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李阁,前边就是便利店,这两步路我自己能走。"容珊的回应和她的目光一样冷得像冰,“这个你自己留着吧,没准有别的女生需要呢。”
她用胳膊碰了碰方瑾,对方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两个女生没再多看李阁一眼,从他身边径自走过,朝便利店的红白色招牌走去了。
闺密说得对,这样的男人哪怕只是被看上一眼,就已经把孩子的名字和房子的学区都选好了。唯一的区别是,李阁来自特拉维夫,不会像本国男生那样成为小红书、微博或是抖音上普信男段子的主角,甚至还会被极具羞辱意味地加上一些“阳刚之气”、“中华男性魅力时刻”、“男子气概”之类的标签。
对至少这学校里一半以上的女生来说,李阁这般搭讪是皇帝翻了绿头牌,可其他男生也这样干,那就是罪不容诛的。
这福气爱给谁给谁去吧,她可消受不起。
容珊和方瑾站在便利店门前,自动门在“欢迎光临”的机械女声里打开了。她们走进店里,容珊从货架上拿了蛋糕,又在冷柜里拿了袋牛奶,方瑾则随手拿了个菠萝包。她们正要往收银台去时,门口又响起了方才的机械女声欢迎语。容珊只当是其他来买东西的顾客,没怎么在意便把东西往收银员跟前一放,掏出手机就要打开付款码。但她却忽然感到身边多了一个人,而那人并不是方瑾,因为她嗅到了一股留学生身上才有的、浓得刺鼻的香水味。
这是李阁身上的香水气味,他第一次在图书馆门口煞有介事地朝她搭话、让她给自己讲讲中国历史,还有片刻之前他在路上拦住自己和方瑾时,身上的香水味也是这样扑面而来。据说是十分名贵的男士香水,可她闻着只觉得一阵阵发晕。
“我一起付了吧,容珊,就当请你们吃个早饭——正好我来买点儿零食汽水之类的,也算顺路。”他对容珊说,“你室友也要结账吗?那就一起吧。”
他刚把手机从口袋里摸出来,容珊就抢先一步把手放在了掌纹支付机的扫描区,不到一秒钟她的手机就响起了支付成功的微信提示音。她身后的方瑾也把东西放在收银台上,店员扫过标签,她也拿出手机刷了付款码。做完这一切,她们就往店里的休息区去了。
为着方便的缘故,店里专门设置了有桌椅的休息区域,还有微波炉和热水。不仅能让人稍作休息,还能加热便当、饮品和用开水泡面,现下她们不急着回住处,也就先在店里坐上一会儿,顺便解决一下来得有些迟的早饭。
按照李阁对容珊的了解,或者说是他向她搭话的结果来看,再试图和她说些什么也只会换来一如既往的冷遇,尽管她不会破口大骂,更不会在便利店里就给他一耳光,她永远都只会最温和也最无懈可击地拒绝他然后离开,要是他冲上去拉住她,反倒会成了最不讲理也最没风度的那个。
到时候立不住的,还是他这个帅气多金又极具绅士风度的留学生人设。
不过容珊的冷遇也是他早就习以为常的事,她对他向来如此。那才表明她是容珊,倘若她也像其他女孩子那样媚态百出地讨好他,那也就不是她了。
他承认她确实是美地,即使在中国游戏花丛惯了,邀约过的女生能编出一本百科全书,容珊与那些女孩相比,也不见得逊色多少。然而她引人瞩目,或者说让他在意的却并不只是相貌。也许她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值得他人注目之处,但在他看来,她只是静静地坐在图书馆的座位上读书,或是抱着书走在校道上和教学楼走廊里,就和所有人都不一样。与他手机相册和外网主页上的女孩子们相比,她甚至能称得上熠熠生光。
他所瞩目的正是这样的她。记得第一次到刘璐璐的宿舍去时,她坐在上铺聚精会神地在电脑上敲打着社团征文的稿件,穿了件红色长袖连衣裙,长发用皮筋在脑后随意地炸起来,枕头边上堆着专业课本和好几本与历史有关的书籍,中间夹着一两本诗集和小说。其他女生都十分热情地同他打招呼,下铺的还把床沿的位置留给他坐着,只有她对他的到来浑然不觉,依旧头也不抬地敲着键盘。刘璐璐对他说,那个女孩子叫容珊,本地人,是文学社和动漫社的社员,也是历史系专业课成绩最好的学生之一。
她就是联谊活动上那个匆匆而去的女生,那时容珊离开得十分匆促,甚至没来得及让李阁和她说上话。他真正知道她姓甚名谁,还是去找刘璐璐时,见到了在寝室里给社团征文写稿的她。
后来他在课堂上听选修课老师放一首叫做《珊瑚颂》的中国老歌,那歌里这样唱:珊瑚树红春常在,风波浪里把花开。因为这首歌,他记住了她的名字。
——她穿着红色的衣裙走在终年郁郁葱葱的绿荫底下,便成了歌里迎着风浪傲立的红珊瑚。
一树红花照碧海,一团火焰出水来。
可她却绝不会是他玻璃柜里的标本珊瑚树,更不会是他追香逐艳图鉴里的点缀。
挑了自己要买的零食、啤酒和汽水,在收银台付过钱之后,李阁又打量了一阵休息区里的两个女生,然后转身走出了店门。
奥默里说的确实有道理,一座以色列人得不到的城市没必要完完整整地留给阿拉伯人,他当然也不必对一个拒绝自己的人高抬贵手。
正如他们得不到的城市与土地只能寸草不生。
以色列人的F-22战斗机从不会只投下一枚炸弹,更不会只发动一次空袭。哪怕他们面前的城市与村庄早已只是一堆面目全非的废墟,甚至找不出一块完整些的砖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