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的腿吃得消吗?”
云惜之脚下一绊。经过一夜驰行,他已经想明白了她对他大腿的格外关注,扯了扯衣摆,瞥了她一眼,一声不吭地转进了一家杂货铺。
半刻钟后,他抱着一堆工具走了回来,自己动手给马鞍包上了一层皮革。内塞驼绒,鞍桥磨棱,添加护腿,生生把那粗笨的硬木马鞍改造成了一套精巧软垫。
洛星裳:“……”
娇贵,但还挺会照顾自己!
云惜之试过那软垫之后,却又来到了她的马前,把她的马鞍也拆了下来,依样改造。
洛星裳忙道:“用不着!这种马鞍我早习惯了!”
云惜之头也不抬地说:“你不是说了,叫我休息休息?这便休息一阵。”
洛星裳直着眼睛看他忙活:但小哥哥你现在这样,并没休息到,不明明是更受累了吗?……
云惜之细细把她的这副马鞍鞍桥给磨成了更圆润,驼绒也塞得更厚实,外包用的是更柔软的小羊皮。
弄完叫她试坐,别说,确实舒适太多了,可能是因为量身定制,效果竟比她在军马场上碰到过的名贵鞍具还更好。
“真想不到,你的手居然这么巧!”
云惜之收拾完毕,翻身上马,淡声道:“我的腿也没问题。”
洛星裳:“……”
好好好,何止没问题,是她见过最好看的,修长笔直,特别美妙!
*
两个时辰后。
一队人马疾驰来到了他们之前停留的路口。领头的少年公子衣袍浴血,怒气冲天,正是王宣。
“公子,就是这里了。据门吏和巡检司的人说,拿着和我们一样的路引印信的那位同队医官,给他妹妹办理完临时信票之后,在济舟堂挑了些样品药物,又到杂货铺买了点东西,然后就是从这路口,带着他妹妹离去。”
“别的我还能理解,”王宣拧眉疑道,“但是,他哪里来的妹妹?”
“回公子,云公子没有妹妹。云相公这一脉,只有他这么一个嫡亲后人。”
“我当然知道!所以,这女子到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王宣百思不得其解,“这一路上,除了在那崖下曾救下过一个灰头土脸的丫头,他没机会接触过任何女子呀!总不能是那灰头土脸的丫头摇身一变,变成个绝世美人,跑回来把他勾搭走了吧?哈?哈!”
其余人沉默地被他哈了两下,也都觉得不可能。
一人猜测道:“会不会是有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趁着公子您带我们追杀山匪之际,潜入客栈给安庆他们下迷药,劫走了云公子?”
“不,迷药是他亲手下的!”安庆嚷道,“我们三人就是喝了他倒的水才昏倒的!再说你们没听到刚才那杂货铺老板说的话?说那小子对他妹妹可好了,连马鞍都亲自动手改装,温柔体贴,百般呵护!这等关系,他绝对是自愿跟那女子跑的!”
“岂有此理?!”王宣匪夷所思地挑起眉,“云相公当年追随太祖,好歹是为了天下大业。他云邻倒好,为了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女子,就半道跟着人私奔了?!”
安庆不忘谄媚道:“公子,那小子和您可没法比。他懂什么天下大义?想是因为从小被关在高墙里,飞进去的蚊子都没有母的,所以一出来,看到个女子就把持不住。”
王宣:“……”
他不理解,他大为震撼,但好像也想不出什么别的解释。
“真看不出来,那小子是患有传说中的……桃花癫吗?本公子千辛万苦才救出他,一路好生相待,用心招揽,他无动于衷。那女子连个路引都没有,一听就是鸡鸣狗盗、坑蒙拐骗之流,他竟被人勾勾手就跟着私奔逃跑了,还没活硬干,鞍前马后?!”
“公子,那咱们怎么追?他们上了官道……”
“哼,不就是官道吗,有什么好怕的,这边的官儿其实也没几个够格见过我!”
王宣一抖马缰率先冲了出去,颇感牙疼地神色凝重道:“听说桃花癫乃不治之症……咱们若再不快点,只怕他明天就得被人拐到哪个山沟挖野菜去也,抓都抓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