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家这三兄妹,程唳云惜字如金,恨不得当个哑巴,程青云虽然交际广泛、善于应酬,但也不是个话多的。
街坊邻居都说,那是因为所有的话,都被他家程一雁给说完了。
她不该叫程一雁,而该随着两个哥哥从鸟字,叫程一鸹正好。
此刻,程唳云听了她的话,脑海里便浮现出他家小妹妹与梅檀心那獠对打的画面。
那实在太过荒谬,让他不由得一笑。
而程青云也在炕桌边坐下,掌不住笑:
“人家可是武旦,一身的功夫,你一个丫头片子还想打他?快消停些吧。”
“你不要小看我,我现在很厉害的!”
程一雁很生气,转而又道,
“对了,差点忘了,我还有正经东西没给你们呢。”
她说着就从炕上蹦下去,一溜烟往自己那屋跑去了。
“她还能有什么正经东西?”
程青云好奇地问。
这丫头皮,也有皮的好处,他想。
看着妹妹这样,反而让他松了好大一口气。
他心里安定了许多,便端起杯盏,啜了一口茶水。
“不知道。”程唳云也摇了摇头。
却只见妹妹回来时,怀里抱着厚厚两叠东西。
全都是鞋。
“这些都是我亲手做的,你俩都有,来来来不用对我感恩戴德的快拿着!”
她忙不迭地往两个哥哥怀里一人塞了一叠,看着每个人都足有四五双。
程青云见妹妹竟然还给做了鞋,这一下就把她平日里所有的那些淘气都忘在了脑后,看她的目光也不由得柔和了下来,声音也软了:
“外面有多少卖鞋的,哪里用得着你动手?”
“哟您二位爷多金贵啊,那外面做的哪里能合脚?”
却听程一雁道,
“唱戏的最怕脚生冻疮了,到时候上台,我怕把你俩给疼死。”
整天练功跑圆场,鞋没多少日子就会磨穿了,因此伶人家的女眷,多有一手好做鞋功夫。
从前家里,只有母亲会做兄弟俩的鞋。
母亲糊涂后,就只有吴妈,可是吴妈年老,眼神不济,没想到这会儿程一雁竟学会了这手艺。
“尤其是你,二哥!”
她手指突然伸到程唳云面前,给他打了个响亮的榧子。
那让程唳云眼睛瞪大了一瞬。
“你那科班里人多杂乱,你可别穿错了鞋,或者让人抢了你的,我这里面蓄的可是鹅绒!”
程青云低头看了一眼弟弟手里的鞋,那内边上,都给绣上了小小的鹤形花样。
他笑妹妹多虑:
“你二哥也就是在家里让让你罢了,到了外面谁敢抢他的?”
他知道程唳云凶名远扬,现在在科班里颇有权威,这世上能骑他头上的人,恐怕也就只有妹妹一个了。
可程一雁却只是不信。
“是吗,那他怎么被人弄到树上下不来了?还说不受欺负?他明明就是个软面饽饽嘛!”
程唳云听了这个,立刻呛了一口茶水,咳了几声。
看来妹妹也是看了报纸的,程青云哂笑一声,摇了摇头。
让妹妹笑话笑话程唳云也好,他想,让他脸上挂不住,以后自然就不敢再闹这种笑话了。
说话间,外间厅里,吴妈已经带着小丫鬟把饭摆好了,叫他们。
兄妹三人便一道出去,上了桌。
程青云让吴妈也跟他们一起,一家人围坐。
只见,红烧肉油亮鲜香、水晶肴肉玛瑙一般、油面筋塞肉柔软多汁……
一桌都是浓油赤酱的好菜。
程一雁十分惊喜,只听长兄一声令下,就狼吞虎咽起来。
而程唳云则是规规矩矩等着哥哥起筷,自己才慢慢拿起筷子。
他先夹了一块红烧肉,给妹妹添到碗里,然后才给自己夹了一块萝卜,斯文地咬了一小口。
“慢点吃,等会噎着了!”
程青云呵斥了妹妹一声。
有了这个混世魔王做对比,他现在看着弟弟,越发觉得他乖,实在是已经很懂事了。
于是,他给弟弟也夹了几块肉,并安慰道:
“不怕,都变嗓子了,以后不长个儿了,多吃点。”
科班里虽然不是不见荤腥,可那里的菜程青云最知道,口味寡淡得很,为了护着他们的嗓子,别说辣椒辛香了,就连盐都少放,要不是饿急了,实在让人难以下咽。
一年好不容易熬到头了,就让他放开了吃点有滋味的吧。
程唳云一向最相信他这个大哥的话,听了,眼睛里就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
于是,他也尝试着把肉放进了嘴里,认真地细嚼慢咽起来。
“没事的哥,你就尽情地长吧,我以后一定长得比你高,到时候保护你,让你体会那种小鸟依人的感觉!”
程一雁两腮鼓鼓地说。
看着小小一个,坐椅子上还当啷腿的妹妹,程唳云的眼神柔和了一瞬。
“尽说疯话。”
程青云失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