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喜欢这三层解读,特别是第二、第三层意思,让我有了很大的感悟。因此在创作时也带入了这一思想,阿比盖尔和讲故事人之间的墙,不只是物理意义上的墙,更指的是人与人心灵之间的那堵墙。别人无法理解阿比盖尔的怪异行为,同样的阿比盖尔也无法理解别人为什么不能理解自己,人永远无法理解他人。我始终觉得,无论什么时代,无论这个人是什么身份,无论贫富贵贱,萨特这句“他人即地狱”是适用于众生的(很有意思的一点是,萨特还是之前跟你讲过我最喜欢的书《第二性》作者西蒙·波伏娃的终生伴侣)。
意识到我究竟为什么以“墙”为题后,我也在不断地提醒自己,尽量不要做一个背负三重地狱的人,如果实在做不到,哪怕少背负一两重地狱也是好的。尤其是第三重地狱,哪怕我无法正确对待我的家人、我的恋人,哪怕我无法接受出版社的编辑们不约而同地拒绝了我自认为还不错的处女作,但至少我要能够完整地接纳我自己,接纳这个不完美却也熠熠生辉的自己,就像阿比盖尔那样。无论发生什么,我都得好好地爱自己,至少至少,我不能成为自己的地狱。
真真,不知道等你完成处女作的那一天会是怎样的情景?我想,无论别人如何评价我们的作品,只要我们还热爱写作,只要我们还在坚持,胜利女神就是站在我们这边的。祝你我都能坚定地走在理想的道路上。
好了,再过几分钟就零点了,我该去放鞭炮守岁了,春华已经来叫我好几次了。这封信就写到这里,虽然你收到信的时候可能春节已经过了,但我还是得再说一声:真真,新年快乐!
祝你天天开心。
秋实
1999年1月16日
……
孔孝贤合上信纸,塞回信封里,旁边给他处理伤口的小护士絮絮叨叨地埋怨:“公安同志,侬好别看东西了,动来动去药都上不上去。侬是不是工作特忙了没空锻炼啊?那个病人刚做好手术躺床上十几天了,手上没什么力气的,侬还躲不过去。”
何春华拳头砸过来的时候他躲开了的,不巧何春华住院好多天没剪指甲,大拇指的指甲在他颧骨上划了道口子。大拇指指骨估计也擦到了,搞得脸上又青又紫又淌着血,把听到动静开门进来的医护吓了一大跳,还好只是一点擦伤。
何春华倒比他伤得重一点,一拳头擦过孔孝贤的脸颊后没收住力,把他坐的塑料凳子砸出了个大窟窿。手背上扎进了好几块碎塑料片,还都扎得很深,拔出来的时候个个飙血。
他正在孔孝贤对面的病房接受治疗,医院怕他再有过激行为,不敢再放他回原来的病房,特地给他空了一间病房出来,专门安排了医护。两间病房的门都敞开着,从孔孝贤的角度正好可以看见何春华,他正低着头坐在病床上,受伤的左手木愣愣伸在那里,任由护士摆弄。长长了没来得及剪的头发遮住了大半张脸,看不见他的表情。
孔孝贤朝那个方向努了努嘴:“依这样子,还叫手上没力气?”
小护士探头看了一眼,很快缩回脑袋,估计是被何春华刚才打人的样子吓到了,声音都压低了几度:“真是疯子,右手都断了还要用左手打人,准备左手也不要啦?有什么事情非要打人嘛,真是弄不懂。”
刚处理完伤口院方就来赔笑脸,意思反正孔孝贤自己也是公安,自己去派出所报案得了,团结医院刚接收了好几位车祸重症患者,忙着抢救,实在抽不开人陪他去派出所折腾。
此时何春华伤口也处理得差不多了,透过病房敞开的房门,能看见他一言不发地背对着所有人,面朝墙躺在病床上,右袖管空空荡荡地瘪着,左手上包着厚厚的白色纱布。
没有人能从这个削瘦的、沉默的背影里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
孔孝贤想起刚才读的那封信,很难想象孙依萍笔下那个会逗小孩子开心,会用气球和水果地安抚悲伤的陌生人,那么温柔的一个人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算了,”他说,“不报案了,这件事就当没有发生过吧。麻烦你们好好治他的两只手,何春华是案子非常重要的证人,如果他能早日康复,会对案件进展有很大帮助。”
这起案子一定有什么隐情,何春华嘴里是暂时问不出来了,得找别的办法。
BB机收到老宋消息的时候他正准备离开团结医院,赶紧借了医院的座机接电话。那边信号又是断断续续的,老宋还是用“大哥大”打的,这次大概在家里,用的羊城话:“小孔,不好意思啊,昨天晚上实在太忙了,来店里吃饭的客人要扑出来了,回去一碰上床就困觉了,刚刚困醒。昨天侬是不是问我毛巾厂那个案子?哪能,还没破啊,侬个小巨头不来塞啊,一个这么年轻的女杀人犯也寻不着?”
“老宋,”孔孝贤不自觉捏紧了话筒,问,“侬当初是哪能判断出孙依萍是凶手的?表面上看根本寻不着她的作案动机。”
老宋在电话那头支吾了一会儿,最后“害”了一声:“……反正我现在也不是公安了,没什么不能讲的。小孔,我实话帮侬讲,当初我根本没有证据,我是凭直觉觉得那个姓孙的女人就是凶手。”
孔孝贤不禁吃了一惊:老宋从警快三十年,错案率几乎为零,他向来宁愿破不了案也不会出现错案。在这个案子上居然在完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全靠直觉就断定孙依萍是嫌疑人,而且他一定很确定自己的判断,才会直接报上新闻发动群众的力量抓人。这可是读警校的时候老师告诉他们严令禁止的行为,要是被发现绝对算违规,说不定还会被告上法庭。
“……我晓得侬在想什么,”电话那头,老宋的声音因为信号不稳定显得有些失真,“小年轻,办案不能只靠教科书上那些死板的东西,案子是活的,你永远不知道你会遇到什么样的案子,面对什么样的嫌疑人,必要的时候你不得不违规。以前这些话我不能讲,现在我能告诉你了。你们小年轻可能都觉得我们老公安的经验、直觉不管用,破案还是得靠证据,其实真的是有用的,有的时候就是这么不讲道理,直觉就是比所谓的证据更准。小孔,侬还记得那个杀夫案吗?当时我也没有证据,但我就觉得被害人的老婆是凶手。所有人都觉得那个女人一直被丈夫打,肯定不会有杀夫的勇气,但我一看见他老婆的眼睛,我心里就知道,就是她。最后人抓来一问,果然就是她,一点没错。”
孔孝贤记得这件案子,甚至记得那个凶手、那位农村妇女的名字叫范丽华。他也记得范丽华的眼睛,给当时刚刚从警校毕业的他几乎直击天灵盖的震撼。
“你有没有看过那个姓孙的女人失踪之前,离开医院时候的监控录像?”老宋告诉他,“我就是看了这段监控觉得她是凶手的。你注意一下录像的最后两秒钟,她回头朝摄像头的方向看了一眼,她是知道摄像头在那里的,那一眼就是故意给监控背后的人看的,那眼神真是,啧啧。”
挂电话前老宋突然说:“小孔,侬晓得范丽华进监牢之后怎么样了吗?”
鉴于范丽华杀夫前被害人刚刚殴打完范丽华和她只有十岁的儿子,且被害人长期对范丽华实施家庭暴力,最后法院判决范丽华犯过失杀人罪,判无期徒刑。出于孔孝贤自己也说不明白的心情,范丽华刚入狱的时候他还去探视过一次,她的精神很好,甚至比在监狱外的时候还要好一些。后来他开始独立办案忙于工作,就没再见过范丽华。
“去年年底她在监狱里用吃饭的叉子自杀了,”老宋说,“被逼行凶的女性罪犯最后大多会走这条路,我建议你快点找到那个姓孙的女人。”
回警局后孔孝贤在证物袋里找到了那盒监控录像带,黑白画面拍得不太清楚:
录像开始的第3秒,孙依萍出现在了摄像头里,她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深色长裤,留着长头发,盖住了大半个背部,人不高,看起来一米六左右,看得出来很年轻。她先是在团结医院门口的台阶上站了一会儿,因为是背对着摄像头,看不见她的表情。原地站了将近三分钟,她像重新上了发条的玩偶一样忽然动了起来,以比正常人步速略快的速度走下台阶,沿着离开医院的路向远处走去。
在快要走出监控画面的时候,正如老宋说的那样,孙依萍忽然地、非常突兀地转头看过来——老宋没说错,孙依萍一定知道摄像头就在这里,她就是故意看过来的。
之前的画面里只能看到她的背影,这是整段录像孔孝贤第一次看到孙依萍的正脸:她长得很清秀,白白净净的,看上去不像是成人会所的交际花,气质上倒更接近于读书时候班上的班花,是孔孝贤比较欣赏的一类长相——要是在平时见到这样一张脸,他一定会在心里吹个口哨,再附加一声“美女!”的惊呼。
孙依萍看向摄像头以后停顿了大概有5秒钟,监控画面比较模糊,隐约能看到她忽然扯了扯嘴角,皮笑肉不笑地朝镜头笑了一下,然后转身消失在了监控画面外。
“咔哒”一声录像机上跳出黑白雪花,录像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