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凌晨两三点钟,没了手机的阮灵像是失去了灵魂,翘着腿坐在十字路口正中间,无聊的玩着手边的洋娃娃。
抬眼时,就看见一个鬼魂老婆婆慢吞吞的挪着步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就开始往这边走了,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来的,总之,现在鬼已经蹭到路口。
阮灵问:“老婆婆,你要去哪呀?我送你一程?”她还保持着看老人过马路就想扶一把的毛病,变成鬼了,也想着推一把,送这个老婆婆鬼一段路,否则,就她这么挪,走到天亮也到不了下个路口。
“哎?哦,不用,不用,我慢慢走,慢慢走……”
婆婆越是这么说,阮灵越是好奇起来:“您要干嘛去啊?”
“咳,去见我家少爷。”
少爷?这是什么古早词?
阮灵再仔细一瞧,哟,老太太穿的是老式的旗袍,布面儿的,挺朴素,刚才她没注意,只以为这种老款式是寿衣,也就是下葬时候的衣服。
鬼嘛,穿寿衣出门挺正常的,有的鬼统共只有这一身衣服,甚至有的连这寿衣都没有呢,这么想着,阮灵不由得瞅了瞅身旁的破布娃娃,又被布娃娃那黑黢黢的眼神儿一盯,立刻转开目光——她怂。
但老太太这身衣服,该是她日常穿的,估计是下葬时候一块儿烧了,这么看,这是有年头的鬼了呀,不是清朝也是民国的。
“您就这么走着去呀?别到天亮了。”阮灵还是关心的问出了口。天亮了,鬼就该歇着了,白天是人的天下。阮灵也就是半夜出来玩,白天也得眯着。嗯,当鬼就这点不好,晚上人太少,她这个社恐都快抑郁症了。
老太太慢悠悠的摆了摆手:“没事,见不到好,见不到好。”
哈?那您到底是想见还是不想见呀?
“少爷到京城去赶考就一直没回来,我想去看看他,再看一眼。”
“哦。”够老的。
“我死的那天,就放不下他,这件事啊,搁不下,我就想着去看看。”
“哦,您一直走?走到现在?”这是走了多少年呀?抗战都胜利多少年了,您也太执着了吧?
破布娃娃幽幽的开口了:“这是执念。”
阮灵打了个哆嗦,这祖宗还是别说话的好,就当个娃娃,不好吗?
老太太说:“他给家里寄过信,当了官了,当官好啊,就是一直都没回来过。小时候,他喝奶劲头儿可足了,读书也是顶顶好,他说我做的烧鹅最好吃了。”
哦,奶妈呀,难怪叫少爷呢。
“我去京城瞅瞅他。看一眼,看一眼就走了。这世上也没什么留恋了。”
我怕您去了,您少爷都早走了,这都多少年了,早就物是人非了。除非您少爷也成了鬼,否则,您见不着了。
“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长妈妈……”老太太逐渐的挪远了,就算走的再慢,唠叨了这么多话,说了这么半天,也走出去十几米了。
“人早不在了,何必呢?您再强的执念,到了京城也该散了。”阮灵以为老太太听不见了,就念叨出声。
没想,老太太听见了:“散在城外也好,看不见也好。”
阮灵听不懂这句,但还是倔强的说了一句:“少爷可能早忘了您了。”何必做这样徒劳的事情呢?对别人也没任何用处,何必。
老太太扭回头说:“少爷是该忘了我,忘了好。他是该飞黄腾达的,不要记着我这种老人家,只要记着家国大事就行。我就是他幼时的奶妈妈,少爷长大了,就该忘了。有些人和事,忘了最好。过去了,就忘了吧,忘了,才能走的更远。”
“那您干嘛还记着?”
“我的大事,就是少爷。我得去见见他。再见一见。”
夜晚的风凉嗖嗖的刮过,老太太的魂儿都好似不稳的抖了几抖。总觉得,再过不几天,她就能消散了,从此,天地间再没人记得她,她也不会再记得任何人。
京城是那么遥远,仅靠这双腿,不知要挪到何年何月,也不知中途会遇到多少波折,不会人人都像阮灵这样善心。
唉。
阮灵看着老太太逐渐走远的佝偻身影,嘟囔:“这就是执念呀?还真可怕呢。”
说完,愣愣的望着那个背影看了很久很久。
“别感动了,人走远了。”洋娃娃打破寂静说。
“哈?有啥可感动的?”阮灵好像是猛地回了魂儿,虽说她现在本身就是个魂儿。
“那你干嘛呢?”
“我就觉得这人有病吧?错了,这鬼有病吧?她既然当奶妈,该有自己的孩子吧?不惦记自己孩子,惦记这个少爷?这什么毛病?你就是惦记自己存的几块大洋,我都能接受,这惦记别人少爷,是当奴才上瘾?不懂不懂。”阮灵的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你,还真是……适合当鬼。”洋娃娃那支离破碎的脸似乎抽的更破了。
作者有话要说:一篇小番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