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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姜先生的二三事

与姜先生的二三事

作者:翁以晴

类别:武侠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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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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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皇帝既登阼,以鄭後之寵,欲舍明帝而立簡文。時議者鹹謂:“舍長立少,既於理非倫,且明帝以聰亮英斷,益宜為儲副。”周、王諸公,並苦爭懇切。唯刁玄亮獨欲奉少主,以阿帝旨。元帝便欲施行,慮諸公不奉詔。於是先喚周侯、丞相入,然後欲出詔付刁。周、王既入,始至階頭,帝逆遣傳詔,遏使就東廂。周侯未悟,即卻略下階。丞相披撥傳詔,逕至禦床前曰:“不審陛下何以見臣。”帝默然無言,乃探懷中黃紙詔裂擲之。由此皇儲始定。周侯方慨然愧嘆曰:“我常自言勝茂弘,今始知不如也!”

  庾公雲:“逸少國舉。”故庾倪為碑文雲:“拔萃國舉。”

  君子盖犹犹尔。丧具,君子耻具,一日二日而可为也者,君子弗为也。丧服,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也;嫂叔之无服也,盖推而远之也;姑姊妹之薄也,盖有受我而厚之者也。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



简介:

  父母之丧,将祭,而昆弟死;既殡而祭。如同宫,则虽臣妾,葬而后祭。祭,主人之升降散等,执事者亦散等。虽虞附亦然。自诸侯达诸士,小祥之祭,主人之酢也哜之;众宾兄弟,则皆啐之。大祥:主人啐之,众宾兄弟皆饮之,可也。凡侍祭丧者,告宾祭荐而不食。

  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君以簟席,大夫以蒲席,士以苇席。小敛:布绞,缩者一,横者三。君锦衾,大夫缟衾,士缁衾,皆一。衣十有九称,君陈衣于序东;大夫士陈衣于房中;皆西领北上。绞紟不在列。大敛:布绞,缩者三,横者五,布紟二衾。君大夫士一也。君陈衣于庭,百称,北领西上;大夫陈衣于序东,五十称,西领南上;士陈衣于序东,三十称,西领南上。绞紟如朝服,绞一幅为三、不辟,紟五幅、无紞。小敛之衣,祭服不倒。君无襚,大夫士毕主人之祭服;亲戚之衣,受之不以即陈。小敛,君大夫士皆用复衣复衾;大敛,君大夫士祭服无算,君褶衣褶衾,大夫士犹小敛也。袍必有表,不禅,衣必有裳,谓之一称。凡陈衣者实之箧,取衣者亦以箧升,降者自西阶。凡陈衣、不诎,非列采不入,絺绤纻不入。

  有北來道人好才理,與林公相遇於瓦官寺,講小品。於時竺法深、孫興公悉共聽。此道人語,屢設疑難,林公辯答清析,辭氣俱爽。此道人每輒摧屈。孫問深公:“上人當是逆風家,向來何以都不言?”深公笑而不答。林公曰:“白旃檀非不馥,焉能逆風?”深公得此義,夷然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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