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红的血液汩汩流出,流淌进口腔。
黎且吸了几口,然后猛然推开他,弯腰在旁边大口大口呕吐。
“呕——呕——”
妈呀,真是从来没喝过这么难喝、味道这么怪的血液!
简直比死人的血还难喝!还有一股难闻的马鞭草味!
“你刚才在吸我的血。”疯子Alpha摸着脖子,眼底浮现警戒之色。
“操!”黎且吐完,用雨水漱了漱嘴。
他没有放弃。不管怎么样,先吸个800cc把这家伙吸虚弱点。于是他又低下头,再次将牙齿刺入这个Alpha的脖颈。
然而,随着难喝的血液滑进口腔,Alpha的身体越来越热,热到快要将他的嘴唇灼伤。黎且感觉自己像骑在一团火上,他猝然停下,凝神一瞧,Alpha眼眸里燃烧的疯狂和欲望,让他更是吓了一大跳。
这怎么比他还像吸血鬼啊?眼神残暴、贪婪,生命力极强,简直是头发疯的野狗。不管了,现在可以走了吧。
黎且站起来就要逃跑,可这疯狗Alpha忽然紧紧握住他的脚踝。
“不是吧?你还有力气?”黎且胃部翻涌,吸血太多让他肚子发胀,有点恶心。
幸好血液也再次给他充能,他一脚踹飞这条疯狗,转身逃之大吉。
一溜烟跑出几里路,连续跑过三个街区,黎且才停下脚步,松了口气。
“呸!呸!真是太难喝了,又苦又涩,从来没喝过这么难喝的血!”黎且非常崩溃。
今晚的好心情都被那条疯狗毁了!
他得尽快找到主角受,那个超级美味诱人的Omega,血液肯定也非常美味。
简弥秋的家在哪里?好像是在S大附近的一个叫幸福花园的老旧小区。
幸好原著情节已经清晰印在他脑子里,黎且兜兜转转又走了两个多小时,才找到简弥秋居住的小区。
就在他准备穿过巷子,进入简弥秋居住的小区时,巷子里一只金发Alpha拦住了他的去路。
看见英俊的金发Alpha昏迷不醒地躺在垃圾桶附近,黎且很快回忆起了原著里的情节。
这个俊美帅气的金发Alpha名叫费迟,是个音乐天才,也是众多Alpha攻之一。这个风流多情的花花公子,是逃婚逃到了这里,在垃圾桶旁边饿晕了。
也就是说,今天就是两人相遇的日子,简弥秋遇见这个Alpha,就会把他捡回家,然后他们就过上没羞没臊的同居生活。
这不可以。如果简弥秋将这个Alpha捡回家,那自己岂不是就没地方住了?他要住在简弥秋身边接近他,取得他的信任,然后喝他的血液。
黎且理所当然地将简弥秋当成自己的口粮,而吸血鬼的口粮是不允许他人染指的,于是他抄起金发Alpha,一把将他塞进了垃圾桶。
然后,他躺在刚才金发Alpha躺过的位置,闭上眼睛,慢慢等待简弥秋。
不到半个小时,有脚步声靠近,凭借比狗还敏锐的嗅觉,黎且闻到了一股诱人、清冷、甜美的香气。
这就是主角受!那个让无数Alpha迷恋、争夺的顶级Omega!
于是,他恰到好处地睁开眼,声音虚弱:“弥秋……”
他可怜兮兮的嗓音,沾着血的衣服,还有苍白的脸颊,这副模样一定会引起简弥秋的担忧,然后简弥秋就会关心地扶起他,将他带回自己家。嘿嘿嘿嘿。
黎且原本是这样想的,谁知简弥秋看见了,盯了他几秒,却装作没看见,快速从他身边走过。
“等、等等!简弥秋!”黎且慌忙爬起来拽住他的胳膊。
“干什么?我可没钱再借给你了。”简弥秋回过头,露出嫌弃的表情。
“什么?”黎且一愣,“不,我不是来向你借钱的。”
“那你是来干什么的?”简弥秋打量着他,视线在他领口沾着的血迹上停留了几秒。
“我没地方住了,能不能在你家借住一段时间?”
“呵呵,被抛弃了吧?我提醒过你不要指望别人。”
“我知道错了。我真的好惨,能不能让我在你家里住几晚,你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对我的?他们竟然把我绑在十字架上!太残忍了!求求你,我找到房子就搬走,我保证……”
见他脸色煞白,双眼通红,苦苦哀求,简弥秋垂下眼帘。他实在狠不下心。
“好吧,我可以暂时收留你,但你不能久待,房东不让我带人回家。”
“太好了,谢谢你!”黎且蹦起来紧紧抱住简弥秋,埋在他颈侧狠狠吸了一口。
啊~没错,就是这股诱人的香气,真想立刻吸到简弥秋的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