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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受害者

非典型受害者

作者:南门诗诗

类别:历史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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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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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祭不惰。祭服敝则焚之,祭器敝则埋之,龟策敝则埋之,牲死则埋之。凡祭于公者,必自彻其俎。

  大夫私行出疆,必请。反,必有献。士私行出疆,必请;反,必告。君劳之,则拜;问其行,拜而后对。国君去其国,止之曰:“奈何去社稷也!”大夫,曰:“奈何去宗庙也!”士,曰:“奈何去坟墓也!”国君死社稷,大夫死众,士死制。

  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曾子吊之曰:“吾闻之也:朋友丧明则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曾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



简介:

  陈庄子死,赴于鲁,鲁人欲勿哭,缪公召县子而问焉。县子曰:“古之大夫,束修之问不出竟,虽欲哭之,安得而哭之?今之大夫,交政于中国,虽欲勿哭,焉得而弗哭?且且臣闻之,哭有二道:有爱而哭之,有畏而哭之。”公曰:“然,然则如之何而可?”县子曰:“请哭诸异姓之庙。”于是与哭诸县氏。仲宪言于曾子曰:“夏后氏用明器,示民无知也;殷人用祭器,示民有知也;周人兼用之,示民疑也。”曾子曰:“其不然乎!其不然乎!夫明器,鬼器也;祭器,人器也;夫古之人,胡为而死其亲乎?”公叔木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游。子游曰:“其大功乎?”狄仪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夏,子夏曰:“我未之前闻也;鲁人则为之齐衰。”狄仪行齐衰。今之齐衰,狄仪之问也。

  子思曰:“丧三日而殡,凡附于身者,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三月而葬,凡附于棺者,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丧三年以为极,亡则弗之忘矣。故君子有终身之忧,而无一朝之患。故忌日不乐。”

  桓公語嘉賓:“阿源有德有言,向使作令仆,足以儀刑百揆。朝廷用違其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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