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她开始在记忆的长河中,更深、更用力地挖掘。
终于,前世另一段几乎已被她遗忘的往事,缓缓浮出水面。
那是永熙十年,秋。
那时的她,还只是翰林院中一个默默无闻的从六品修撰。
凭借着一股初生牛犊的锐气,她耗费了三个月心血,巡遍京畿各处州县衙门,写出了一份关于改良州县文书归档之法的奏章。
那并非什么惊天动地的国之大策,只是一个能为吏员省去一半誊抄功夫,能让百姓查询户籍田契时,少跑三趟衙门的小小改良。
然而,便是这般微末的利民之举,却因无意中触及了时任吏部某尚书的利益——新法推行,意味着这位尚书的几位亲信,再无法借“文书繁冗”为由,从中渔利——而被轻飘飘地一句“无故生乱,不合体统”,压在了文渊阁的案卷堆中,再不见天日。
她也曾为此失落过,甚至生出过“人微言轻,万事皆休”的颓然。
可就在半年之后,一道她从未想过的政令,竟自中书省颁行天下,其内容,与她那份奏章上的条陈,一般无二。
她后来借着整理档案的便利,悄悄寻出了那份发黄的原稿。
在那份被尚书批了朱红“驳”字的原稿之末,另有一行墨迹,以一种截然不同的、铁画银钩的笔迹,写着八个字。
“政在利民,不在利官。此议,允。”
落款,是一个清清楚楚的“白”字。
是梁秋白。
那时的他,根本不知这份奏章出自何人。
一个小小的翰林修撰,于他这位位极人臣的大学士而言,不过是蝼蚁。
他之所以允,之所以推行,不是为了拉拢谁,更不是为了沽名钓誉。
仅仅是因为,这份奏章,“利民”。
这八个字,是他的政道,亦是他的风骨。
裴云笙猛然睁开了眼。
那两段看似毫不相干的记忆,在此刻,骤然重合。
诏狱中那惊鸿一瞥的玄衣,或许是巧合,或许是幻觉。
但文渊阁中铁画银钩的八个字,却是他“为民”风骨最无可辩驳的铁证!
一个能在无人知晓处,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下属,坚守“利民”之心的人;那么,在面对这份足以将万民拖入深渊的滔天罪证时,他又会作何选择?
答案,已然不言而喻。
她眸中最后一丝犹豫,已然散尽,只剩下棋手落子之前,那种独有的、近乎于残酷的决绝与清明。
“我便赌一次。”
她在心中,对自己,也对这满天神佛,一字一句地说道。
“不赌他会顾念虚无缥缈的同僚之谊,更不赌他那颗被权势浸染了十年的心,是否尚存半分善念。”
“只赌他胸中那点‘政在利民’的风骨,尚存一二。”
“若此番再输……”
她走到那盏仍在燃烧的烛火前,看着跳动的火焰,映出自己眼底那片沉沉的死寂,嘴角,缓缓勾起一抹自嘲的弧度。
“那便是我裴云笙,两世皆瞎了眼!”
想法落下的瞬间,她抬起手,不是吹灭,而是用指尖,将那跳动的烛火,稳稳地拨正,让那光,照得更亮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