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偏爱
故事起草过程中,我对着文档里“酒局风波”的废稿静坐了很久。
屏幕上还停留在周明攥着针管逼近的段落——沈逾白的衬衫被撕扯到腰际,冷白皮肤上的勒痕渗着红,致幻剂让他视线涣散,却仍攥着枚打火机不肯松手。
我分明能往下写:写他失去意识前最后念的是“温星燃”,写温星燃闯进门时看到的是彻底冷透的场景,写那件他总穿的深灰西装沾满污渍,连最在意的领口都歪得不成样子。
这些细节曾在草稿上出现:写沈逾白若真的失忆,会在向日葵花田旁对着陌生的温星燃本能靠近,却记不起为何看到手腕的疤会心慌;写亡命之徒为了报复,能在酒里加远超剂量的药物,让他连自救的力气都没有;甚至写过最残忍的结局——温星燃抱着他冰冷的身体,从他口袋里摸出块没吃完的杏仁酥,是出门前自己塞给他的,而那件熨得平整的衬衫,早已被混乱的挣扎揉得满是褶皱,再没了往日的体面。温星燃珍藏他生前最爱的,为他写传记,完成他的遗愿。温星燃抱着婚纱照在荷兰花田旁立石碑,刻下“石有棱角,人有风骨;爱无终章,花有归期”。只是桌对面的杯子再也没有人握,余生空对回忆。他会在某个醉酒的夜看到幻影,眼泪倏然落下。
但最后选择全部废弃。
或许有人会说,这样的故事太“平”,没有撕心裂肺的冲突,没有辗转反侧的误会,少了些“抓人的戏剧性”。可我何尝不懂冲突的魅力?
我知道让沈逾白在投资圈栽个狠跟头,让温星燃在事业与爱情间做艰难抉择,让他们隔着误解与现实拉扯,会让故事更有“记忆点”。但我偏不。
我就是要把世间最妥帖的偏爱都给他们:沈逾白有执掌商业帝国的权与利,却愿为温星燃推掉重要酒局,回家煮一碗热姜汤;温星燃有颠倒众生的才与貌,却甘愿守着一间小书斋,等沈逾白结束工作后的一个拥抱。
他们不必为钱权奔波,不必为生计妥协,连拌嘴都是“今天谁洗碗”“明天去看郁金香”的细碎甜蜜,连矛盾都是“账本画太多笑脸”“咖啡糖加得不够”的无伤大雅。
我就是要让他们拥有旁人求而不得的圆满,让钱权名利才貌都成点缀,只把最纯粹的甜,揉进朝朝暮暮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