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唤来了卢提。
我直接问她:“我是不是没有多长时间了。”
卢提翘着二郎腿,一手枕在桌上,一手拿着在蜜雪冰城买的果茶,惬意舒服地看着窗外婆娑的树影。
她没有立刻否定,也没有回应承认。
在我以为她没有听见准备再说一遍的时候,她放下了果茶,从兜里拿出一样东西。
我诧异地看着她。
“你不是要救他们吗?这就是线索。”
是一只金属外壳的黄色钢笔,很普通,笔夹的末端镶着一颗塑料蓝宝石。
“这支笔的主人就是你原本求我要找的人。他不是凶手,凶手另有其人。”
“你,你为什么愿意告诉我那么多,又为什么愿意让我参与进去,你之前不是……”
“你是调查这件事最合适不过的人了,因为你不属于这里。你不也是这样想吗?而且你曾经担任过当家人,说明你有本事,你肯定很细心。”
卢提站了起来,负立长身,向着门口走去。
她的声音荡在身后,“惜花前醉,今花又谢,本人做事,只讲究随缘。”
“另外,这将是你见到我的最后一面。我等着你归来。”
她到最后都没有回答我最开始问的那句话,但临走的时候也不忘顺走桌上的那几包果干。
或许她在隐晦中回答了我,否者不会告诉我那么多东西。
看来我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我扯开笔盖,随便在纸上写下个字。
行笔云烟间,我感觉这支笔出奇的好用。
这么好用的笔,丢了一定很可惜。
我仔细观察那支笔的外壳。发现握笔处的痕迹很明显,颜色比笔的原生淡了很多,说明笔的主人经常用这支笔写字。
另外我发现,只要我稍稍一用力,笔夹就可以拆下来,所以这只笔尖并非原装。这个发现还要归功于我的一个习惯。
那时初学写字,毛笔和钢笔同时操练。毛笔写多少,钢笔就要同样写多少。
我比较喜欢用钢笔,因为方便,且快。
写字多了难免费笔,尤其是钢笔的笔尖极容易摔坏。为了不被责骂,我就试想是否可以把笔尖修好或者换一个笔尖再用,那样就不用浪费那么多笔了。于是那时我发现了笔尖可以拆卸下来。因为笔尖不是原装,所以松松歇歇,在后来的很多次我写字写累之后,就会重复着把它拔下来后安回去又拔下来安回去的把戏,不厌其烦。
既然笔尖不是原装,靠近笔尖处又褪色,这两点足以说明这个人很喜欢这只笔。
但在这个钢笔制造工业已经特别出色的时代,这只笔普通得有点太廉价,或许这只笔对他来说有着什么特殊涵义?
可是要怎么找的它的主人呢?
卢提没有点明裴随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或许我可以试探一下他。
我在之前加了他的微信。我先是发了一张我之前抄写的硬笔书法图,王羲之的《乐毅论》,书法的旁边摆了荷花和茶水,笔被故意放在荷花下,不显眼,但全露出了特征,熟悉它的人一眼就可以认出来。我再配上一段有韵致的文案:作字如写兰,弄笔甘云至。最后设置仅一人可见。
我要看看他的反应。
没想到他还回复得挺快。
他先是点了个赞,然后在下面评论:真的是你自己写的吗?厉害,佩服。
配上了两个大拇指。
我回答了嗯,又拍了一张发在他话下面,这次笔全露出来,配话:还得是叔叔送的笔,虽然老土了点,但就是好用。
这次他是注意到了,回评:没想到啊,这样的笔居然还能用,是不是你叔叔小时候用的。不过你的字真的,太好看了吧,这字放在全国书法比赛上一定能拿大奖!、
他居然全然没有在意这支笔,也就是说,他不是我幻境里的那个人!
那为什么在贵清山上,那时他的身影出奇地和“他”相似,为什么他的脖子后也有月牙胎记!