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总账送入南屿城时,共有三只铁木匣。
第一匣走军驿。
匣角被箭削去一块。
第二匣由胡大混在药材车中带回,外层沾着晒干黄泥。
第三匣随段延奇亲兵绕道入城,封蜡上仍留着废粮仓大火烧出的黑痕。
三匣在户部正堂同时开启。
内容彼此补足。
也证明途中没有任何一方,能够单独换掉整册证据。
整理成册以后,共十二函。
翩然请旨公开宣读。
朝中有人反对。
总账涉及宫廷采买、军中暗号、三国往来与大量仍在保护中的证人。若全部公开,难免再生事端。
也有人主张只公布周显等主犯罪状。
“百姓不必知道每一笔。”
翩然把那张写着“已清、可用、待处置”的人命清册放到御案前。
“他们杀人时,把百姓一笔笔写进账里。”
“朝廷平反时若只写几个大官的罪,死去的人仍只是账外之人。”
平玉准奏。
宣读地点不在刑部。
而在户部正堂。
堂外设旁听席。
受害者家属、太学生、边军代表、教坊司旧人、各地商户与被白条拖欠过的人,都可以按名册入内。
卫清明先宣布三条规矩:
家属可以当堂质疑姓名、来处与生死状态。
任何一页与原证不符,立即停读复验。
总账即使重要,也不能因为“总账”两个字,便被当作永远不会错的天书。
第一处异议,很快出现。
账中把北仓脚夫周庆写作:
已清。
一名老妇却说儿子还活着。
“三年前有人见他被带去遂平。”
旁听席有人低声议论。
也有人说老妇只是接受不了丧子。
翩然停下宣读。
没有劝老人节哀。
也没有因为总账来自敌方暗库,便认定它比一个母亲的记忆更可靠。
盐谷户册、遂平遣返名录与战俘附册同时调来。
两个时辰后,真的找到一个名叫“周阿七”的瘸腿杂役。
年龄、家籍、右肩旧伤全部相合。
他在被卖往遂平后改了姓名。
总账把一个活人提前写成死人。
翩然让录事在“已清”上划一道细线。
不刮掉旧字。
旁书:
待核生还。
谁曾经把活人记成死人,也应该继续留在案中。
这一次停读耗去半日。
却让所有旁听者明白:
朝廷不是用一本新账,替代旧日权威。
而是在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指出,这本账错在哪里。
翩然从第一函开始念。
北运三仓如何以“运损”换走好粮。
遂泰行如何七折收走军饷白条。
礼部如何把迷迭香、乾坤定与幽昙引混入婚书、墨锭与祭香。
三年前那三道互相矛盾的军令,由谁誊写、谁递送,又在什么地方被蝎卫抄走。
每念完一页,刑部录事便在罪责册中记一名嫌犯。
御史台则在另一册记录:
受害者是谁。
应归还什么。
还能归还多少。
账不只用来定罪。
也必须用来归还。
念到赵恪时,赵夫人带来那七张练习供词。
赵恪每次都写到:
西角之车本在宫中。
最后一次才敢准备真正说出口。
翩然没有将他念成英勇无畏的证人。
只照实读:
怕过。
退过。
最后愿意说。
念到费双儿时,凌雪抱着残琵琶坐在堂侧。
总账写:
费双儿,可用。
若失控,清。
后面还记着以阿禾性命胁迫她的银数、发丝与转移时辰。
翩然没有只念她协助弹过杀人之曲。
也没有用“被迫”二字抹去她造成的伤害。
她把两部分同时读出:
她做过什么。
别人拿什么逼她。
她后来留下的残谱,又如何帮助白莲在战场上弹出反律。
白莲右耳已不能完全听见。
仍坐在旁听席左侧。
听到自己的名字时,她只是抬手摸了一下耳廓。
她付出的东西,也没有被“大捷”两个字吞掉。
念到星月明,程砚起身行礼。
讲堂最后那个未写完的“物”字,已经被他重新补全。
念到清风,卫清明没有低头。
她的祠档只写姓名。
不写卫氏未婚妻。
也不写谁的白月光。
念到祖平瑶时,翩然声音第一次停了半息。
账上只有四字:
莅王妃,已清。
李子思坐在屏风后的太子席。
右手戴着黑色薄手套。
掌中握着那枚刻有“归”字的旧衣扣。
翩然端起水。
喝了一口。
继续念。
没有把母亲的名字念得比旁人更重。
正因为祖平瑶是她的母亲,才更不能让这一页只能靠女儿的眼泪证明冤屈。
可念过以后,她也没有立即翻页。
停了两息。
让“祖平瑶”这个名字,真正落进每一个听见的人耳里。
十二函账从清晨读到日落。
没有慷慨陈词。
也没有一句“天理昭彰”替后来所有麻烦收尾。
可追回的银,只占实际损失六成。
有些已经换成宅田。
有些送往阳炙。
有些被周显等人挥霍殆尽。
户部原拟按身份与凭证完整程度赔付:
先补官员、世家与军中大户。
再补普通军户与失地百姓。
理由是前者票据最全,也更容易核验。
翩然改为三序。
第一,因白条与假贷失去口粮、土地或基本生计者。
第二,阵亡、失踪与重伤者家属。
第三,仍有其他财产足以支撑的债权人。
“凭证不全,如何防冒领?”户部问。
“不能一律相信。”
“也不能因没有纸,便当作从未发生。”
她准许两类旁证补足:
同队名册。
连续三次以上的粮仓、军营或商号记录。
只有口述,不直接放银。
没有官契,也不自动拒绝。
一名替遂泰行誊假账的小吏主动退回所得银。
却请求不要把妻儿赶出官舍。
旁听席有人骂他家眷也享了宽待。
卫清明按伪造公文与协助侵吞定罪。
追缴本人财产。
服役抵刑。
其妻与孩子不连坐。
官舍租约改到妻名下。
按正常租银继续居住。
“这不是赏。”卫清明道。
“只是不把没做过的事,算到另一个人头上。”
一名姓罗的军户妇人轮到领补银时,却把银盘推回去。
丈夫三年前被军册记作临阵脱逃。
家中因此无抚恤,也被邻里指骂多年。
总账却证明,他奉一封假令改护粮道,死在盐谷北坡。
所谓逃兵,只是有人为了掩盖粮被转卖,替他换了一个最方便的死法。
户部说可以先领银。
名册更正仍须七日。
罗氏摇头。
“银可以晚。”
“名字不能错着进祠。”
宣读因此再次暂停。
同队三人口供、北坡尸骨牌与假军令票号全部调来。
七日后,军册中的“逃”字被原样划去。
旁书:
奉伪令改护粮道而殉。
旧字没有刮掉。
谁曾把一个死者写成逃兵,也应由后人看见。
罗氏这才按印领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