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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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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老先生和孟司令员相识于三十四年前的战争年代。

那时候小木村附近正在打仗,到处战火连天。孟钧在前线受了很重的伤,军医都束手无策,以为他这次只能等死了。没想到被临时抓过来充数的郎中姜林茂,用一副“毒药”汤剂帮他把命续了回来。

孟钧感念姜林茂的救命之情,战争结束回到部队后,一直与他保持着书信往来。

十二年前,姜林茂因老三的死,伤心过度突发心脏骤停,之后不久于人世。

他去世的时候,孟钧前来吊唁,看到那一家老小跪在堂中,头戴孝布、哭声震天,他觉得自己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报答姜林茂,内心愧疚,便跟姜老先生的遗孀许了一个承诺。只要她有所求,他竭尽所能,一定满足。

后来姜老太太就跟他求了桩亲事。

孟钧选择姜大宝,一则她是老三的闺女。老三是姜老先生生前最喜爱的孩子,因为他跟姜老先生最像,为人内敛忠厚,与邻为善,从不与家人发生龃龉。照顾老三的孩子,就是照顾老三,也是照顾姜老先生。

二则孟钧见到了姜大宝,发觉这个才只有五岁的孩子竟已出落得亭亭玉立。虽衣着破烂、面黄肌瘦,但一看五官和身形就知道以后会是一个特别出挑漂亮的姑娘。

姜老太太求这桩亲事是有私心的,她担心姜林茂死后,老姜家从此家业衰败,儿孙生活凋敝。

孟钧当时已升迁为军区司令员,有钱有权,如果能跟他家结亲,那等于是给老姜家找了一棵可遮阴又可攀援的参天巨树。即便她现在就收棺入土,那也能安心合上眼了。

当时老大和老二媳妇得知老太太的打算后,都各自打起了小算盘。因为她们都生了女儿,老二媳妇还生了两个,论几率,总归是她大一些。

谁都没想到,这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最后被姜大宝给截胡了。姜大宝那时候都被撵出姜家了,可还是被孟钧点了名,交换了两个孩子的信物。

老大的媳妇许丽娟一直对这门亲事发酸得很。

姜大宝除了脸长得好,其他哪里能比得上她闺女?她闺女上过学有文化,会唱歌会写诗,老师还在班里念过她写的诗呢!

而姜大宝呢,斗大字不识一个,除了干农活,其他啥也不会。尤其近些年,连农活都不干了,更是毫无长处了!

孟修远来退婚的那天早上,许丽娟正坐在田畔的椿树下纳凉,听到社员的通知才知道他们小木村来了这么个大人物。

她匆忙跑进社房的院子,脚刚踏进去听到了一道铿锵有力的男音:

“我跟姜大宝同志的婚事是老一辈定下来的,并没有问过我的意愿。如今是新社会,提倡男女婚姻自由。一切强迫婚姻、包办婚姻都应该被废止!”

她循着声音走到办公室门口,挑头一看,里面站着她男人姜建安、大宝的妈李秀兰、还有一个仪容威严,穿军装的男士。

声音便是从那男士口中发出的,看他说话的架势仿佛是领导在给下属进行政治教育。

李秀兰那会儿脑子转不过来,还求助地看向姜建安,问他,这说的是啥意思?

姜建安听懂了,但是又不敢确定,只有许丽娟躲在门口激动地想要捶墙大笑。

人家都已经明说了,是要退婚的意思!

许丽娟心道:我就说嘛!她姜大宝一个土妞,人军官能同意娶她?也不怕带回去被朋友笑话!

她兴奋到不行,脸上根本憋不住笑。一边斜眼睨着李秀兰,一边偷偷瞄了几眼孟修远。

她暗自琢磨着,姜大宝这边黄了,她闺女是不是就有机会了?

如果她女儿嫁给了孟副旅,那她说不定也能跟着搬过去,做一回城里人,吃上商品粮,坐着小车子去百货大楼买时下最新俏的成衣。

眼下好不容易盼到孟修远再上门,还给他们家带了这么多好东西,许丽娟觉得有门道!

她让姜秋月穿上那条上个月刚找裁缝做的淡黄色的确良碎花裙子,给她擦了粉,画了眉,还抹了口红。

那粉饼和口红都是许丽娟花大价钱托人从海市买回来的,平常根本舍不得拿出来用。

只有特别重要的时候,比如她要在村里召开什么社员会议,又或者她女儿要在学校里进行诗歌演讲。这个时候,她才会把这东西拿出来抹上一点。

眼下就是最需要这些化妆品的时刻,而过往人生里的所有重要时刻加起来都没有这一刻重要,所以许丽娟拿着化妆品往姜秋月脸上抹的时候,还特别多抹了一点。

一套“改头换面”的步骤实施下来,姜秋月在许丽娟眼里,俨然变成了一个时髦精致的城市姑娘。

她让这“城市姑娘”去邀请孟修远到家里来吃晚饭。

姜秋月虽然雀跃不已,但是心里还是忍不住打起鼓来,反复问她妈:“这能行吗?”

“能行!我闺女这么俊,亲自去请他,肯定能把他迷得找不着北!”

姜秋月的自信心在亲妈的一声声吹捧中迅速膨胀起来,她昂首挺胸地走到李秀兰那遍地狼藉的家门前,对正在思考解决方案的孟修远发出了邀请。

孟修远听她说完自我介绍,才知道这穿得像蛋花汤一般的魁梧女子是姜建安的闺女。

对于她的邀请,孟修远没有直接回绝,他说他要看时间来不来得及。

看到姜秋月一个人回来后,许丽娟还以为她没把人请得动。

好在没一会儿,孟修远就来了。说自己是晚辈,不应该让长辈请他吃饭,应该由他来请姜家所有的人。还问她们,这附近哪里有饭店。

一个穷乡僻壤的小村子哪里会有饭店这种高档场所,只有公社有个小食堂,可以供人请客吃饭。

最后吃饭的地点就定在了公社食堂。

孟修远坚持要请姜家的所有人,这“所有人”里面当然也包括了姜宝。

*

姜宝跟着江成返回去后,林素娥感到非常欣喜。

她喜欢姜宝,觉得她漂亮乖巧,是她想象中的女儿的样子。可惜她生的两个都是儿子,连寄养在他家的江成也是个大小子,让她没有体会过养闺女的幸福感。

林素娥指挥小儿子去把江成带回来的猪肉里最好的一块五花肉下锅焯水,她要给姜宝做虎皮扣肉吃。

虎皮扣肉的做法有点复杂,肉焯水沥干后,要抹上一层酱油和蜂蜜放到油锅里炸,炸好后捞起等待冷却,然后切厚片码到碗内,加入葱姜蒜、白酒、糖、酱油、盐等各色调料,放到蒸笼里蒸一个半小时。这个时候的扣肉酥烂入味、一口下去唇齿流油,喷香四溢。

这是他们家过年才能吃上的一道硬菜,因为费功夫费食材,林素娥平常不愿意给他们做。

看着林素娥在厨房里忙碌,江成和刘盛给她打下手,姜宝就独自坐在门前,将那堆被林素娥择了一半的豇豆捡起来择。

林素娥从窗户口看到姜宝坐在门前择豇豆,立马叫她不要弄了,让她进屋歇着去。

姜宝拒绝了,她说她没事做,择豇豆又不费神,就当打发时间了。

姜宝刚择了一小把,姜家的几个人找过来了。

为首的是她大伯姜建安和大伯妈许丽娟。

两个人都是人高马大的,往院子门口一杵,就跟俩土匪上门来打劫似的。

姜建安几步就跨到了姜宝面前,说:“走!大侄女,一起去公社吃饭!”

姜建安嗓门大,说话像打雷,对着姜宝一喊,她差点以为自己要聋了。

她揉了揉耳朵,起身往后躲了几步,回道:“不去。”

“不去?”许丽娟嗓门尖刻地说:“人孟副旅大老远过来一趟,他请咱们一家子吃饭,你还想摆谱?”

姜宝这才弄懂,原来不是姜建安要请她吃饭,是孟修远要请姜家所有人吃饭。

听许丽娟的口气,孟修远是给她脸才请她过去的,要是她不去的话,属于不识好歹。

姜宝本来也不想跟这些人有什么往来,不识好歹就不识好歹吧。

于是她重复了刚刚的两个字:“不去。”

姜建安听到这两个字恼火得很,不由分说,冲上来就要拽走姜宝。

不过他没能成功,因为江成从厨房闪出来,将姜宝拉到了自己身后。

姜建安是小木村的一把手,为人嚣张,擅长“暴力执法”,村子里没有人不怕他。但他在这里有一个忌惮的人,那就是江成。

因为江成其实并不属于小木村,不在他管辖内,而且打架够狠,不怕事。

不管哪个年代都是这样的世道:讲理的向来干不过不讲理的,不讲理的干不过楞的,楞的又干不过不要命的。

江成就是不要命的人,他的以暴制暴非常有效果。

那年姜建安看林素娥一家子懦弱胆小,没个能撑事的,集体上工的时候,专门给他们分配最苦最累的活儿和最难用的农具。

然后当天晚上被休假回来的江成一脚踹进了旱厕,差点没给他闷死过去不说,还让他臭了一个多星期,那味道仿佛腌入味了,走到哪里都一圈苍蝇围着。

自那以后,姜建安就不敢惹这一家人了。

眼看江成挡在姜宝面前,姜建安原地晃了两下,不敢上前了。

“要我说,她不想去拉倒,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了,谁还求着她不成?姜家少她一个不少!”

说话的是许丽娟,她本来就不待见姜宝,觉得她一副狐狸精的皮子,惯会勾男人的心。

在她看来,村子里这个最难搞的刺头都被她搞到手了。万一孟修远在饭桌上也被她勾了走,那她给姜秋月的那番打扮不就是灯下点烛,白费蜡了。

他们一行人离开后,姜宝以为这事就算结束了。没想到片刻功夫后,孟修远亲自找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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