的很多家长都听说过,也跟着劝说起来。

“有这么正义又优秀的女儿,是你的福气啊,怎么忍心下这么重的手?看看,这脸都给打坏了,唉,你这……”

叶怀眸光微闪,抿唇不语。

他不怎么喜欢这个女儿,自然也不喜欢管她,毕竟他始终觉得就算对方人品再烂,学习再烂,以后他也可以把她捞出来,养着她后半辈子,所以从小到大,他根本没想过主动去了解她在学校的所作所为。今天会赶来,也是因为助理收到情况比较紧急的消息,但上面只说学校发生了一起不良斗殴事件,需要家长去警局认领协调,没想到真相会是这样……

他握了握发麻的手心,转过头,下意识地去寻找沈暮,但对方已经不见了。

莫川从洗手间回来,见好多人脸色不怎么好,周围氛围也怪怪的,狐疑道:“又发生什么了?”

方晴心情很差,见叶怀不在,也不顾忌了,当着众人和他直接吐槽起来。

“这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父母?!”

她爸妈刀子嘴豆腐心,每次她受伤了,骂归骂,但从不动手打人,而且是实打实地紧张和心疼她,结果叶家倒好,一个当妈的,一个当爸的,全都不拿自己的亲生女儿当人看!

既然这样,当初为什么还要生呢!

只会拿孩子泄愤的家长,不管他们有多少迫不得已的苦衷,她一辈子都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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