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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章 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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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石桌面和韩仲先那副金丝眼镜一样亮,一盏砗磲并蒂莲花灯从顶上照下来,桌面都在反光。

“先给诸位相互介绍一下。这位是洪钟先生,京津一带著名的说书人。”韩仲先五指并拢朝向那位老郑嘴里的“重量级人物”,“都说这世上的事,没有洪先生不知道的,这次请您来,也是为了犬子的事。”

洪钟个子不高,干干瘦瘦,梳着一个油光水滑的背头,却因为发量不太多而看不太出来背头的痕迹。他穿着一身清末常见的短马褂,手里随时托着一盏快被盘包浆的鼻烟壶。

听见韩仲先这样介绍自己,洪钟有些做作地起身摆了摆手,嘴里说着“过奖,太过奖了”,嘴角却快要咧到耳根了。

“这位是郑九斤先生,听人说郑先生在西北一带挑货,各路人脉他都有,这次洪先生能来,也全是沾了郑先生的光。”

挑货,明面上是说做些不固定的小生意;可实际上,却是做着类似掮客、中介这样的差事。在这个行当里有句老话说,“小货一顿饭,大货半座城”,说的就是这行能带来的可观收入。

郑九斤是个孤儿,小时候吃百家饭长大,一张嘴能说会道;稍大一点,拜了一个走南闯北的民俗手艺人为师,时间久了,见过各行各业的人,也悟出了些和各色人等打交道的门窍。手艺人去世以后,为着多赚些钱,他便做了所谓的“挑夫”,赶上了挑货的行当。

“叫什么郑先生,老郑就行。”郑九斤不是没和高官富户打过交道,只是他从来认为自己不过是个市井小民,说话也没有这许多讲究。听韩仲先一口一个“郑先生”地叫,他倒先不自在起来了。

“这二位,之子丹先生,凌岓先生。”韩仲先有些讨好地看着坐在老郑身边的两个人。

“我俩就不用介绍了,在车上都说过。甄子丹的子丹,早些年在沙漠和高原上做向导,这两年也接团队去些难走的地方,别的本事没有,找路还是会一点儿的,大家叫我老之或者之胖都成。”

说着,胖男人站起身一抱拳,颇有几分江湖气息。许是因为短袖买小了,上面印着的红色五角星此刻被他撑得一点褶皱都没有,这让他看起来实在不像一个行万里路的向导。

“凌岓,擅长户外探险,也参与民间救援。”等胖子说完,他身边的人慢悠悠开口。

凌岓两句话背完简历,他像是生性不爱笑的斯拉夫人,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不见他有什么表情。

他的穿着和他本人一样寡淡,常年一身黑,黑色的短袖、外套、工装裤、登山靴,如果不是他本人的肤色偏白的话,走在街上几乎和一块行走的煤炭没区别。

“这位是…”

“姜泠,医生。”不等韩仲先说完,在他身旁一动不动的姑娘便开了口。

姜泠生得好看:鹅蛋脸、樱桃唇;一双凤眼又大又长,眼尾微微翘起,平添几分媚态;长长的睫毛更是为这双眼睛勾出了天生的眼线。她个子不高不矮,皮肤又白,像是从画里走下来的人。

姜泠平时总穿宽松的素色衣服,头发常年都是一个松松挽起的髻或是一个简简单单的低马尾;说起话来不快不慢,脸上也总一副平平淡淡的表情。原本娇媚的五官在她身上,却多了些清冷淡漠。

“这姑娘长的是真漂亮,只可惜不爱说话,眼睛也看不见。”

早在姜泠和韩仲先上楼看病的时候,老之就和凌岓说起了姜泠,得到的却是凌岓毫无幽默感的回应,“背后谈论别人不是好习惯,评价别人的外貌更不礼貌。”

“该说您儿子的事情了。”等一圈人介绍完,姜泠直入主题。

“对对对,请各位来,就是为了救救我家这一根独苗儿。”韩仲先端起面前的青花瓷茶杯,吞了一大口茶水下肚,又清了清嗓子,这讲起了三个月前发生的事。

三个月前,十九岁的韩琮和同学结伴去西南山区写生,说是写生,实际上也是去旅游。

在同龄人眼里,韩琮是个很好的人,没有传说中富二代的恶习。人如其名,他人长得秀气,性格也像玉一样温和。

他从来不穿戴十分名贵的衣鞋饰品,也从来不仗着家里条件好而有任何高傲自大的态度。反之,他时常以不同的方式帮衬家里条件不大好的同学,遇到大扫除这种事情,也总会承担下又脏又累的一部分。

韩琮最大的爱好是画画,尽管不是美术专业的学生,他依然会抽空去各地写生。因为性格好,班里同学总叫韩琮“韩妈妈”,听说他要去西南写生,几个关系好的同学也自然愿意和他一起。

三男两女,五个年轻人计划在西南待两周。第一周去几个有名的城市和景点,瞧一瞧可可爱爱的国家保护动物;第二周再进山,一边探访山区的少数民族聚居地,一边看看西南的山水。

一直到第二周在羌寨民宿住下的前两天,一切都还顺利。变故在第三天降临——正是韩琮他们进山的那一天。

“山里和外头不一样,山里天气变化好大,你看着晴得很,转头就大暴雨。路又难走得很,莫去咯,危险。”临行前,民宿的老板曾试图拦着他们进山,理由很简单,近期天气不好。

“没事儿,您放心吧,只要是看见天阴了,我们立马掉头回。”五个人里,答话的男孩叫张朗,个子高高大大。

“要不然,下次再进山吧。”韩琮拉住张朗,跟他的伙伴们商量着。

“别介呀,来都来了,你来这趟不就为了进山采风嘛!”张朗天性喜欢刺激的事情,因为没进过山,他对老板的叮嘱满不在乎,见韩琮有些动摇,反而着急了起来,“咱又不忘深处走,只要天气变了,我们往回走就行了嘛。”

“也是,来都来了,韩妈别犹豫啦。”另外几个同学闻言,也跟着向韩琮说情。

“那好吧,我们说好了,有任何不对就回来。”韩琮不得已,只好答应。

见他们执意要去,老板也只能无奈应允,又格外叮嘱他们,“要是看见下雨了,赶紧回来!”

“放心!”张朗咧着一口白牙笑,从未想过这将是一场有去无回的旅途。

西南的山和西北的山不同。西南的山郁郁葱葱,一样望去是一片连绵的绿,山脉里生长着生命的气息;而西北的山底色是苍凉的,一些是由黄土沙石堆砌的,一些是由终年不化的雪组成的。

前半天十分顺利,万里无云的晴空更显得这片长满树的青山秀美无比。其他人都在拿着手机自拍,韩琮却夹着两只笔,匆匆在本子上画着什么。

正午刚过,几个人凑合着啃压缩饼干的时候,几片快速移动的流云挡住了太阳。韩琮抬头一看,觉得要下雨,便拉住其他几个人,决意回去。

“怕什么,这是多云天,不会下雨的。”张朗本就不同意回去,又见流云散去,太阳光重新倾泻下来,更觉得韩琮大惊小怪。

“我们该回去了。”又走了约莫二十分钟,韩琮觉得他们走的太深了,便提议回程。

“别嘛,现在才几点。再走走,两点半咱就回成吗?”张朗意犹未尽,不想这么轻易折返,“听说西南的山里有好多保护动物,说不定咱能碰上个金丝猴啥的。”

“那万一碰上熊瞎子怎么办?”怯怯出声的是两个女生中的一个,她叫陈妍。

“怕什么,怎么胆子这么小。”另一个女生叫刘思畅,是张朗的女朋友,胆子和张朗一样大,“要回你们回,出来一趟不就是玩高兴嘛,走一半算什么!”

“要走你们走,我们继续前进!”见有人赞同,张朗更是得意。

“你呢骡子?”张朗推了推一直不开口的男孩,语气里有些不耐烦。

“我还是和韩妈走吧。”这个叫“骡子”的男孩叫罗子轩,他带着一副眼镜,斯斯文文。

“那你们走,我俩继续前进!”说着,张朗就拉着刘思畅向前走去,全然不顾韩琮在后头的劝告。

一行人往回走了不到十分钟,突然毫无预兆地下起了暴雨。一道闪电,一声惊雷,不等山上的人反应,暴雨就砸了下来。

“快!快躲进洞!”雨滴砸在脸上生疼,看见不远处有个能容身的小洞,韩琮赶忙拉着另外两个人跑进去。

“韩妈,张朗他们怎么办。”进了洞,陈妍拉着韩琮的袖子小声问。

“雨太大了,等雨停了我们去找找。”韩琮看着洞外噼里啪啦的雨,心里祈祷着向前走的两人也能找到避雨的地方。

雨势太大,外表看起来十分坚固的山体渐渐有了松动。

“有东西掉下来了!”罗子轩习惯性推了推眼镜,指着洞外簌簌往下掉的土石和树木叫道。

“是泥石流!”韩琮说着,又把另外两个人往里推了推,他见过关于泥石流的报道,只是他不知道这一次的泥石流是可以逃过的劫难,还是会掩埋一切的大灾。

“轰”地一声巨响,一块巨石和一棵树顺着大量沙土泥水掉落下来,把三个学生藏身的洞口堵住了一半。

暴雨让身处其中的人忘记了时间。洞口的巨石虽然为洞里的人挡住了许多倾泻而下的泥沙,但等雨停时,原本能供两三个人一同进入的洞口,却成了一个只够一人佝着身子钻出去的小口了。

几个人钻出去,山外的面貌变了样,手机的信号全然没有了,来时的路也已经消失不见了。

“现在怎么办啊?”陈妍缩在后面,“我们要不哪都别去了,就在这儿等人来救我们吧。”

“那张朗他们怎么办?”罗子轩问。

“我去找吧,你俩在这儿等着,别乱跑。我会一路做好标记。”韩琮看了看时间,“现在是两点,要是下午没回去,老板应该会报警的。”

“我们还是一起走吧。”罗子轩不想待在这儿,“本来五个人就剩三个了,现在再分开就更不好找了。”

韩琮想想也对,三个人便一起寻找张朗和刘思畅的下落。

三个人凭着记忆向张朗他们离开的方向走,下过暴雨的山路湿滑,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从上面摔下去。他们各自捡了一根长树枝作为拐杖,走了一段时间后,眼尖的陈妍率先发现不对——

“你们看,那个不是思畅的小熊嘛!”她的声音在发抖,手也是。

顺着她颤抖的指尖看过去,这条路下面一点的位置那儿,被泥沙掩盖的地方,露出一点粉色的东西。仔细看一看,那正是刘思畅背包上的小熊挂件。

“思畅他们不会已经…”陈妍说着,已经开始抽泣起来。

“绳子在不在你这儿?”韩琮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问罗子轩。

“在,在。”罗子轩赶忙从包里掏出一捆登山绳,“你要干嘛?”

“我系在我要上,踩下去看看。”

“别了吧,这一看就是刚滑坡的,太危险了。”罗子轩嘴里这样拦着,却还是老老实实把绳子递给了韩琮。

“你能拉住吗?”韩琮把绳子固定在自己的腰腹位置,“拉不住就绑在树上。”

“绑树上,我俩也拉着,双重保险。”罗子轩不放心,见陈妍泪眼汪汪的样子,也不好苛责她什么,“你拉住了!要是有啥不对劲儿赶紧喊我,我们把你拽上来。”

“放心。”韩琮说着,用树枝往后一撑,一点一点挪动着。

这个位置离上面那条山道不远,坡度也还算得上平缓,但因为暴雨和滑坡的原因,极难走。韩琮尽力用树枝做先遣队,却还是好几脚都差点踩空。

好不容易到了粉色小熊的位置,他先是试探性地喊了喊张朗和刘思畅的名字,无人应答。

接着,韩琮更靠近一点,把树枝往泥土里狠狠插进去,这才勉强找了个地方站住脚。他一只手握紧那根树枝,另一只手把盖在小熊的上的泥沙拨开一点,这才看到更多——

小熊不是脱离了背包被埋在这里的,它是跟着整个背包和背包的主人一同被埋在这里的——

韩琮拨开的泥沙越多,看到的越多。小熊下面是刘思畅最喜欢的那个粉背包,把粉背包周围的泥土再往旁边拨拉几下,便看到了眼熟的紫色——那是刘思畅冲锋衣的颜色。

韩琮的心沉了下来,他慢慢挪动到另一边,把紫色衣物附近的泥土尽可能地多扫除一些:他希望这件衣服和这个包只是被它们的主人丢在了这里。

天不遂人愿,韩琮的手只把那层泥土清除了一部分便停下了——人的头发和泥沙粘连在一起,细细看,泥沙中还有些暗红色的血迹。

韩琮缩回手,说不出害怕和伤心哪个更多一点。他拔出泥土里的树枝,继续往下走了走,试图寻找张朗的踪迹。

可没走两步,泥土里突然伸出一只手——那不是人的手,那只是一只白骨。它紧紧攥住韩琮的小腿,把他往下拉。

一时间,被抓住的人忘了害怕,只赶紧挣脱。挣脱的力度太大,他脚下踩的那片泥土本就松散,这一下便又形成了一次小范围的滑坡,韩琮也跟着摔了下去。

追在地上的一瞬间,韩琮觉得有什么东西插进了自己的肋骨,他分明感觉到自己的鲜血正在往外流,而插进身体里的东西像是突然活了,开始在他的体内生长。

“韩妈!”站在上面的罗子轩感觉到了下面的动静,又许久没听到韩琮的声音,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叫着陈妍一起拉绳子。

没有想象中的费劲——绳子的另一头没有人,拉上来时,陈妍吓得面色发白,罗子轩也两腿一软,直接瘫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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