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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春樱满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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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一早照例给陆淮洲买了煎饼果子,两个人吃完,陆淮洲把他送去学校,才回店里继续躺尸了。

上午的课上完,第五天坐着公交晃晃悠悠到了店外,还没进门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清香,与庭院里的丁香花香相得益彰,又带着一股很有侵略性的气息。

他隐约觉得自己在哪里闻见过这种味道,又一时间没能想得起来。

“你终于来了,快快,客人都来了。”第五天还没看到陆淮洲,陆淮洲先到了他,着急喊他进来,把他的背包接过去,就给他安排了任务,“天天,快倒杯热红茶来,顺便给我倒一杯凉牛奶!”

第五天跟沙发上的客人点头致意,就去厨房忙了。

客人是樱花语的女老板,第五天看见她就想起来那股清香和樱花语是一样的。

第五天边泡茶边想,前两天他们把安可可的鬼魂暂时交给了她,不知道她今天来是不是跟这件事有关。

看那样子人应该也是刚到,陆淮洲就算再懒,也不至于连自己给客人倒杯水都不会,只是刚好他来了,就安排给他了。

第五天把热茶和冰牛奶装在一个托盘里端出来,走进了就听陆淮洲在跟人说:“您怎么有空来了?合同签了可不能反悔。”

女老板闻言便笑,正巧第五天端了茶出来,她喝了一口,嘲笑陆淮洲的小气:“瞧你那副掉进钱眼儿里的样子,历代异闻社老板就没你这样的。”

“那您是来……”这可是陆淮洲接的第一笔大单,还有点不按规矩乱提价,要不是民宿女老板看在跟异闻社这么多年的生意往来上,肯定是不会答应他开出的价码的。因此陆淮洲一看她登门拜访,心里就十分忐忑,怕到手的钱长翅膀飞走了。

为了掩饰自己刚才的失态,安抚那点慌张,陆淮洲几口把牛奶干了。他没差使第五天再去忙,而是让他坐在了自己身边,一起听客人的诉求。

关于异闻社的生意,第五天昨天又研究了一下自己和陆淮洲的合同,大致上了解了一些。

异闻社由来已久,一直是个都市传说一样的神秘所在。

它不光处理妖异的怪事,普通人如果有强烈的需求,也会看见那扇平时很容易被人忽略的大门。

普通人给付的委托费金额偏低,用人类通用货币支付,很多以前的老板都与人类有着不愉快的合作经历,觉得为人类做事吃力不讨好,所以主要的服务对象还是妖鬼,或是因为妖鬼因素,导致日常生活无法正常进行的人类。这类人通常惹了麻烦,愿意花大价钱讨一个安宁的生活。

合同上还有行歪歪扭扭的字,写着“人类的事就交给人类警察去处理吧!”第五天看到这行字的时候觉得有点熟悉,再把陆淮洲的合同翻到最后,发现跟他签名的字迹很像。

思绪回笼,第五天听女老板在问陆淮洲:“安可可的事,警方调查完了没?小姑娘非闹着要知道死男人为什么这么对她,要不然就不走,我搞不定,你看看怎么办。”

“调查进度我可以问问,你店里的监控不能说明一切吗?”

“警察要确凿证据,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那只拍到他们一起进来,又没拍到杀人行凶。”

“行吧,看在你是我大客户的面子上,把人给我吧。”陆淮洲有些勉强地说道。

女老板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精致的粉色木盒子,镶嵌着一朵重瓣樱花,是金属镂空的,看着有几分古韵,却并不过时。

盒子被女老板纤细的手指打开,安可可的鬼魂像一阵风从其中飘荡而出,悬停在三人周围。

她身上的绳子已经被解开了,女老板把绳子还给陆淮洲。安可可看到绳子,条件反射地抖了一下。直看到陆淮洲把绳子收起来,她的神情才恢复如常。

陆淮洲低头发了几条消息,联系了秋警官,得知他现在不忙,便打了个电话。

秋警官告诉他,案子的审讯基本上结束了,虽然证据还不算完整,但也收集到了不少,还有嫌疑人认罪的口供,可以移交检察机关去判了。

陆淮洲跟他拉扯了很久,秋警官才同意今天夜里让他见一见嫌疑人,条件是必须他也在场。

这是安可可一直闹着要的结果,既然陆淮洲答应了,她也没什么想要说的,主动要求回到樱花盒子里躺着,晚上再出来。

正事谈完,女老板没有回去的意思,继续留下来跟陆淮洲聊起了家常。

第五天安静地听着,虽然完全插不上话,但他也没有离开,还时不时帮两人倒到茶,拿一些库存的小饼干之类的点心过来。

他们聊天的内容很广,尤其是女老板,说起故事来能从几百年前开始,故事讲得绘声绘色,简直就是亲身经历过一般。

倒也不是不可能。

她的身份陆淮洲没有介绍过,第五天也不是那么需要介绍,她身上的很多东西都在昭示着,她是一只樱花妖。

陆淮洲跟她聊的,大多是这几年的事情,提到了他在异闻社做助手时候的事,第五天这才知道,上一任老板是位女性,介于人类和妖之间,活了几百年了,经营异闻社也有百余年,钱赚够了就把摊子扔给陆淮洲,环球旅行去了。

她的名字一听就是个美人,她叫虞美人。

对上了这个名字,第五天悄悄打量起客厅里挂着的一幅字。大字写得龙飞凤舞,是一首诗,落款写的正是虞美人三个字。

根据这个字迹,第五天也回忆起合同里出现过的几行条款,是这位前任老板留下的痕迹。

第五天溜号的短暂瞬间,陆淮洲亲自给樱花妖倒了茶,提起了姓名的话题:“我记得,你姓温。”

樱花妖和虞美人是老相识,早在虞美人还没有接手异闻社时,两人就是朋友。每年樱花盛开的时节,她都会去当时只提供给妖们住宿的店里待上几日。

后来她来到异闻社,这个惯例也没有被打破,陆淮洲便有幸与她一道,住在春樱繁盛的庭院里。有不少妖鬼客人,陆淮洲都是在那里结识的。

“我叫温絮。”樱花妖没有再喝茶,提到自己的名字,她似乎有几分惆怅,眼神悠远,像是飘到了旁人达不到的远方。

“和煦的煦?”陆淮洲追问。

他以前知道每只妖都有名字,但哪怕是他们彼此之间也鲜少用名字称呼。现在妖类数量很少,每种妖可能就那么一两只,只要喊对了种类,就都知道是在叫谁。连那份合同上,她盖好的印章都是一朵樱花的标识。这么多年,陆淮洲只听过美人姐姐喊她温温,没听说过完整的名字。

樱花妖缓缓摇头:“不,柳絮的絮。”

“那你出生在春日?”陆淮洲顺着这个话题继续聊。

温絮笑了:“秋天。”

陆淮洲一愣,他本来还挺自信的,没想到樱花妖如此不按常理出牌。他摇头自嘲,顺便吐槽对方:“我草率了,不过你这人也真怪。”

“秋天的柳絮,就是有那么点不合时宜罢了。”温絮纤细的手指拈起了一块糕点,放入口中慢慢咀嚼,很有古典美女的风格。

第五天的视线落回了她身上,温絮见他在看着自己欲言又止,便抛了一个话头给他:“小朋友像是有什么想要问?”

“您应该不是普通人,民宿闹鬼的事,为什么不自己处理,还要委托我们呢?”

温絮“噗嗤”一声笑了,笑起来觉得自己有些失态,抬手掩住了半张脸,跟陆淮洲说:“你新招的人,还有点意思。”

陆淮洲揉了揉第五天的头,言语中不乏几分得意:“比我强,您多担待。”

这回女老板才温柔地笑望着第眼前对妖鬼一知半解的懵懂少年,说了句意味深长的话:“人有人要做的事,妖有妖要守的规矩。”

正事闲事都谈过了,陆淮洲问温絮要不要留下吃饭。

温絮对陆淮洲传承自虞美人的祸害厨房的能力记忆犹新,表示自己还是喜欢民宿厨师的手艺,就不多留了。

由于家里没有食材,第五天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两人中午继续花钱点外卖,付款的仍然是第五天。

下午左右无事,第五天申请去买些米面和蔬菜,陆淮洲为此特意找小添修改了一下合同,把第五天的工资从月结改成了日结,免得他买多了没钱付款。

陆淮洲的这个举动博得了第五天的好感,他终于不再把老板当成只知道花他存款的铁公鸡了。

除了给钱,陆淮洲还主动承担了搬运工作。

他陪第五天一起去了超市,第五天在里面买这买那,他在门口跟一只狗对视。

陆淮洲一边舔着第五天给他打发时间的棒棒糖,一边跟那只泰迪炫耀自己的糖果,气得小狗直冲他喊叫。要不是被关在临时笼子里,陆淮洲肯定已经挂彩了。

第五天推着购物车出来的时候,看到自家老板正跟一只狗较劲,顿时扭头就走,根本不想搭理这个幼稚鬼。

还是陆淮洲发现了他,赶紧跑了几步追上,一个响指两个人连人带购物车都搬回了异闻社。

“老板,车不是咱们的。”第五天把车推到冰箱前,捡着里面的东西,告诉陆淮洲。

陆淮洲玩着手机满不在乎:“等你把车空出来我再把它送回去。”

第五天从陆淮洲的语气里还听出了一点期待,他想了想说:“老板,咱们离小狗远一点,被咬了要打疫苗的。”

“这,这样啊。”陆淮洲像个三四岁的小孩子自我安慰,“我不惹它,他不会咬我。”

作者有话要说:陆淮洲:我有棒棒糖,你没有!

小狗:这人怕不是个傻子?我咬他一口不会变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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