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发上,黎且还含着草莓,慢慢地嚼嚼嚼。
他一个草莓还没吃完,费迟却已经吃掉大半盘了。
简弥秋端着剩下半盘草莓回来,看见的便是这一幕:费迟坐在沙发上,眼睛发亮地盯着他,而黎且坐在他旁边,满眼无神地含着草莓缓慢地嚼。
莫名有种反差萌。简弥秋心想。
“弥秋,我还要。”费迟撒娇说。
简弥秋摇摇头:“不行,你已经吃得够多了,剩下的留给黎且。”
“什么?你宁愿给他吃都不给我吃?你怎么这么偏心?”费迟争风吃醋道。
“你就这么嘴馋?天天啥事也不干,就会吃吃吃,好吃懒做。”黎且吐槽说。
费迟脸涨得通红:“你、你……我才不是!”谁稀罕这酸酸的破草莓啊,他只是想被简弥秋投喂而已!
简弥秋“噗嗤”笑了,将盘子塞进黎且怀里。“剩下的你们自己分吧,我去洗澡了。”
等简弥秋去了卫生间,黎且将盘子递给费迟:“给,你全吃了吧,馋狗。”
费迟狠狠瞪他一眼:“拿走,我才不要!”
“不吃就扔掉,我也不吃。”黎且淡淡地说。
费迟定定地盯着他,怀疑他到底是真不想吃还是在装模作样。
刚才简弥秋不是说他以前很馋,又争又抢的吗,到底是发生了什么才让他换了个人似的?
还是说,这个Beta是故意这样装惨,好让简弥秋心疼他。
“你真不吃?”费迟抓过盘子,拿起草莓塞进嘴里。
其实这草莓比他以前吃的差多了,半酸半甜,他才不喜欢呢。但这是简弥秋带回来的,他也不可能扔掉。在进垃圾桶和进自己肚子之间,他当然选择后者了。
黎且看着他,眯眼笑了笑,突然朝费迟吐出舌头。
“如果你那么想要简弥秋亲手喂的草莓,我可以吐给你。”
鲜红的舌尖还残留着草莓的碎块。
费迟大脑霎时一片空白,他宕机了十几秒,才缓缓张嘴:“我、我……你……”
黎且眼睛弯弯,像是恶作剧得逞。他咽下草莓,舔了舔嘴唇,嘴唇的颜色简直比草莓还要红。
费迟怔愣着,手指微微用力,草莓就被掐碎,汁液顺着手指流淌下来,一直蔓延进手腕、小臂。
好像鲜血。黎且眼睛微微变红,再次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那一瞬间他眼底掠过的贪婪和欲望,让费迟内心掀起惊涛骇浪。
前一秒这个Beta还在漫不经心地挑逗他,眼底漠然,没有任何情绪,下一秒却露出如此原始赤裸的目光,神性与兽性转瞬切换,反差之大,令人震惊。
费迟低下头,机械地将剩下的草莓全塞进嘴里。他心跳如擂鼓。明明是黎且将草莓让给了他,明明是他在吃草莓,可刚才黎且的目光,却仿佛要将他剥皮剔骨。
等他吃完草莓,整个脸颊、耳垂和脖颈,也红得宛如草莓了。
他将脸扭过来的时候,黎且吓了一大跳。
“你咋啦?草莓过敏?”
费迟吞吞吐吐:“才不是……”
“过敏就别吃了,真不至于啊。”黎且忍不住劝道。
妈呀,这费迟真的是优雅的音乐天才、豪门少爷吗?馋得跟狗一样,天天只会摇尾巴,跟小说里描写的反差也太大了。
“我真不是过敏!”费迟努力辩解。
“行行行,知道了。”黎且怜悯地看了他一眼。
就因为是简弥秋给的草莓,冒着过敏的生命风险也要吃完吗?这是多么强大的毅力、多么执着的爱情啊。
唉,可惜了,这傻狗最后连桌都上不了,在十几个顶级变态Alpha中,属于最菜最蠢的那一茬。
当天晚上,费迟躺在凉席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得知他热,简弥秋没有关上房门,而是让他搬到房间门口睡。
费迟躺在他卧室门口,心猿意马,但脑子里一会儿浮现的是简弥秋的身影,一会儿这个身影又变成黎且。
昏沉沉睡去,睡梦中,他梦见自己好像跟简弥秋结婚了,两人住在漂亮的大别墅里,简弥秋每天都在家里洗手作羹汤,贤惠地等他回家。
但是,那天晚上,他带简弥秋去高档餐厅吃烛光晚餐,对面简弥秋的脸,在烛火中竟猝然变成黎且的脸。
黎且笑吟吟地被烛光簇拥着,然后,猛然张开嘴,朝他露出血红的舌尖和尖锐的獠牙。
唰!费迟吓得猛然睁开眼,后背早已经汗涔涔浸湿一片。
好恐怖。他莫名其妙打了个寒颤,双手朝身上摸去,后知后觉发现自己下面来了感觉,脸又害臊得绯红。
拿起手机一瞧,才5点,天蒙蒙亮,还早。
于是,他悄悄冲进卫生间,打开水龙头就开始洗澡、搓衣服。
等他搞完出来,一抬头,黎且盘腿坐在沙发上,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他又吓了一大跳。
尤其是望着黎且的嘴唇,他又担心黎且朝自己吐舌头。
黎且的虎牙似乎很锋利,尖尖的,可他的舌头好像又很软,又嫩又湿。
想到昨晚的梦,费迟忽然有些难以直视黎且,他快步经过客厅,去阳台晾内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