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繁体版 简体版
笔趣阁 > 蜀道难 > 第1章 第一章

第1章 第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唐,开元八年。

蜀地西南有一座小城,名唤永昌县,此处是西南边陲的要塞之地,皇家向来看重。

永昌与长安相隔万里,却有个别名叫小长安,只因这里市井繁华,民生富饶。

而西市尤其热闹,店铺林立,纵横百余间。

沈氏肉铺位置偏僻,近日却挤挤攘攘,总有人想来看沈老大家那个当仵作的闺女沈缨。

沈缨对此却毫不在意,且借这股热乎劲儿卖出几百斤猪肉,挣了五两多,这在西市肉铺中绝对是头一份。

午后人渐少了,她将散碎的铜钱仔细数了数,再加上家中积蓄,不足三十两,想请德春堂的柳大夫看诊,这些银钱还远远不够。

可父亲的病却是等不急了。

正思索的空档,几道夸张的笑声传了进来。

“哎唷,阿缨,你如今可是咱永昌县的大红人呐。你在益州长史被剥皮那案子里验尸的事,周边五县都传遍了。”

“大家都想瞧瞧你是不是长了三头六臂,竟敢跟着霍三当仵作?”

“可不是,我早说这丫头不一般。”

“是啊是啊……”

沈缨不紧不慢地将碎银子和铜钱放回钱袋,笑眯眯地看着进来的人,正是远近闻名的长舌二人组。

她从腰间取出短刀在肉上拍了拍,圆而亮的眼睛弯弯如月,梨涡浅浅,笑容清甜。

她笑盈盈地对着来人说:“两位婶子今日气色可真好,家里定是有喜事吧,我猜,白婶子侄儿的差事有了着落,而春花婶……您家大儿媳又添了个胖小子吧。”

白氏和春花相携进入肉铺,看着干净整洁的铺子和长案后已经十七岁,秀丽婉约的沈缨,顿时眼前一亮。

再听着少女清脆的声音,便更舒心了。

白氏最爱炫耀娘家得力,一听这话立马开始讲自己那位三十岁的侄儿,“可不是,我侄儿要去扬州做官了。”

沈缨笑着也不打断,手脚麻利的将一条肥瘦相间的肉切成小块。

最后她用荷叶包起来,又拿起另一条肥肥的肉去皮切成大块,用油纸包好,再用麻绳绑起来。

她的动作又快又轻,修长的手指像飞舞的蝴蝶,竟有几分赏心悦目。

不消片刻她将东西打包好递出去,说:“白大伯爱吃肥瘦相间的炖肉条,我都切好了,四斤二十文。”

又将另一捆给旁边的春花婶,说:“春花婶最孝顺,阿婆牙口不好,这肥肉用我这里的秘制卤汁炖煮,软而不烂,拌在汤饼中最是可口。”

随后从旁侧提出两个黑色小陶罐,还能闻到肉香,用木楔子塞好也推了过去。

那两人意犹未尽的关上话匣子,看着面前包得齐齐整整的肉和卤汁,都满意的笑了。

春花婶捏起一旁的卤猪耳尝了尝,点点头,随后往前凑了凑说:“阿缨,就凭这卤肉手艺,你日后寻婆家也能被高看几分,婶子自会给你留意好人家。只是,衙门仵作做那种差事,虽说也算官家事,可传出去总归被人闲话。”

一旁的白氏听见这话也凑过来,低声说:“哎唷,那种阴活赏钱可不少,霍三许你多少银子?”

明明店里也没旁的人,这两人却神神鬼鬼。

沈缨依旧浅浅笑着,嘴角的弧度未动分毫,就像用朱笔描摹过一样。

她将刀子在一旁的肉皮上蹭了蹭,也没见怎么用劲,手腕一转一扔,锋利的短刀就斜斜地插进了木板内。

“噔”的一声,将那两人吓了一跳。

她说:“我这人胆子大,手上杀孽重,也不信鬼神,有幸识了几个字,霍三师父便将我叫去做做笔录,赏钱不多,权当帮忙了。”

剩下的话她也没多说,那两人见又有其他客人进来便也识趣的走了。

沈缨依旧笑着,眼神却清冷一片。

之后又零散的来了些人,她将剩下的猪肉都卖完就等着大哥沈礼回来。

弟弟沈诚、沈信还在书院读书,家中只有幺妹小兰照料父亲,她有些不放心。

申时刚过,大哥沈礼便回来了,他几乎是跑着进了铺子。

沈缨右眼不禁一跳,待他站定就问:“哥,是爹病重了?”

沈礼一向老实持重,这会儿有些慌张,喘着粗气说:“你,你先别慌,路上,路上我再细说。”

竹林村唯一的泥屋就是沈家,此时窗内灯烛幽幽,荒凉惨淡。

沈缨快步进门,床上的父亲奄奄一息,家中弟妹围着父亲已经泣不成声。

倒是父亲温和依旧,慢声嘱咐着:“……爹不在了,你们,你们几个小的定要听长姐的话,以后,互相扶持。”

声音渐渐弱下去,随后低低地唤了声:“阿缨?”

沈缨急忙跑上前,跪在床边,父亲抬手拍了拍她的头,说:“对不起,爹本想再撑几年,看着你们一个个……都长大成人。”

随后陷入了昏迷。

弟妹顿时大哭,沈缨转身训了一句,二弟沈诚抹了眼泪,哑声说:“长姐,爹说,说不让咱们再花钱替他看病了。”

沈缨皱眉,依旧坚持道:“柳大夫出自皇家太医署,医术高超,他说这种病症可以治愈。”

大哥沈礼犹豫道:“阿缨,可诊金要白银千两,我们这种人家,怎么拿得出来?”

她跪在床榻前,紧紧攥着父亲的手,曾经宽厚温暖的大手,如今骨瘦如柴。

母亲早逝,父亲独自拉扯他们,却从未责骂,日夜操劳,只为让孩子们都能读书,自己却累垮了……

只是,要她信命,绝不可能。

她忽然站起身,径直跑到自己屋内,从床底夹缝中抽出一个狭长斑驳的匣子。

匣子的锁头是个机关锁,是姨母家表弟生前送给她的,做得很精巧,木材经过草药浸泡可百年不朽不损。

摇曳的烛火照亮匣子内里,匣子分了三层。

她打开最里层,拿出一个单独的小木盒,上面写着一个“林”字。

盯着这些东西,她手微微颤抖,一个念头越发浓烈。

小木盒里放着一把刀柄镶嵌宝石的匕首,还有一枝白玉簪和一枚镶红宝石戒指。

白玉簪子头部雕刻凤形,尾部尖锐,看玉质是上好的古玉,簪身阴刻翎羽,浸了几滴血气,宛如游动的鱼尾。

宝石戒指上的血迹最多,隐隐还有一股血腥之气。

沈缨盯着匣子怔了怔,随后将东西拿出来,仔细包好,塞入怀中。

她大步进入主屋,在大家的疑惑中,不容质疑道:“大哥,用药汁给爹擦洗身子,每隔一个时辰擦洗一次,不可松懈。”

“沈诚,你去给爹熬药。”

“沈信,你去村头找老大夫,让他多开几副药。”

“小兰,你去煮些清粥来。”

说完话,她没再停留,一人跑出屋外,卸下马车,翻身上马一路疾驰而去。

马车是他们回来时租借的,马儿年岁大了,她狠狠抽打,马儿嘶鸣狂奔却还是力不从心。

原本晴朗的天色,不过片刻便乌云翻滚。

大雨来的那一刻,沈缨已抄近路拐入密林弯道,那是一段羊肠窄道,可直通北城门。

百姓都称此道为飞鸟道,名字来源于四年前一位李姓学子的诗文。

那学子当时十六七岁,自称太白,性情洒脱,才情卓卓。

当年他拿着帖子来永昌参加鹿鸣宴,半首《蜀道难》,寥寥几句便叫人大为震撼。

尤其那句:“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写绝了蜀地道路的险峻。

此诗因为尚未完成,在学子间只掀起一阵波澜,并未传得太远,最终只被几个蜀地学子题在了一家书行的墙壁上。

不过,此诗笔墨酣畅、豪放激昂读起来朗朗上口,描绘出来的蜀中奇景,气势磅礴,让人即便从未入蜀地都能想象到此地的奇绝诡丽。

所以,那一年此诗在百姓之间流传甚广,而城北那条窄道也因与诗中提到的山道一样惊险,得了个雅名。

合了那句“西当太白有鸟道,可以横绝峨眉巅。地崩山摧壮士死,然后天梯石栈相钩连……”

故而,飞鸟道之名,沿用至今。

大雨倾盆,伴着雷电,沈缨在飞鸟道疾驰,几乎看不清路面,她只能伏在马背上,紧紧抓着马鬃。

然而,变故猝不及防,就在她勒马拐入岔口的瞬间,一只冷箭直直扎入马身。

马儿扬蹄哀鸣,沈缨被掀翻在地,跌入泥坑。

受伤的老马疯了似的奔入林中转眼便没了踪迹,沈缨狼狈起身,整个雨幕中只剩她呆呆地站在道路中间,像被人立在那儿的活靶子。

大雨如注,堪堪能容纳一辆车经过的小道上危机四伏,在风中狂摆的树林里隐隐绰绰,不知道藏了多少人。

她的身体不由自主颤抖起来,缓缓往来时的方向挪动,手紧握住后腰的刀柄。

那里插着她最顺手的短刀,是她拜师那日霍三赠给她保命用的。

她跟着霍三做活人和死人的买卖,顶着县衙仵作的身份也得了很大便利。

只是,知得多,死得快,命不由己。

有时候,刀锋冲着敌人,但也有些时候,刀锋也能在绝境中了结自己。

“踏,踏……”

忽然,她听到马蹄声从身后传来,迅速回身看去。

隔着雨帘,她看到一辆马车缓缓驶来,黑马黑车还有赶车的黑衣人。

不太吉利,像是拉了一口棺材。

就在那马车驶到离她五步远的距离时,一群蒙面人忽然从四面围了过来。

沈缨暗骂倒霉,粗略扫了一眼,竟有二十余人。

而这边,除了车夫、车和马,就只有她了。

沈缨握着一尺短刀,再看看周围明晃晃的长刀,近乎绝望地发现,此刻除非她能上天入地,挖个洞钻进去,否则别想置身事外。

她看了眼车夫,是个相貌平平的年轻人,但他有一双令人赞叹的眼睛,轮廓流畅,大而有神。

面对周遭情形,他的眼睛里毫无波澜。

她又看向纹丝未动的车帘,里面没有一丝声音。

沈缨将刀横在胸口,她想到可怜的父亲,想起他紧攥着自己手时不舍又内疚的眼神。

他不想拖累子女,他想死。

可她已经想到法子了,她一定能拿到银子。

思及此,她咬紧牙关在蒙面人动手的瞬间,快速冲到车边,紧紧贴着车壁,挥刀抵挡汹涌而来的杀意。

车夫立在车辕上,手中有条极长的黑黢黢的鞭子。

那鞭子如蛇影般将扑到车边的人扫开,鞭尾似乎加了什么暗器,竟能刺入内腹,开膛破肚。

沈缨沾了马车的光,神鞭捎带着救了她几次。

可身上依旧挂了彩,短刀也被打掉,只好掏出怀中的匕首防身,还用玉簪捅穿了一个蒙面人的脖子。

她没有武功,凭的不过是还算敏捷的反应和不怕死的狠厉,可力气有限,不多时肩上又被砍了一刀。

她又看了眼毫发无伤的马车,待车夫应付蒙面人的间隙猛地跳上马车,掀开帘子滚了进去。

“砰”她的额头撞到了硬物,有些晕眩地扑倒在地。

她缓了缓神才发现身下极为柔软,竟是上好的天水丝毯,满幅花草纹,而匕首和玉簪就掉在一朵大而繁茂的红花中间,像新绣上去的纹路。

马车内有股幽幽茶香,令人心静,她伸长手臂将匕首和玉簪攥在手里。

“哗啦”书页翻动。

沈缨猛然抬头,这才看到车中竟端坐着一个男子,因身上穿着深色衣衫,几乎融到了阴影中,身前的茶几上烛火摇曳,照亮了他的面容和白玉棋盘。

那人并没有因为她的闯入而受惊,依旧安然若素。

他一手执书,一手捻着白色棋子,手指修长而白皙,骨节均匀,煞是好看。

隔着烛火望去,那人剑眉斜飞入鬓,眼睛线条优美而狭长。

此时,他正垂眸思索,高鼻薄唇,轮廓清浅,整个人笼在烛光中,清俊无双。

沈缨一时看呆,竟忘了起身。

忽然,车子一震,一股凌厉的气势劈开车帘,两个蒙面人持刀砍了进来。

沈缨吓了一跳,还未来得及躲避,就看到下棋的男子将指尖的棋子弹了出去。

棋子去势极快击中其中一人眉心,对方重重倒下。

另一个则被车夫的鞭尾刺穿胸膛,须臾间,刺杀者毙命。

随后,那男子又捻起一枚棋子,这次并未犹疑,直接落在棋盘最中间的一处。

“嗒”一子落盘,那人开口,声音低沉淡漠,说:“玉簪是从何处得来的。”

沈缨撑着身体靠坐在车门边的位置,扯动了身上的伤口只好咬牙忍着。

她握紧了手里的匕首和玉簪,戒备地看着那个男子,说:“捡的。”

那人抬眼看向她,他眉毛和眼睛离得略近,双眼皮在眼睛后半段折出深深一道,瞳仁漆黑,深不可测,有种轻描淡写的威仪。

他的视线落在那根玉簪上,淡声道:“大足元年,西域使臣至上京拜谒,进献玉器百余件。”

“其中一对白玉龙首、凤首簪被赐予中书令之女,作为远嫁西域的嫁妆。”

“沈姑娘,你长安年生于永昌县五柳巷,至今从未离家,你却说捡到了万里之外的东西。”

沈缨吃惊,低头看了看那只簪子,玉质上乘,雕工精湛,顶部镂雕凤形,簪身细长,尾部如针,周身刻着精细的翎毛。

在不起眼处还刻了一串籀文小字,她也没想到这簪子来历复杂。

那人又说:“琉璃石与七星寒铁皆产自北境云州,开元四年,林府三老爷荣升户部尚书,云州刺史送来贺礼,共三把匕首。第二年林府子侄上京,一人得了一把。”

他又捻起一颗黑子,落在棋盘上,讽刺似的淡笑了一声,说:“难不成此物也是你捡来的?”

沈缨盯着对面的男子,依旧不肯松口,说:“有何不可?物是死物,人却是活的,别人丢了我捡到,只能是我运气好。”

“听闻沈姑娘随霍三做仵作已有多年,他在大理寺供职时一向倨傲,却肯收你做徒弟,可见,姑娘必是有过人之处。”

“只是,如今看来,却是空有一身蛮狠,以这两物做要挟,你能期望林家满足你什么条件?”

沈缨震惊不已,握着匕首的手骨节泛白。

她没想到自己的心思就这么暴露出来,没错,她确实想去要挟林府的那个人,试图得到银钱。

可这人说得并无道理,这两件东西若认真追究起来,她反而讨不到好处。

上车后,从第一句开始,她就被死死压制。

除了霍三外,她还从未如此忌惮过一个人。

车内陷入沉默,对面的男子执黑白棋对弈,如灯下美人,雅极美极。

她看了许久,待他落下最后一子后,忽然开口道:“听闻京城姜国公育有九位公子,第九子取名宴清,一岁时因病寄养至洛阳梵音寺,由佛法庇佑。年二十,今年春闱中进士后才被人知晓,陛下亲赐永昌县县令。”

沈缨曲起腿,将匕首上的血擦在衣角上,再用手绢包起,说:“今日一见,姜县令果然神通,那你可知今日围杀你的人,是谁派来的?”

姜宴清看向车门边努力维持姿态的少女,她有一双极美的眼睛,明净圆润,让人望而心喜。

此刻,却锋芒毕露,似乎随时都要与他拼命。

他嘴角微勾,掀帘看了外头一眼,淡声道:“沈姑娘有何高见。”

沈缨身上湿透了,又有伤口,头开始发沉却咬着牙保持清明,闻言说道:“姜县令,永昌县可不是你背下所有人名字就能站得住脚的地方,你在虎口夺食,可得仔细着性命。”

“民女并不知是谁要杀你,但民女知道,县内十万八千六百户,无一人盼你来做这个官。”

“哦?”

“因为这里是小……长安,这里有这里的规矩,而你,必将破坏这里的安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