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地方已经长出了密密的草丛和盛开的鲜花,找不出一点儿当年的痕迹了。
雇佣小队的队长见曼瑞发呆,不满道,“尽可能地摘些,别浪费时间做别的事情。”倒也不敢把话说得太难听,毕竟曼瑞是整个雇佣小队中最有实力的那个人。
众人正埋头苦干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位不素之客。
那是一个身体纤细的青年人,曾经的板寸留长,打着旋儿贴在脑袋上,不仅头发柔软卷翘,连长长的眼睫毛都是卷的,他看到了雇佣小队中的曼瑞,整个人就像被按下了暂停键,站在一片花草中静立不动。
曼瑞的心脏怦怦直跳,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个人的第一眼,他全身的细胞都在沸腾,欲念疯狂地叫嚣着:是这个人,就是这个人!
可是这个人,他是谁呢?
“喂,小家伙,你跑到这儿来,不会是跟我们抢生意吧?”曼瑞回过神后走到珪拉面前,鬼使神差地和对方搭讪,“长得跟个洋娃娃似的,好乖。”
然后下一刻,曼瑞就被洋娃娃一拳揍在了鼻子上,鼻血瞬间止不住地流淌,幸好他带了伤药,一边嘶嘶地喘气一边给自己用上,见珪拉还要再揍,连忙告饶,“我错了我错了,你看着柔弱怎么打人这么疼!”
珪拉阴着脸,“马尔斯,你还活着为什么不回去?你知不知道大家都以为你死了!你知不知道我——”说着说着,珪拉的声音开始变调,他似乎不愿意给曼瑞看到自己崩溃的样子,背过身去,捂住脸。
曼瑞懵了,他虽然不知道马尔斯是谁,但从珪拉的口中说出来,却有一种强烈的归属感,他明白,这或许就是自己缺失的人生。
于是这一天,乔治夫妇打开门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儿子又从亚特兰山脉捡回来一个人,一个长得像洋娃娃一样精致的青年人。
更让乔治夫妇惊讶的是,一向对爱情免疫的曼瑞,居然在不自知的情况下就忍不住对珪拉动手动脚,还会做出各种事情吸引珪拉的兴趣和注意,简直就像幼稚园讨好小姑娘的笨小孩儿。
珪拉在这座小城市中呆了三年,三年里,他给马尔斯讲述了无数个从前的故事,马尔斯每次都会认真地听着,尽管还是没有彻底想起来,但听着珪拉缓慢、富有感情的讲述,马尔斯的眼前仿佛浮现出往昔的一幕幕,补全了他空白的人生。
“你愿意跟我回去吗?”终于有一天,珪拉问出了这个问题。
马尔斯望着自己已经放在心尖尖上的人,舔了舔牙尖儿,“我愿意,但有一个条件。”
“什么?”珪拉抬头疑惑地望着他。
马尔斯嬉笑着俯下身,在珪拉耳边轻轻道:
“我得带着你未来的岳父岳母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