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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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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整洁宽敞的街道来说,乡村小巷子里的小道显得狭小、弯曲又脏乱,石子、沙砾隔着鞋底都硌脚,迈步的力道大几分就激起灰尘,染到鞋面,弄脏一大片。

林夫人抬了抬自己的脚,蹲下身子拿帕子用力擦了几下,却晕出了更大面积污渍,她狠狠皱了皱眉头。

目光落到拖地的裙摆,她再也压制不住心中的怒气,愤愤开口:“这什么破地方?派个人来就是给他们脸面了……”

林老爷此刻也是满头大汗,为了彰显诚意他特地双手都提着礼品,他回过身看向停在原地的林夫人,呵斥道:“这话你在这说说便罢了,等到了地方把嘴闭严实了。”

他环顾四周,见无人旁观,放下了心,就怕有人将这话听去了,到时候又传到了沈家的耳朵里。

“快走。”他低声催促,现如今时候还早,不会有太多人来回行走,到时候丢脸也没那么多人在旁观看了。

一想到这个,他就痛心疾首,悔不当初。那一百两也不是什么大钱,给了就给了,一念之差,现在是脸都要丢光了。

商铺出的事情和轩儿的流言,他动用了各种人脉去查都没有后续,一切像是巧合一般没有半分破绽,若说这背后无人推波助澜,他是决定不信的。

最令人惊惧的是,他竟收到了轩儿的来信,称家乡事宜传至京城,恐有损于前程,向他询问事情的前因后果。

正当林老爷害怕不已之时,商铺却恢复了正常运作,前些日子漫天飞的流言也逐渐平息,同时深夜之时,一飞镖破窗而入,直射入柱子。

纸条展开——勿惹沈家。

看得他心惊胆战,连夜命人备上厚礼,天一亮带着林夫人和家中奴仆出发,登门谢罪。

行至木门前,林老爷向身边人确认:“可是这家?没认错?”

身边人双手挂满了礼品,连连点头称是,说起来他或许才是最为尴尬的那一个——他便是那日将沈奚拦在门外,又放出狠话赶人的护卫。

护卫放下了礼品,空出手来敲门。门从里被打开,露出一人身的缝隙。

沈朗面色平静地侧身,留出进出的通道,“把东西放进来吧。”

林老爷没料到开门的竟是个小孩,见到他们也不意外,但转念一想,许是沈奚提前交代过了,他瞬间一喜,肯收下礼物那便好,这就是不计较了。

因此他乐呵呵地命护卫把礼品搬进去,同时又不免心生鄙夷,果然是小门小户出身的,想来是没见过什么好东西,就算是攀上了什么大人物也改变不了骨子里的贪婪。

护卫将东西搬完,退了出去,安静地待在林老爷身后。

林老爷按住心里头的蔑视,嘴唇扬起,理了理衣冠正想开口,就见面前的木门缓缓合上。

它就这样合上了,合上了!

林老爷表情凝固,嘴角不由抽搐,又敲了门。

“沈家小弟,开门啊,我们是来给你们赔不是的。”

护卫见状出声喊话,喊到嗓子冒烟也无人应答,看着林老爷越来越黑的脸他声音也渐渐弱了下去。

屋舍相邻,这喊话声也将不少人吸引了过来,见到他们富贵的装扮更是心生好奇,这时有知情人士略微一解惑,他们看向林老爷和林夫人的眼神就变了样。

“他们便是那林家,背信弃义的林家?”

“就是他们,看样子是被戳脊梁骨受不住了,这才来赔罪的。”

“看他们也算是有诚意了,沈家闭门不出未免有些失礼,这接不接受的也好歹来个人说一声吧,把人晾在也不是个事情啊。”

葛大婶闻言立刻叉腰反驳:“晾着怎么了,你是不知道,这沈丫头去他家讨要说法之时可不只是被晾在门外,林家还赶人,现在对他们算是好的了。”

有人一听,竟还有这事,愤怒了起来,“那是,沈家也是好脾气的了,若是我遇上了这事,定然将他们乱棍打出。”

见风向扭转,葛大婶美滋滋,自从见识到沈丫头把被夺去的田地拿回来之后,她就是沈奚的狂热崇拜者了,时常看着自家儿子感叹:唉,为何你不年长几岁。

指责声传入林老爷耳中,把他气得面红耳赤,但同他们理论又有失风度,他只能这样生生受着。

林夫人却是受不住了,手拿帕子掩住面容,急得直跺脚,催促着林老爷离开。

林老爷看了一眼纹丝不动的门,咬碎了半口牙,吃下了这个亏。

他又能如何呢?沈家身后的人他惹不起。

几人灰溜溜地离开了,沈朗正快乐地拆礼品,心里想果然是阿远哥有远见,这都预料到了。

对此毫不知情的沈奚正在车上晃着,研究着地图,她不放心地询问外头的扶渊:“阿远,你可记得路?”

这地图两人也就研究了几日,沈奚还需要十分谨慎地对比,她有些担心扶渊过于自信。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沈奚也就没再问了,从前她开车的时候最讨厌的便是副驾驶在一旁“指点江山”,如今她要做一个满分的乘车者。

扶渊也没有辜负她的期望,车子稳当行驶着,两人途中填饱了肚子又继续赶路,也算是顺利。

薄暮四起之时,两人也按着原来规划好的线路到了客栈。

赶了一天的路,两人到了邺城和汇城交界处,四周的建筑和景观都有了明显的不同。

同邺城一样,汇城也属于昭国的边境,只是邺城背靠大片草原,同外部落的交流不多,而汇城更西,与部落交往更为密切,商贸也更发达。

此刻走进客栈,大堂里人还不少,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赶路之人,也有不少草原人,骨架宽大,五官更为深邃,一眼便可看出来其身份。

胡子虬扎的大汉大口喝酒,讲话十分豪爽,整个空间都回荡着他们的声音。

有小二把马车牵到后院,沈奚同扶渊定了房间后在大堂里一个角落里坐下。

小二上了菜,同邺城很不一样的风味,沈奚本吃得开心,突然一抬眼看向对面的扶渊,却见他盯着一处看。

“吃啊。”沈奚招呼他,随后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对上了一个白衣男子的目光。

这人像是昭国人却又带了些草原特征,鼻梁高挺,剑眉星目,一身白衣长衫被他穿出了随性洒脱之意。

见沈奚望过来,他弯了弯狭长的眼眸,笑意疏朗。

若是文人墨客见了,定然是要赞叹一声“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然而沈奚经历了一天的艰辛赶路,而今眼里只有桌上的美食。

她看了一眼便收回视线,心里想道:这白衣服不耐脏啊。

沈奚一边吃着一边问扶渊:“你认识他吗?”

说罢,她自己回过神来,他都失忆了,哪里还有什么认识的人。

“还是你看他眼熟?”

扶渊收回目光,也动了筷子,摇了摇头。

沈奚猜测着或许他们从前认识,她又向那人看了一眼,疑惑道:“他好像认识你,又好像不认识你。”

“真奇怪。”反正他们明日就要离开了,同这个人应该也没有什么交集了,沈奚感叹一声就不再去想这件事情。

店里的小二只在黄昏之时给马喂一次草,马儿劳累,一天都在路上奔波,明日又要继续赶路,沈奚有些心疼马,深夜起身打算去马厩再喂一次。

沈奚原想多出一点钱让小二帮忙,但转念一想,小二没她细致,她反正也没有太早入睡的习惯,便省了这份钱,自己亲自去喂了。

马厩里的马还挺多的,长长地排了几排,据说是有一个马商今日也在此歇息,沈奚端着油灯一路走过去。

为了让马儿能够更好地休息,拉马车的马匹也都卸下了马套,和其他的马混在了一起,沈奚找的时候就有些艰难。

好在她记得特征,那是一匹棕色的马,右耳处却有一撮白毛,十分独特。

一匹一匹看过去,虽然费了一点时间,但沈奚最终也找到了,她记下了位置,打算折回头去拿草料。

黑夜里,四周都静悄悄的,沈奚的脚步声响起,配上时不时吹来一阵风,灯焰晃晃悠悠的,要熄不熄,显得有一些吓人。

沈奚抬起另一只手护着灯焰,让它稳一些。

突然,身后传来了一阵轻微的响动,沈奚开始并没有在意,以为是风吹树叶的声音,她继续往前走着。

马叫声突然响起,随后是重物落地的声音,其他马匹受到了惊吓已经入睡了的纷纷从睡梦中醒来,也跟着叫了起来。

一时之间,马叫声此起彼伏。

沈奚猛然回头,动作太猛,油灯也被带起的风给吹灭了。

四处漆黑,皓月当空,淡淡的月光让人不至于什么也看不清。

一个黑影从沈奚的眼前一闪而过,随后完全没有了踪迹。

客栈里安睡的人们也被这马叫声吵醒,房间的灯一盏一盏亮起,沈奚听到自己身后杂乱的脚步声。

“老天爷,谁干的?哪个天杀的伤了我的马?”

沈奚回头,与他四目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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