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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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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娘嘴角挂起一丝冷笑,敷衍地发出了一个音,“哦?”

“小成,你胡说什么。”

周小成话音落下,周庚年大声呵斥。

他死死抓住小成的胳膊,要将他推出门。

可是身形消瘦的他又怎会是一个壮年的对手?

他的力量只够将周小成的衣服扯烂,只够嘶声力竭地吼两声。

周小成像是在地上生根了,上半身晃了晃。

他目光悲哀地看了周庚年一眼,说:“我砍人用的是砍柴斧,不是镰刀,祖父专门给我做的小斧头,很趁手也很锋利。”

“我砍了两个,一个是砍脖子和头,另一个是胸口,砍了五下他才咽气。”

“他们一心只想催促我爷爷去寻人,没妨我,才被我杀了,我也受了重伤,差点丢了命。”

“阿缨,你会验尸,也会看伤吧?”

他看向沈缨,掀开自己的衣服,露出身上纵横的刀疤,看得出……

已经过了很多年,而且都在要害处,想必,是被鹰卫反击时留下的。

二十年前的旧事,那时的周小成不过才是六七岁的顽童啊。

而此刻,他说起杀人,声音平稳,言简意赅,就像手起刀落般砍断了树枝一样。

沈缨身上有股寒气,丝丝绕绕地钻进了心头。

她抬眼看着周小成,褪去憨厚、腼腆,他的棱角居然那般锋利。

那一刻,她好像重新认识了这个人。

周小成又说到了董旺,讥讽地笑了一声,“我和爷爷在谷边发生的事都被董旺看到了,他很聪明,耐心地等着,直到冯县令将北城那段路填平修好,州府来人嘉奖后,他才来找我爷爷。”

“爷爷不敢给县令惹麻烦,只好将姑姑嫁给董旺那个傻侄子,而姑姑被他们拐到了洛阳。”

“这么多年,董旺就住在冯县令那处老宅子里,像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在暗中看着周家人。五年前,他又故技重施,竟然想让我娶他侄儿家的那个孩子……”

“他一日不死,便会像吸血虫一样趴在我周家身上吸血。”

他用力地擦了下脸,凛然道:“反正,我也苟活二十年,这条命,你拿走吧。”

周庚年瞒来瞒去,算来算去,终究是功亏一篑。

沈缨看向周庚年。

他半靠在椅背上,像干枯的藤条,那苟且偷来的日子,终归是土崩瓦解了。

“你的命,一文不值。”蓉娘笑了一声。

周小成抿了抿唇,“死人自然不值钱,但我自愿留在芙蓉巷,下半辈子为芙蓉巷卖命,怎么也比我祖父一个将死之人强。”

蓉娘虽然是女子,却没有妇人之仁。

她在芙蓉巷浸润二十载,早就冷心冷肺了。

她冷眼看着,冷耳听着,待厅堂中只剩下呜呜而来的风声。

最后蓉娘才开口道,“周小成,你能赶回来说这番话,倒也不算坏透了心肠。今日起,人间不留你,你便到芙蓉黑市,做鬼吧。”

蓉娘说完就向门外走去。

门外侍女收起刀锋跟随在后,杀气顿时散了个干净。

“黑市”两字仿若催命符,周庚年抬起胳膊晃了晃,连出声求饶的力气都没了。

周小成脸上露出愧疚的神色,跪下对祖父磕了头。

在老人颤抖的视线中,他跟着芙蓉巷的人走出了周家。

沈缨走在后面,待走到巷口时,蓉娘回头说:“阿缨,长话短说。日后,世上可就再无周小成这个人了。”

沈缨身上有些冷,头脑也昏沉,但她没敢露出丝毫不妥,甚至还搜肠刮肚地在眼神中注入一道感恩戴德的光彩。

蓉娘微微含笑,抬了抬手,旁侧的紫衣侍女们便簇拥着她,往巷口的马车走去。

沈缨看着蓉娘进入马车内,她才看向小成。

她斟酌着说些什么,待对上那双黑漆漆的眼睛后,又叹了口气。

她声音放得很轻:“周家,我会帮你照看的,你……”

“阿缨,你不用愧疚,即便不是你,我也不会任由董旺牵制,我迟早都得杀了他。”

周小成静静地凝视着她,似乎要将她刻在心上。

良久后,他往前走了半步,释然道:“不必浪费精力在周家,周家人丁兴旺,少了我没什么差别。至于我祖父,我下辈子再报恩。”

“阿缨,你要小心姜县令,这个人和冯华不一样,他来永昌一月不到,便将这里搅得不得安宁,背后定然有依仗。他是要和大人物斗的,你不要被他利用。”

“这是我在德阳的几个好友,过命的交情,都靠得住,你若是在永昌难以立足,就去找他们。”

沈缨接过写的密密麻麻的纸条,收入袖中。

她抬眼看着周小成说:“小成,我最爱算计,从不做无利可图的事。这些年,给你搜集药材,对你嘘寒问暖,也不过是想将周家当做栖身之处,所以……没了周家,我自会寻找别的靠山。你只管走吧,不用记挂我。”

“何必这般轻看自己。”周小成仓促地笑了一声,随后又带着浓浓地无奈说,“你我相识十载,你是什么样的心性,我如何不知?”

“阿缨……”

“莫要事事争强好胜,莫要过的太苦了,我,我在那儿,也不安心。”

周小成说的很慢很慢,短短几个字,被他说的像是跨山越海一样。

沈缨嗓子疼的厉害,她低头抻了抻衣袖,硬生生咽下那份不甘。

然后她抬头看着小成:“放心,总会过去的。”

这世间有什么是过不去的?

连这泼天的血仇和冤屈,不也就散了么。

周小成笑了笑,笑的整个眼眶都红了。

他抬手用力锤了两下心口,胸腔里传出厚重的声音。

据说,这动作是外族武士向将领做的,是忠诚和守护的意思。

“保重。”周小成转身离去,走到蓉娘车的另一侧,车身挡住了他的身影。

蓉娘撩起车窗帘,对沈缨说:“鹰卫一案辛苦阿缨,他日,我再谢你。”

沈缨往前走了几步,在帘子放下前出声道:“那天,虽有雷雨之兆,但鹰卫走惯了北谷索道也未在意。他们在途中碰到了两个赶着参加鹿鸣宴的书生,书生的马生了病,两人十分狼狈。”

“大约都是爱马之人,大约是因为这是年前最后一趟远行,鹰卫所有人都是高兴的。”

“所以那两人从鹰卫手里得到了一袋价格不菲的炒豆,可殊不知那炒豆掺了毒鼠散。后来,马车翻入山下,他们被摔成了一堆骨头。”

她说着从袖袋里掏出一个绣了牡丹花的绸缎袋子。

上等的绸缎,略显粗简的绣技,里外用了五层,所以即便二十年了,也没烂透。

这是她私自从桃林那两具尸骨的遗物中拿出来的。

为亡者言,为生者权,为活者谋。

那些离开的人,已经离开,而那些活着的人,总是要活下去。

所以哪怕身为仵作,有职责压身,沈缨偶尔会从尸身上带走一些物件。

而这些物件,有时能成为她手中筹码,更多时候也是她唯一能为活着的人做的事了。

她指尖在绣线上轻轻划过,递到车窗帘里,“世间事,多有不得已之时。蓉娘,周家……还望你,网开一面。”

蓉娘撩起帘布,目光深沉地看着她,好一会儿才接过那个装过炒豆的袋子。

袋子上头那朵牡丹花极为张扬,全然盛放,片片花瓣都舒展开来。

颜色虽然褪去了不少,但依旧能看出略显稚嫩的针法和极品丝线。

那是她七八岁时给父亲和卫队的大哥们做的。

每个人都有,逢年过节能绣满满一筐。

三岁捻针刺绣,旁的东西马马虎虎,但大牡丹绣的像模像样。

这个袋子,应该是大哥的,角落里还绣了一小半的曹字。

大哥心太热,父亲当时总说他不是做鹰卫的料。

看吧,即便是萍水相逢的人,他也舍得送东西。

这一送,竟还要了人命。

这倒真应了周庚年那句话,他们啊,都是命不好,都是倒了大霉的人。

蓉娘忽然笑了一下,她将帘子撩的更高,探出半边脸看着沈缨说:“周家之事你不必再管。阿缨,倒是你,下次可不能再乱操心了,不然,姐姐会生气的。”

“是。”沈缨规规矩矩地行了一礼,立在原地目送芙蓉巷的车马离开巷子。

强撑起来的面容,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摆什么神情,于是呆愣地杵在原地,看着一堵墙。

墙上有她的影子,僵硬的像个树杈架起来的假人。

她就是觉得,此刻整颗心有些空空荡荡。

“沈仵作这是面壁思过,还是顾影自怜呢?”

不着边的声音传来,影子旁多出一个人影,歪歪斜斜,像缺了骨头似的。

沈缨没转身,歪头看着那影子。

她看了一会儿后,忽然笑起来:“怎么,不敢出来见她?怕什么呢?你不是为了她才走过蜀道,留在这区区小城的么?”

“曹芙再也不会变成曹芙了,你可怎么办呢?做他的入幕之宾?还是如今日这般鬼鬼祟祟藏在人后窥视?”

“说来也怪,不过是八九岁时的情分,你记得这么清做什么?她或许都不记得自己救过什么阿猫阿狗,你却摆出一副摧心扒肝的模样。”

她不知为何,心中聚着滔天的恨意。

沈缨侧身看向杜鸾,将自己满心的怨愤都向他发泄出来。

她说:“你自己自轻自贱便罢了,却平白连累我表姐一条命。她死时,才十六岁,还穿着你送给她的绯色襦裙,你知道绯色浸了血是什么样么?杜鸾,是黑,透着紫的黑。”

杜鸾原本看着墙壁,此时双手抱臂站直了身,面上的神情也冷了下去。

沈缨痛快地笑了笑,抬手抚了抚有些凌乱的头发,又看向壁上的影子。

她的影子动了,手臂伸展像把刀,直直地搭在旁侧影子的脖子上。

她又说:“我可怜你,穷尽一生,你也得不到想要的人。”

“因为,你是个胆小如鼠之人。”

“你不配得到烈日般的爱意,你就躲在太阳照不到的阴暗里,枯烂吧。”

沈缨说完后便大笑,像个疯子,她笑着转身走了。

杜鸾,你别以为从狱里出来就见得光了。

只要我还活着,就要和你算清这笔账。

沈缨笑着从周家的巷子里走出。

芙蓉巷那些女子身上的香粉已经散了,只留了一些甜丝丝的味道。

她深深吸了一口,记下这杀人的味道。

而,自那日起,沈缨就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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