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仲弓為太丘長,有劫賊殺財主主者,捕之。未至發所,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車往治之。主簿曰:“賊大,宜先按討。”仲弓曰:“盜殺財主,何如骨肉相殘?”
子曰:“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弗失之矣。”
…相关:帝国大业、衔草结环莫相离、不要再骗我了、目光为你停留、男友十八岁、穿成小说女主后我躺平了、要不要试试、恶毒男配不断作死后成了万人迷、星汉皎皎桃花夭夭、穿越成女配的日子
糁:取牛羊豕之肉,三如一小切之,与稻米;稻米二肉一,合以为饵煎之。
山司徒前後選,殆周遍百官,舉無失才。凡所題目,皆如其言。唯用陸亮,是詔所用,與公意異,爭之不從。亮亦尋為賄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