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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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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没有后,他走到事故车旁观察人员伤亡情况,并拨打急救电话,与随他下车跟来的孟诩宸对视一眼。

“这里最近的医院是……”孟诩宸熟练说出号码,精准拨号能省去很多时间。与此同时,他也拨出附近的交通管理局的电话,车辆受损程度有些限制路人救援,还得让专业的救援团队过来。

简要说明当前情况并得到答复后,孟诩宸放下手机,看向不顾形象趴在驾驶位窗前和司机说话,同时及时向医院急救方传达关键信息的人。

因为需要及时传达关键信息,秦封的语速略快,但吐字很清晰,声音沉着有力。

比起一个见义勇为的路人,他更像是个专业的施救者。

他用词很精准,适当的安抚与提醒,将周遭本来紧张混乱的气氛驱逐在外围,受助者的目光一直追随着秦封,每当要闭上,秦封便叫他睁开眼睛。

在对生命可能会逝去而度秒如年的恐惧中,一双眼睛一次又一次睁开,直到那个身影退开,橙黄与白色制服的身影来到车前。

救援很顺利,秦封和孟诩宸也在专业人员来了简单回答几个问题以后便离开。

他们不是第一目击者,头顶的电子眼会将一切反馈给需要答案的人。

他们把车停在某个广场的停车场,秦封的衣服上沾了些血迹,借商场的卫生间清洗一下。

孟诩宸无声跟在秦封身边,看他。

今天在草莓园的时候孟诩宸还问秦封:“怎么穿上了围裙。”

当时秦封先是问他:“奇怪吗?”

得到否定答案后,秦封才说:“因为不想弄脏衣服。”

于是孟诩宸就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当时秦封因为帮他换车胎被不小心弄脏了衣服。

秦封说这话自然不是在抱怨,而是借着这个话题,和孟诩宸聊起了为什么要孟诩宸为他推荐制衣店。

那段时间秦封突然有些过敏,身上的衣服换了好几种布料都不行,而他又有必须参加的一些正式场合要去,因此一件合身的衬衫便很重要。

孟诩宸推荐给他的那件店,从挑选适合的布料到加急裁制出来刚好赶上秦封前往需要的场合,让他不至于因为身体的不适而干扰到工作状态。

他说孟诩宸帮了他的忙,所以请孟诩宸吃饭。

又因为从那家饭店收到的给每一位顾客的礼品水果忘了交给孟诩宸,时隔多日后也不好再拿不新鲜的送到孟诩宸面前,便邀请孟诩宸一同采摘草莓。

秦封不想弄脏衣服,虽然过敏症状已经好得差不多,但他还是尽量避免身上沾到东西。

但现在他身上沾了血。

血是比许多污染物还要脏的东西。

这真是个矛盾的人。孟诩宸想。

皮肤那么娇气,力气却大,支顶、卸胎、换胎的动作行云流水,汗都没掉一滴。

长了张惊艳世人的美人脸,却偏偏总做着热心市民的工作。

和秦封做朋友一定很有趣。他是一个温柔体贴又热心,同时又沉着且敏锐的人。

聊天也好,共事也好,跟他待在一起,很轻松。

孟诩宸想来想去,也才想到一个形容——人。

好像这才是人,有理想有野望,同时具备了应有的友善,温情和对势弱者的同理心。

孟诩宸脑海中回想起秦封在事故中沉着冷静地说出一个个人体损伤上的专有名词,他用词那样精准,是学医出身?

不是,秦封说过他是在首都大学学工程的。

那就是自身受过同样的伤,还是经历过同样的事?

又或者,他重视的人,经历过这样的事,所以他可以以旁观者的角度审视,观察,并精准指出亟待解决的关键伤情。

秦封经历过什么,遭遇过什么,是什么造就了如此的他。

孟诩宸对这个相识不到一个月的人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心。

他太好奇了。

这种好奇让他不想再看到秦封浮于表面的温和从容,他想了解更多。

他想得到更多。

想得到不用出现就被记挂的草莓蛋糕原料。

想得到,最大,最甜的那颗草莓。

“秦封。”孟诩宸站在洗手池前,从镜中望着那个低头处理衣服上血迹的人。

孟诩宸问他:“你有没有什么,必须要得到的东西?”

像是没想到孟诩宸会忽然这么问,秦封有一瞬惊讶,但很快,他就恢复了平常的那副温柔的表情。

他停下手里清洗的动作,静静思索片刻,抬眼,自镜中与孟诩宸对视。

“东西,暂时没有。”秦封说,眼神像是雾里看花,隔着模糊的一层纱,让人看不太分明。

“但有一个人,我想靠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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